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α-to-ω喉部通道:调控与生理功能的关键门户,“打骨折”!浦发银行正在以不到1折的价格转让27亿不良资产鹏博士(600804)再被处罚预告,股民索赔可期这句话该如何解读呢?都知道,英伟达H20被限制出口给中国大陆市场,而黄仁勋在最新的访问中,强调“严格控管”,这是在阴阳中国的控管不安全吗?
世界对于人类呼吸系统的重要性和其运行机制一直倍受关注。其中,“喉咙”这一重要的器官不仅是发声和呼吸的中转站,更是调控与生理功能的关键门户,它的健康状态直接影响着人体的呼吸、声音调节以及许多其他生理活动。
α-to-ω喉部通道,也被称为“呼吸道亚段”,包括声门(喉头)、声带、会厌软骨、环状软骨等组成。这个通道是人体对外界空气进行气道控制的主要结构,是实现语音共鸣、发音清晰、咳嗽排痰等重要功能的关键环节。
声门位于喉腔前端,是喉腔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它负责将吸进的气体从鼻腔引导到口腔内。这个区域的声带和环状软骨紧密相扣,形成一个狭窄的通道,称为声门裂。当外界大气进入时,通过声门裂进入声带,声带振动产生声波,再通过声带与环状软骨的协调作用,形成清晰的声音。
声带为人类发声提供了强有力的条件。它是通过控制气流在声带上的移动来发出不同音调的。一般而言,声带主要分为三类:A声带,负责低音部分的发音;B声带,负责高音部分的发音;C声带,同时参与低音和高音的部分发音。
声带的形状和大小决定了其对气流的控制能力。一般来说,A声带较宽而短,声带下端开口较大,上端开口较小;B声带则相对较窄,声带下端开口较小,上端开口较大;C声带介于两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宽度和长度,既能够保证气流稳定,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音调的变化。
声带的振动还与喉部的肌肉、黏膜以及淋巴结等因素密切相关。声带表面覆盖有丰富的毛细血管,这些血管中含有大量的神经末梢,可以感知外部环境的变化,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声带肌肉的收缩和松弛,改变声带的振动频率和幅度,从而影响声音的高低、强弱和音质。
声带与会厌软骨的配合也是调节和控制呼吸道通畅性的重要手段。会厌软骨位于喉腔后方,是人体口腔入口处的一个喉软骨结构。当吸入的气体经过声门裂进入声带之后,会厌软骨会关闭,阻止气体继续向下进入气管。如果声带没有被有效地抑制,过多的空气可能会滞留在喉咙深处,导致呼吸困难或窒息的风险。
α-to-ω喉部通道是维持正常呼吸、发音清晰和咳嗽排痰等功能的咽喉关键通道。通过对声带结构和功能的研究,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其运作原理,进一步掌握其调控和生理功能的关键策略,为提高呼吸系统的健康水平和应对各种呼吸道疾病提供科学依据。在未来的研究中,科学家们可能通过深入探究α-to-ω喉部通道的组织学特征和生理特性,开发出更有效、更适合各类人群的呼吸保健措施,从而进一步提升生活质量,推动人类的健康事业向前发展。
5月以来,已经有超过15家金融机构挂牌超过50笔不良资产转让项目。其中,不乏一些上市银行。近日, 信用卡中心发布了两笔个人不良贷款资产转让公告,合计本金加利息超过27亿元,转让价格较项目价格大打折扣。 这种 “断崖式” 降价并非个例,2025 年以来浦发银行苏州、辽宁、广州等分行均发布个人消费及经营类不良贷款转让公告,市场呈现 “量增价减” 趋势,部分资产包甚至低至 0.1 折。 浦发银行的 “打骨折” 式资产处置是其应对多重挑战的主动选择,短期内有助于改善资产负债表健康度,但长期仍需通过业务结构优化和风控能力提升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一案例也为行业提供了镜鉴:在经济下行周期中,银行需在风险出清与价值保护之间找到动态平衡,避免过度依赖低价甩卖损害长期竞争力。
2025年6月6日,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鹏博士、ST鹏博士,代码:600804)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查明,鹏博士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ST 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2021年 11 月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前,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博实业)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现仍为上市公司股东,2023年年报披露直接持股比例为 6.94%。深圳市欣鹏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鹏运)系鹏博实业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和光一至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光一至)、深圳市云益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益晖)系鹏博实业全资子公司。成都星辉创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辉创展)、深圳博采星驰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采星驰)、四川邦诺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邦诺)系李星实际控制企业。长宽通信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宽通服)系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2021年10月,经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学平与李星协商一致,欣鹏运向星辉创展借款11.2亿元,和光一至向博采星驰借款5.2亿元,云益晖向博采星驰借款0.6亿元。上述3宗借款共计17亿元。还款期限届满后,上述借款债权由星辉创展、博采星驰转移至四川邦诺。