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二区:探寻日本与韩国的独特魅力——从区二区看东亚文化交融之地: 让人警醒的现象,你是否感受到了变化的冲击?,: 促使思考的现象,这背后的逻辑是什么?
问题:探讨日本与韩国独特魅力的区域——区二区:东亚文化的交融地
在东亚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有许多地区以其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丰富的文化底蕴而闻名。其中,区二区就是这样一个承载着深厚历史、人文底蕴、地域特色的区域,被誉为东亚文化的交融之地。
区二区位于中国东北部的黑龙江和吉林两省交界处,是连接俄罗斯、朝鲜和蒙古三国的重要通道。这里的气候特征多样,既有温暖湿润的湿润季风气候,也有寒冷干燥的温带大陆性气候,这就使得这里兼具了东西方的自然环境特色,形成了丰富多样的景观生态。这种多元化的地理条件为东亚文化的多样性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同时也推动了不同文化在此交融碰撞,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区域文化。
区内的一系列历史遗迹和文化遗产,如长城、故宫、金阁寺等都充分展现了古代中国的皇家文化和儒家思想的精髓。这些遗产不仅反映了中国五千年文明的历史长河,也展示了东亚地区的建筑风格、艺术形态以及对东方哲学的理解和追求。区二区也是韩国的文化中心之一,拥有众多世界著名的博物馆、美术馆、剧场和传统节日活动,如汉江之滨的平壤乐夏节、首尔的江原道国际电影节等,这些活动汇聚了东亚各国的多元文化交流和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了东亚文化的交融性。
区二区还呈现出独特的东亚饮食文化特色,以面食为主食,如寿司、拉面、锅贴等,富有浓厚的地方风味。这些美食不仅是人们对当地饮食文化的一种认同和记忆,更是东亚地区饮食文化交融的见证。而在韩国,泡菜和烤肉则是代表性的饮食文化现象,这两种美食在中国和亚洲其他地方都有深厚的群众基础,也在全球范围内赢得了广泛的赞誉。
区二区作为东亚文化交融之地,以其特有的地理位置、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多元的民族文化、独特的饮食文化特色,以及不断发展的现代城市面貌,展现出了其独特的魅力。在这里,我们不仅可以了解到东亚地区的历史变迁,更可以感受到东亚文化的多元性和包容性,体验到人类文明在不同地区间的交融与发展。区二区无疑是一座集历史文化、民族风情、现代都市于一体的东方明珠,为我们深入了解东亚文化的多元化格局提供了一个生动的窗口。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