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极限:探索人体艺术大胆的艺术魅力与人性的深刻探索,春华资本降价也要退出,中东资本接盘入股华夏基金孩子在小区玩耍时被天降乌龟砸中头部死亡,法院:饲养人全责,赔128万元1. 勾兑酒含添加剂:香精、糖精等成分会破坏水果天然风味,甚至引发变质。
二十一世纪的科技发展日新月异,人类对未知世界的认知和探索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这个充满无限可能的时代中,人们开始重新审视自身在艺术创作中的角色——从传统的审美观念到大胆创新的尝试,探索人体艺术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深邃的人性洞察力成为了当今文化领域的一大热门话题。
人体艺术,作为艺术领域中最富有创意性和挑战性的表现形式之一,它的诞生和发展无疑是对人类想象力和创造力的一种深度激发。这种艺术形式的独特之处在于其将人的身体作为一个充满生命力、情感和精神的世界,通过艺术家们的精心描绘和塑造,创造出一种全新的视觉体验。人体艺术也在不断地突破传统美学和艺术表现手法的限制,展现出了人类对于美的追求和对于自我表达的探索。
人体艺术的创作过程充满了无尽的可能性,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创作者们创造独特艺术作品的关键元素。无论是画家的笔触细腻如丝,还是雕塑家的手法精细入微,或是摄影师的镜头捕捉瞬间,都在向我们展示着艺术家们如何在有限的空间内发掘并表现人体的美态和生命力。他们通过对各种人体部位的深入观察和研究,挖掘出隐藏于人体内部的丰富情感和心理状态,通过色彩、线条、光影等元素的巧妙运用,以生动、立体、动态的形式将这些情感和心理状态转化为可视化的艺术作品,让人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生命的三维空间之中。
人体艺术的魅力不仅在于其自身的艺术价值,更在于它所揭示的人性深度和普遍性。在这个快速发展的时代,我们的生活节奏日益加快,人际关系复杂多样,人们对生活的期待和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而人体艺术作为一种直接、直观的方式,能够让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和感知这些变化,感受个体在面对生活的压力和挑战时所表现出的坚韧不拔、乐观积极的精神面貌。它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存在,都有着属于自己的美丽和价值,只要我们敢于拥抱生活,勇于挑战自我,就能够在这个多元化的世界中找到属于自己的存在意义。
人体艺术以其独特的魅力和深邃的人性洞察力,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全新的审美和思考方式,引导我们在探索自然之美、人性之善的也深入理解自己和周围的世界。无论是在艺术创作层面,还是在人生哲学层面,人体艺术都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启示和宝贵的教训,让我们在追求个人成长和艺术成就的过程中,更加勇敢、自信,更加热爱生命,更加珍视人性。可以说,创新极限下的人体艺术,既是人类创新意识和创造力的体现,也是人性深度和普遍性的完美呈现,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和永恒的话题。
出品|达摩财经
5月22日,证监会官网显示,证监会核准卡塔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成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对卡塔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受让华夏基金2380万元人民币出资(占注册资本比例10%)无异议。
目前,中信证券为华夏基金第一大股东,持有华夏基金62.2%的股权。迈凯希金融公司(Mackenzie Financial Corporation)为第二大股东,持有华夏基金27.8%的股权。天津海鹏为第三大股东,持有华夏基金10%的股权。
卡塔尔控股本次计划购买的股权为天津海鹏所持,天津海鹏筹划这起股权转让已有三年时间。
天眼查显示,天津海鹏是2011年由春华资本旗下的基金春华秋实(天津)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设立。春华资本的创始人胡祖六曾是高盛集团合伙人、大中华区主席。目前春华资本人民币和美元基金合计挂历规模超1500亿元,中国百盛、阿里巴巴、字节跳动等60多家企业都有春华资本的身影。
早在2022年6月,中信证券曾公告称,收到天津海鹏来函,计划协议转让其所持有华夏基金1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4.9亿美元,中信证券决定放弃标的股权的优先购买权。去年3月,中信证券第二次放弃优先购买权,同时,同意天津海鹏转让所持有的华夏基金10%股权,对应股权转让金额不低于4.9亿美元。
值得注意的是,对比两年前的出让计划,天津海鹏并没有在价格上做出变动。而2022年,华夏基金股东加拿大鲍尔集团曾发生过一次股权内部转让,对应估值约415亿元。按本次49亿美元的对应估值计算,天津海鹏本次交易估值水平下约15%。
本次交易的接盘方卡塔尔控股隶属于卡塔尔投资局,是全球十大主权基金之一,资产规模超过5000亿美元。且卡塔尔控股是中信系统的“老熟人”,在中信资本控股的股东行列中,卡塔尔控股位列第三大股东。
外资多次抄底
华夏基金成立于1998年,是公募行业“老十家”基金公司之一。2007年,中信证券成为华夏基金的唯一股东,持股比例为100%。
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从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韶关市民赵某夫妇去年底带孩子在小区玩耍时,一只从天而降的乌龟砸中孩子头部,孩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调查,坠落的乌龟系小区业主张某饲养。此外,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曾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
广州日报资料图,陈忧子摄
事故发生后,赵某夫妇与张某、物业公司及其保险公司等就赔偿事宜进行了协商,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赵某夫妇将上述各方诉至韶关武江法院,请求判令各被告连带赔偿13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人,应当对赵某小孩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至于物业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的规定,只有在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然而,赵某夫妇未能举证证明物业公司存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情形,因此法院对赵某夫妇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的主张不予支持。对于保险公司的责任,由于物业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责任,因此保险公司也无须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一审依法判决张某须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元。一审宣判后,张某不服,上诉至韶关市中院。经韶关市中院调解,赵某夫妇与张某达成调解协议,赵某夫妇同意张某分期偿还赔偿款128万元,并给予其30天的宽限期。
转自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