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步江湖:俺也来色的独特魅力与体验——探索人性的斑斓色彩之旅: 颠覆传统的趋势,难道我们还不该关注吗?,: 数据背后的逻辑,未来是否还能保持平衡?
九月的江南,微风轻拂,金黄的稻浪在阳光下翻滚,如同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在这个季节里,独步江湖,我踏上了探寻人性斑斓色彩之旅。
独步江湖是一种独特的身份象征,代表着一个人的独立和自由。在武侠世界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轨迹,有的是文人墨客,洒脱飘逸;有的是武士豪杰,坚韧不拔;还有的是商人侠士,洞察世事。而我,作为这个世界的过客,虽然不是独一无二的存在,但我也试图在其中找到属于我的独特魅力和体验。
我在江湖中行走,体验着各种不同的角色和情感。作为一名书生,我常常穿梭于知识的海洋,以笔为剑,书写心中的故事。我阅读了各种各样的书籍,从诗词歌赋到历史典故,从中获取着生活的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这些知识丰富了我的视野,让我对人生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悟。读书也使我学会了如何用文字记录生活,通过文学的力量,将个人的情感和思想传递给更多的人。
在江湖中,我不仅是一位书生,更是一名战士。每个江湖人物都有自己的一套武学技艺,如剑术、拳法等。我学习这些技艺,是为了在生活中保护自己和他人,展现自我价值。我挥舞着长剑,穿过刀光剑影的战场,感受着力量带来的震撼和恐惧;我挥动手中的拳头,打倒对手,捍卫正义,维护和平。这种战斗体验让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生命的意义并不在于长短,而是在于我们如何去实现我们的目标,去保护那些值得我们去守护的东西。
在江湖中,我还是一位商人。我经营着一家店铺,出售各种商品,如武器、防具、药材等。每一种商品,都是我用心挑选,经过严格测试,只为提供最优质的物品。我懂得市场行情,知道哪些商品的需求大,哪些需要创新,这样才能在竞争激烈的江湖中立足。我也会与其他商人进行合作,共同拓展业务,分享收益。这样的商业经验,让我明白了团队协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生存和发展。
独步江湖并非一帆风顺。我遇到过困难和挫折,也曾遭遇过背叛和误解。但我从未放弃,因为我知道,只有经历过风雨的洗礼,才能更好地了解自己,更加坚定地追求我的梦想。每一次挫败,都是一次成长的机会,让我更加坚强,更有能力应对未来的挑战。
独步江湖是我个性的独特魅力和体验的体现。它带给我知识的滋养,赋予我战斗的勇气,塑造了我的价值观。在这里,我深深地理解到,人性的斑斓色彩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间和经历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的。我期待在以后的日子里,继续独自漫步江湖,带着我对人性的探索和对生活的热爱,勇往直前,书写属于我自己的精彩篇章。
▲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图/网络视频截图
曾多次猥亵、性骚扰女生的男教师又到学校保卫处任职了?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6月3日,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文件,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学校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
对此,该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朱某某的工作安排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仅仅是在保卫处做些文字工作。该工作人员表示,“保卫处是把他借过去”,“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给犯错之人重新生活的机会,体现了安徽师大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单位所拥有的温情底色,这本身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留“一口饭吃”,也得讲规矩,尤其是涉及已经被官方定性为“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的人,更不宜以“留一口饭吃”为由,将其安排在自己的校园。毕竟,学校并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否吸取教训而痛改前非了。
学校的回应应该是考虑到该事件的后续影响,所以才说“该教师的工作安排是经过了相关报告程序”。但程序合规之外,还得考虑这一安排的合理性。毕竟,保卫处虽不是直接的教学岗位,但同样是校园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其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将有猥亵学生前科的人员安排在保卫处,即便只是从事文字工作,也难免会引发学生和家长的担忧。这种担忧并非无端猜测,而是基于对学生安全和心理感受的合理关切。
校园本应是最安全、最纯净的地方,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理应得到全方位的安全保障,包括心理上的安全感。让一个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在同一个校园内工作,无疑会让学生尤其是女学生产生不安感,这与校园安全保障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师德师风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也值得商榷。在教育领域,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对于师德严重失范者,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不仅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教育事业的尊重。对有严重猥亵行为的教师,仅仅给予开除党籍、降职的处分,且后续还安排在校园内工作,会让人怀疑学校对师德问题的处理不够严肃,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这样的安排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职业禁止”法律精神。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虽然该“男教师”并未受到刑法的惩处,但是,对于学校而言,这种犯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之人,也应该受该法律精神的制约。毕竟,该条款还有一个自由裁量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安徽师大的做法可能并未充分考虑职业禁止的内涵。
实际上,作为教书育人的特殊场所,学校在强调“给他留一口饭吃”时,也不能忽视自己肩负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有严重过错的人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给予帮助,但不宜以校园安全和教育环境隐患为代价。
总之,安徽师大应充分考虑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关切,以更恰当的方式处理此事,让相关安排更能服众,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和谐,捍卫教育的尊严与公正。
撰稿 / 聂书江(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编辑 / 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