亲子欢聚:感受祖辈慈爱与子嗣热忱,一家五口的狂欢盛宴温情涌动: 蕴藏决策智慧的见解,难道不值得一读?,: 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难道我们还要沉默?
问题:亲子欢聚:温馨感动的家宴之旅
在繁华都市的喧嚣中,我们常常怀念那些充满亲情、充满欢乐的日子——父母陪伴子女共享天伦之乐的时光。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每个家庭都能体验到祖辈的慈爱和子嗣的热情,一场独特的亲子欢聚盛宴如春风般温暖着每一个参与者的心扉。
这个家庭聚会,是在一个明媚的夏日周末举行。空气中弥漫着阳光的味道,父母精心准备了一桌丰盛的晚餐,菜肴色香味俱全,既有传统的家常菜,也有创新的小吃佳肴。餐桌上摆满了各种色彩斑斓的蔬果,如绿叶生菜、红烧肉、清蒸鱼等,象征着幸福和团圆。父母们的脸上洋溢着满足的笑容,他们将这些美食一一品尝,仿佛在回味过往岁月中的美好记忆。
饭后,家庭成员们围坐在一起,愉快地聊起了各自的生活琐事和工作压力。父亲感慨道:“小时候,最期待的就是周末的这一天,一家人团聚,听爷爷奶奶讲述他们的过去,感受祖辈的慈爱。”母亲则分享了她年轻时读书的美好回忆,她的笑声如同一缕春风吹过田野,充满了对知识的渴望和对未来的期许。接着,儿子也加入话题,他笑着述说自己的学业情况和对未来生活的设想,他的笑容如同一颗颗闪烁的星星,照亮了整个家庭的夜空。
在交流的过程中,孩子们的笑声和欢呼声打破了原本的宁静,他们用稚嫩的声音表达着对祖辈的敬仰和对父母的感激之情。他们在玩耍和游戏中度过了愉快的一天,他们的笑声像泉水一般清澈,荡漾在整个家中。
随着日落西山,家人一同围坐在电视机旁观看了一场精彩的电影。孩子模仿电影中的角色,讲述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眼神里充满了对未知世界的憧憬和探索。此时此刻,家庭成员们的情感得到了共鸣,每个人都感受到了彼此间的紧密联系和深厚的亲情。
虽然这只是短暂的一天,但它的意义却深远而厚重。这是一次亲情的洗礼,让每个人更加珍视身边的人和事,更加明白什么是家的温暖,什么是爱的力量。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无论生活如何忙碌,只要有这样的亲子欢聚,我们的内心就会感到无比的宁静和满足。
这次亲子欢聚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家庭盛宴,它让我们深深地感受到祖辈的慈爱和子嗣的热情,让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感受到了浓浓的亲情和深深的关怀。这是一段难忘的记忆,它将永远烙印在我们心中,成为我们生活中的一份宝贵财富。这就是亲子欢聚,让爱永恒!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韶关市民赵某夫妇去年底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孩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此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曾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
广州日报资料图,陈忧子摄
事故发生后,赵某夫妇与张某、物业公司及其保险公司等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赵某夫妇将上述各方诉至韶关武江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13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人,应当对赵某小孩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至于物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规定,只有在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赵某夫妇未能举证证明物业公司存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形,因此法院对赵某夫妇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对于保险公司的责任,由于物业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也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张某须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上诉至韶关市中院。经韶关市中院调解,赵某夫妇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夫妇同意张某分期偿还赔偿款128万元,并给予其30天的宽限期。
转自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