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藏繁华与匠心——大但人文艺术37:探索大尺度人文与艺术的魅力交织

网感编者 发布时间:2025-06-12 20:53:23
摘要: 深藏繁华与匠心——大但人文艺术37:探索大尺度人文与艺术的魅力交织,手机好不好,体验不重要,重要的是参数决定一切?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正常。

深藏繁华与匠心——大但人文艺术37:探索大尺度人文与艺术的魅力交织,手机好不好,体验不重要,重要的是参数决定一切?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这里是南宁园湖北路的归田里自助简餐,由星级酒店大厨在开放厨房现场做菜,这是大厨在调配白切鸡的蘸料,调好就倒到鸡肉上面,食客就可以拿来吃了。

在当今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中,人们往往对生活中的琐碎和平凡感到厌倦。在大尺度人文艺术的探索中,我们却能发现其中蕴含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内涵。这种现象被称之为“深藏繁华与匠心”,它融合了历史、地域、文化以及人的精神世界等多种元素,呈现出一种独特的艺术形态。

大尺度的人文艺术并非简单的建筑或雕塑等静态表现形式,而是一种全方位、立体化的视觉体验。例如,中国的故宫博物院就是一个极好的例子,其巨大的规模和丰富的历史积淀,不仅让人们惊叹于中国古代宫殿的恢弘气势和庄重之美,更使人们对古代匠人的心灵和技艺有了深入的了解和认同。在这里,每一座殿堂都讲述了一个完整的故事,每一座建筑都承载着一段厚重的历史,每一处细节都透露出艺术家们对于美的追求和卓越的艺术功底。

大尺度的人文艺术不仅仅是物质文化的体现,更是对人性深度挖掘和社会价值的呈现。例如,荷兰画家梵高的《星夜》以其巨大的画幅和奇特的表现手法,将璀璨的星空和静谧的小镇融为一体,展现了他对自然的敬畏和对生活的热爱,同时也揭示了当时社会现实的黑暗面。梵高以自己的艺术语言表达了对人性的深刻洞察和对社会的批判,这种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深刻的社会思考,无疑体现了他的深藏繁华与匠心。

大尺度的人文艺术是人类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它通过各种媒介和方式,如绘画、雕塑、音乐、舞蹈、戏剧、电影等,广泛地传播和影响着世界各地的人们。例如,莫奈的《睡莲》系列作品以其柔和的色彩和宁静的画面,传达出了对生命本质的深深感悟和对自然界的热爱,使得这一系列作品成为了全球范围内最受欢迎和最具影响力的画作之一。这种艺术形式的成功,不仅源于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深刻的表达内涵,更在于它跨越国界、跨时空的影响力和传承价值。

“深藏繁华与匠心——大但人文艺术37:探索大尺度人文与艺术的魅力交织”的主题,既涵盖了历史、地理、文化等多个维度,也揭示了人文艺术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独特魅力。这既是对传统艺术形式的致敬和继承,也是对现代文化精神的塑造和创新。只有深入了解和欣赏这些大尺度人文艺术作品,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到,艺术不仅仅是美,更是对生活、对人性、对社会的深刻理解和独特表达,而这种深藏繁华与匠心正是艺术的生命力所在,也是我们面对复杂现代社会时的一种勇气和智慧。

针对vivo X200系列包揽性能榜前三,Ultra版本跑分第一,本座直接在开头做一个很严肃的批判,这就是一个荒诞的「全能旗舰」现象,请永远务必记住不管是vivo X系列什么机型,其本质核心卖点只有四个字 「影像旗舰」

※然而,此刻一个问题出现了!为什么一台主打拍照的手机,不好好专注拍照,为何非要疯狂卷性能,卷处理器?这到底是进步呢,还是退步呢,甚至是行业的无奈呢?

从表面上看着无疑是来自vivo品牌和手机市场的一次很强大的进步,但如果深挖背后“俗称本质”,那么本座直言不讳,这就是行业的一种看到某个东西备受关注而疯狂内卷的无奈。

①正确认清vivo X200的「身份困惑」

根据马克斯·韦伯的思维定式完全可以得出「工具理性」,讲一句实话关于现在只要是品牌都拼命追求跑分怎么样,这典型就是一种「工具理性」,在前面几期,本座已经说的很详细,俗称就是“手机好不好,体验不重要,重要的是数字决定一切”

这种观点一出“我直接跟你讲,轻则吐槽,重则主动一辈子被品牌和数码博主玩弄”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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