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上,一次又一次的乘客反应:为何车厢内陷入了一股无法遏制的沉默与质疑: 影响深远的决策,真正的效果如何?,: 亟待探讨的难题,未来能否找到解决方案?
在城市的繁华街头,每一辆公交车都如同一部无声的交响乐,承载着无数人的生活和情感。在这台看似平静的机器中,却隐藏着一股难以言喻的沉默与质疑。这种现象并非偶然,而是一次又一次的乘客反应共同塑造了公交车上独特的氛围,引发人们对公共交通工具安全、服务品质等方面的问题进行深度反思。
我们可以从乘客们的日常行为中发现这一现象的存在。每当公交车驶过一站,无论是上下车的高峰期还是平日里,车厢内的乘客们似乎都会表现出一种莫名的寂静。他们坐在座位上,低垂着头,偶尔抬头望向窗外,眼神中充满了对未知的恐惧和不安。他们的谈话声几乎消失在车内,整个车厢仿佛被一块巨大的黑布遮盖,只剩下乘客们的呼吸声和心跳声交织在一起。这种沉默不仅来自于内心的恐慌,更是一种对公共安全的担忧和对服务质量的不满。人们担心突然停车,或者列车出现故障时,自己可能无法及时疏散或寻求帮助;也有人担心车辆频繁换乘导致的等待时间过长,会增加他们的焦虑感和疲惫感。
公交车上的乘客反应还表现在对乘车体验的评价上。不少乘客表示,公交车的服务质量并没有达到预期,尤其是在高峰时段,车厢内的人流拥挤,噪音大,空调不足,座椅不舒适等问题更是让人心生抱怨。他们希望公交车能够提供更加便捷、舒适的乘车环境,如提供更多座位,增设空调等设施,减少车厢内的噪音干扰,提高座椅的舒适度等。一些乘客还提出对公交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方式提出批评,认为公司没有充分考虑到公共交通工具的特殊性和乘客的需求,导致乘客满意度下降。
这些乘客的反应并非毫无依据的抱怨,而是通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实际经历反映出公交服务质量的现状。在许多城市,由于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以及驾驶员的技术和服务水平有限,公共交通工具的安全性、便利性、舒适性等方面往往存在明显的短板。部分公交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过于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对乘客权益的保障,使得乘客在面对交通拥堵、设备老化等问题时,不得不选择放弃公共交通,转而选择私家车出行,进一步加剧了公共交通的压力。
那么,如何解决公交车上乘客反映的沉默与质疑问题呢?政府应当加大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更新力度,优化公共交通线路和班次布局,确保公共交通工具的稳定运行和安全高效。公交公司应强化服务质量培训和考核机制,提升驾驶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和效率。公交公司还可以借鉴先进的公共交通运营管理理念,引入现代化管理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技术等,实现精细化运营,满足乘客多元化的需求。
公交车上乘客的沉默与质疑问题反映了公共交通行业在服务质量、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等方面的诸多挑战。只有通过公众参与、政府引导、企业创新等方式,我们才能有效推动公共交通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公众的出行体验,从而营造一个更安全、便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环境。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