上市公司及长宽通服为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市公司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欣鹏运、和光一至、云益晖使用上述 全部借款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股票,相关资金最终用于偿还上市公司债务。2024年6月,上述违规担保全部解除。 上市公司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及时披露上述担保;未按照《信披办法》第十四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五十四条第(四)项、第五十五条第(二)项在2021年年报、2022年年报中披露上述担保,在2023年年报已披露为欣鹏运、和光一至提供担保的情形下仍未披露为云益晖提供的担保。 2017年至2018年,上市公司发行“17鹏博债”、“18鹏博债”。其中,“17鹏博债”于2022年6月如期兑付,“18鹏博债”展期至2025年。“17鹏博债”持续信息披露使用了2021年年报,“18鹏博债”持续信息披露使用了2021年至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作为债券发行人未按规定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担保情况。 二、*ST 鹏博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2024年1月,四川邦诺就上述欣鹏运借款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和长宽通服等担保方就本金11.2亿元、利息3.89亿元承担连带保证清偿责任。2024年3月28日,此案诉讼法律文书送达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迟至2024年4月15日晚间才予以披露。 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认为, 未按规定披露重大担保的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三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及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杨学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杨学平作为实际控制人,私自借出公章、隐瞒违规担保事项,导致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情形。 *ST 鹏博未按规定报送、披露重大诉讼的行为涉嫌违反《证 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八十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项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违法情形。 中国证监会青岛监管局拟决定:对鹏博士、实际控制人杨学平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罚款。 之前,2024年11月19日,鹏博士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鹏博士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处罚预告,为维护证券投资者合法权益,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向曾经购买过鹏博士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前述律师进行索赔登记。 ★(律师对本案的提示与说明) 1.上述提示的索赔条件仅供参考,不涉及投资者任何证券投资决策和证券买卖建议。索赔的最终条件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结论进一步调整,并以相关法院最终生效的判决所认定的法律时点、赔付对象、赔付范围、赔付标准、会计计算方式为准。 2.以行政处罚决定为特征的前置条件取消后,投资者虽然可以直接诉讼,但由于调查手段有限,以立案调查通知或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为直接诉讼的依据起诉存在败诉的风险,所以,我作为专业律师提示投资者:行政处罚决定仍然应当作为提起诉讼的必要前提之一。 3.在拟提起的民事侵权诉讼案件中,上市公司退市与否,都不影响民事索赔侵权诉讼的进程,但有可能会影响诉讼的进度。而进入破产程序(包括重整、预重整或清算),则影响诉讼进度的可能会较大。如发生代表人诉讼,您可以选择参加或不参加、加入或退出。 4.投资者索赔登记或预登记应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2)《证券账户开户信息确认单》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3)从首次买入该股票/债券/权证等至今的《证券交易记录流水》原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 (本文由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宋一欣律师,1992年起律师执业,现为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服务领域主要包括资本市场、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的法律服务及投资者/金融消费者权益维护。执业至今,为10000余件/起证券诉讼事务或股东纠纷事务提供过法律服务。编著有《证券法原理与实务》、《证券民事赔偿实务手册》、《股市维权》、《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司法裁判文书汇编》、《董事责任保险与投资者权益保护》等书籍。执业证号:13101199210628065) 责任编辑:孙同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