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的蝉鸣声,唤醒大香蕉的繁华与喧嚣——探寻大香蕉每日的独特声音魅力: 值得反思的言论,谁会真正做出改变?,: 深入挖掘的第一手资料,难道不值得你了解吗?
问题:《大香蕉日出的蝉鸣声,唤醒沉睡的繁华与喧嚣》
在绿意盎然、繁花似锦的热带雨林中,有一种果实象征着繁荣与生机,它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大香蕉。大香蕉以其独特的口感和丰富的营养成为亚洲乃至全球消费者的热门选择,它们在每一天都散发着不同的声音魅力,唤醒了人们的生活与记忆。
早晨,当太阳初升,大香蕉的影子映照在竹林或稻田上,仿佛一幅生动的画卷。此时,大香蕉开始苏醒,树叶上的露珠闪烁着微光,犹如无数颗璀璨的珍珠,吸引着蜜蜂、蝴蝶和小鸟前来采蜜。阳光穿过茂密的树叶,洒在大蕉树上,形成斑驳的光影,宛如金色的波纹在叶面上轻轻荡漾。随着太阳的升高,大香蕉的声音也逐渐清晰起来,这是大自然最动人的交响乐之一。
清晨的蝉鸣是大香蕉声音的主要来源,其独特而悠扬的歌声如同一曲交响乐,为大香蕉的生长注入活力和力量。每一声蝉鸣,都是大地母亲的呼吸,是对生命的赞美和感谢。在这样的早晨,我们能听到大香蕉在枝头低声歌唱,那是对生活的热爱,也是对未来的期待。
夏日炎炎,正是大香蕉收获的季节。这时,大香蕉发出的声响最为热烈,仿佛是在宣告它的成熟与丰盈。从清晨的轻吟到正午的欢歌,再到傍晚的低语,大香蕉的声音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一首美妙的丰收颂歌。每当这个时候,蝉鸣声伴随着大香蕉成熟的气息,给整个热带雨林带来一种宁静而又充满希望的气息。
大香蕉的声音不仅在白天可见,晚上也有别样的韵味。夜晚,大香蕉的叶子上挂着露珠,月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一片片银色的光芒。此时,大香蕉的声音更为深沉,仿佛是一首深情的歌曲,诉说着生命的轮回和发展。听着这样的夜晚蝉鸣,仿佛能看到大香蕉在夜幕中寻找食物,也在倾听自己的内心深处的故事。
无论清晨、午后还是夜晚,大香蕉的声音都在提醒我们生活中的美好与责任。每一丝细微的声响,都蕴藏着大自然的生命力和智慧。在繁忙的城市生活中,当我们疲惫不堪时,不妨停下脚步,听一听大香蕉的晨鸣,感受那份生活的宁静与和谐。那是一种来自自然的治愈力量,足以让我们在忙碌之余找到生活的真谛,重新找回内心的平静与安宁。
大香蕉的日出声、清晨的蝉鸣声、夏夜的低语声,构成了大香蕉每日的独特声音魅力,唤醒了人们的感官,也唤醒了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珍惜。这种声音的魅力,不仅仅在于它悦耳动听的旋律,更在于它所蕴含的情感和哲理,是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聆听大香蕉的声音,我们不仅能体验到大自然的美丽与神奇,更能感受到生活的丰富多彩和生命的意义所在。我们应该珍视每一个大香蕉的声音,让它为我们的人生故事增添一份独特的色彩,让我们在生活的洪流中始终保持着对生活的热爱和敬畏之心。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