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伊园院区四四四区区:绿色生活新天地——探索与守护伊园生态的瑰宝,回购三年后变现!万科首次出售A股库存股,1.46亿入账中国远洋海运原党组管理正职领导干部隋军被“双开”刘楚昕通过漓江文学节官方微博写信回应网友:
北京伊园院区四四四区区:绿色生活新天地——探索与守护伊园生态的瑰宝
位于北京市中心的伊园院区,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自然景观,被誉为北京市内的一颗璀璨明珠。这片占地约44.4公顷,拥有近10万平方米绿地、67种树木种类的公园,既保留了传统的园林艺术风格,又融入了现代都市生活的元素,集生态休闲、教育科研、公共服务于一体,成为了一座融合传统与现代、东方与西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绿肺。
走进伊园,首先映入眼帘的是那片开阔的空地。这里种植着各种各样的植物,其中包括常春藤、红叶石楠、日本枫等珍稀花卉以及杨柳、松柏等常见树种。这些绿植不仅为园区提供了丰富多样的视觉体验,也为园区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出了重要贡献。伊园还设有各类鸟类栖息地,如白鹭、鸳鸯等,每年春天和秋天,它们都会在这里筑巢繁衍,为园区增添了生机和活力。
在伊园的另一大特色就是它的绿化率达到了35%以上,这在全国范围内都属于较高水平。据公园管理部门介绍,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他们采用了多种环保技术,包括雨水收集系统、生态喷灌、土壤改良等,以保证绿化效果的也降低了对水资源的消耗。
伊园的生态研究也在不断发展和进步。这里设立有多个科学实验设施,用于研究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土壤营养状况等方面的问题,并通过定期开展科普活动,提高公众对生态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
尽管伊园院区有着如此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仍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增长的压力,公园内的植被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野生动物的数量和分布也出现了变化。对此,伊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应对。一方面,他们加强了植物种类的多样性保护,引入更多的本土植物,以恢复原有的生态系统结构;另一方面,他们开展动物保护项目,对非法猎捕行为进行打击,保护了区内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
伊园还在积极探索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将绿色生活方式的理念融入到日常生活中。例如,他们在园区内设立了公共自行车租赁站点,鼓励市民选择步行、骑行等方式出行,减少汽车尾气排放;他们还通过举办讲座、展览等方式,推广环保知识和生活方式,引导人们形成绿色消费观念。
北京伊园院区四四四区区以其独特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文化内涵,成为了市民亲近大自然、享受绿色生活的理想之地。面对未来,伊园将继续坚守其“绿色生活新天地”的定位,不断探索和实践生态守护之道,为建设美丽中国、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做出更大的贡献。
6月10日,万科发布公告,披露了其A股库存股首次出售及相关进展。
公告显示,万科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十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使用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出售。2022年6月30日,回购A股股份的期限届满,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共计回购公司A股72,955,99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含回购的股份数)的0.61%。
2025年4月29日,公司第二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A股库存股的议案》,自本计划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即2025年5月27日)后至2025年7月2日(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满三年之日),公司将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A股库存股72,955,99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含库存股)的0.61%,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万科现将公司A股库存股首次出售情况公告如下:
万科于2025年6月10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出售了A股库存股,本次出售的股份数量为2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8%,减持所得资金总额约为1.46亿元(未扣除交易费用),成交最高价为6.72元/股,成交最低价为6.56元/股,成交均价为6.63元/股。目前公司可用于出售的A股库存股股份余额为50,955,992股。
万科表示,本次出售符合公司既定方案,符合《回购股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出售A股库存股有利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减持股份价格与回购股份价格的差额部分将计入或者冲减公司资本公积,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从6月10日万科A的股价表现来看,当日股价微跌0.3%,收于6.60元/股。
新京报讯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远洋海运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远洋海运纪检监察组、上海市监委对中国远洋海运原党组管理正职领导干部隋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隋军丧失理想信念,长期参与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无视组织原则,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不报境外房产,未报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入国境,在员工录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与其任职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民营企业支付;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虚增业务环节,套取公款,致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船代业务、运输业务、亲属入职、承接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非法挪用公司巨额资金为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等。
隋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且在党的二十大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远洋海运党组研究,决定给予隋军开除党籍处分;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远洋海运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上海市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