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次抛售小浪货:揭秘商品失落背后的故事及影响因素分析: 牵动人心的事件,是否值得我们共同反思?,: 重新定义的标准,难道我们不需要跟进吗?
今天我们将探讨一下那些看似平凡却多次被反复抛售的小浪货,这些商品曾经拥有过独特的魅力和价值,但由于各种原因,它们在市场上的表现并非如起初那样耀眼夺目。本文将从商品失落背后的故事、影响因素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揭示其失落的原因并探讨其可能的影响。
我们来看看商品失落的背后故事。小浪货的诞生通常源于市场需求的变化或产品质量的下滑。在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人们对于物质生活的追求较高,对高质量的商品有着强烈的需求。当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消费者需求逐渐转向多元化、个性化的小浪货因其独特的设计、优质的原材料以及合理的价格策略,赢得了消费者的青睐。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小浪货开始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压力。一方面,部分小型制造商为了降低成本,降低产品的品质标准,甚至出现假冒伪劣产品的情况;另一方面,消费者对于商品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对品牌忠诚度的追求日益增强,小浪货的品牌影响力逐渐削弱。
影响小浪货失落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市场竞争加剧:小浪货市场的竞争程度直接影响着其销售状况。当市场上有大量的同类产品,价格更为优惠,质量也更具竞争力时,小浪货的市场份额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一些实力较强的竞争对手也可能通过推出更有优势的产品,压低小浪货的价格,进一步抢占市场份额。
2. 产品质量问题:如果小浪货的质量出现了明显的质量问题,如生产过程中的瑕疵、生产工艺流程不规范等,那么即使是价格再优惠,也无法吸引消费者购买。一旦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问题,他们就会选择寻找更可靠且价格更具竞争力的品牌替代。
3. 品牌影响力下降:品牌形象是消费者决定是否购买一个产品的重要依据。如果小浪货的品牌形象受损,包括品牌的知名度不高、售后服务不佳等因素,都会导致消费者对它的信任度降低,从而降低其在市场上的吸引力。品牌影响力也会影响消费者对其产品的评价和推荐,进而影响其未来的销售情况。
4. 消费者需求变化:消费者购买行为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包括消费需求的改变。随着消费者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更新,他们更加注重产品品质、个性化服务和环保理念,而非仅仅关注价格。如果小浪货未能满足这些新的消费需求,就有可能失去原有的市场份额。
5. 政策环境和法律法规:政策环境和法律法规的变化也会对小浪货的销售产生重大影响。例如,政府对某些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对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可能会对小浪货的生产和销售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小浪货在市场上的失落并不是一种偶然的现象,而是由多种复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通过对商品失落背后的故事、影响因素的深入解析,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小浪货的市场表现,并为提升其竞争力提供一些启示和建议。只有不断创新、改进产品,提升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才能在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立足和发展,实现商品的持续成功。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