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宝宝B超发现肠道淋巴结异常:淋巴结增大的原因与影响,解读儿科常见检查的重要意义。,20周年纪念版iPhone曝光:全玻璃机身 预计27年9月发布中信证券被罚 事涉辉芒微IPO两次“败北”加入1勺生抽、1勺蚝油、1勺孜然粉、1勺胡椒粉、1勺盐、1勺鸡精、少许白糖,大火翻炒均匀即可。
关于新生儿B超发现肠道淋巴结异常的探讨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医学的进步,B超已经成为了儿科常规检查的一项重要手段。在新生儿期,家长常常会发现孩子的腹部或者胸部出现一些特殊的变化,如肠道淋巴结增大、肝脏肿大等,这种看似微小的问题往往被忽视甚至误诊。对于肠道淋巴结异常的认识及理解,其对儿科临床诊断和治疗有着深远的意义。
肠道淋巴结异常是新生儿常见的免疫系统发育问题,其发生的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先天性遗传因素,如某些基因突变可能导致淋巴结组织生长过度或过早成熟;二是后天环境因素,如母体孕期营养不良、感染性疾病、疫苗接种不规范等都可能引发淋巴结异常。研究表明,约有5%~10%的新生儿会受到肠道淋巴结异常的影响,但大多数情况下这些异常并不会对婴儿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而是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婴儿的消化系统功能,增加感染风险,并可能导致其他潜在健康问题。
肠道淋巴结异常的诊断和评估对于儿科临床实践至关重要。对于腹腔内发现的淋巴结异常,B超可以清晰地显示淋巴结的位置、大小、形状以及内部结构,这对于判断淋巴结是否为炎症反应、肿瘤形成或畸形等情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通过对比正常淋巴结,异常淋巴结的表现特征可以帮助医生明确淋巴结异常的类型和性质,指导病因的查找和治疗方案的制定。通过对淋巴结形态、质地、活动度、回声强度等方面的观察,还可以了解淋巴结周围的血管分布、神经结构和解剖位置,有助于判断淋巴结异常与相关疾病的关联性,比如淋巴瘤、白血病等恶性疾病。
肠道淋巴结异常也可能与某些特定的儿科疾病有关,如巨细胞病毒性肠炎、金黄色葡萄球菌肠炎、肺炎链球菌肠炎等肠道感染性疾病。针对这些疾病,通过B超检查可以早期发现并及时干预,降低并发症的发生率,提高患者的生存质量和预后效果。例如,当B超发现儿童肠道淋巴结肿大时,提示存在病毒感染的可能性,此时应及时进行抗病毒治疗以防止继发细菌性腹泻和严重的并发症,如肝炎、肾炎等。
总结而言,肠道淋巴结异常是新生儿普遍存在的免疫系统发育问题,其发生的机制复杂多样,既有先天遗传因素的影响,也有后天环境因素的作用。B超作为一种准确、快速、无创的影像学检查技术,对于肠道淋巴结异常的诊断和评估具有重要意义。从临床实践中,我们应将B超作为新生儿早期筛查肠道淋巴结异常的主要工具,积极识别并处理各种可能的问题,保障母婴健康。我们还应在研究层面深入探讨肠道淋巴结异常的发病机理、病理生理机制及其与其他儿科疾病的关系,以期为预防和治疗此类疾病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在此过程中,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临床实践经验的积累,我们有望更好地认识肠道淋巴结异常,进而提升儿科医疗服务水平,助力婴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站长之家(ChinaZ.com)6月9日 消息:近日,知名苹果记者Mark Gurman在最新一期《Power On》节目中披露了苹果为iPhone问世20周年筹备的特别计划。
据其透露,苹果正在打造一款代号为Glasswing的特别版iPhone机型,该机型设计灵感源于拥有透明翅膀的蝴蝶,整体采用极简主义全玻璃机身,预计将于2027年9月正式发布。
这款特别版iPhone在设计上颇具亮点,将采用弧形玻璃边缘、超窄边框以及真正无开孔的全面屏。其设计不仅追求外观上的创新,还注重与系统的适配性,预计将与全新iOS界面实现完美融合。
记者 牛钰
又一起“申报即担责”的案例出现了——一个17个月前主动撤回IPO(首次公开发行)的项目突然收到多张“罚单”。
2025年6月6日,深交所发布了两则监管措施和两则纪律处分,揭开了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辉芒微”)主动撤回IPO申请的“谜团”:辉芒微发行上市的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未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因在该IPO项目的执业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保荐机构中信证券(600030.SH)和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被深交所采取监管措施,相关保荐代表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被通报批评。
辉芒微是一家IC(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产品主要为通用型芯片,其创始人许如柏曾是美国芯片巨头AMD(超威半导体)的高级工程师。
2024年1月,辉芒微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的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原因为辉芒微及保荐人中信证券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2022年初,辉芒微和中信证券也曾主动撤回过上交所科创板的IPO申请。
在第二次“撤离”IPO后,辉芒微再未递表。其上一次出现在资本市场的视线里,是试图“卖身”给上市公司深圳英集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209.SH,下称“英集芯”),但这场交易因价格等条件未谈拢而以失败告终。
保荐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深交所称,在辉芒微发行上市审核过程中,深交所依规对项目保荐人中信证券进行现场督导。中国证监会依规对辉芒微进行现场检查,查明中信证券在执业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情形。
首先,中信证券未充分核查辉芒微经销收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报告期各期,辉芒微经销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37%、94.58%、95.85%和96.78%。中信证券在审核问询回复中发表明确意见称,辉芒微经销收入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并得到有效执行。
然而,经查发现,辉芒微未充分披露经销收入内部控制存在的不规范情形,信用政策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主要包括经销商信用政策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情况不符,部分经销收入原始单据存在缺陷,以及补签2020年、2021年部分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框架合同、订单、送货单、对账单等重要支持性文件原件等情形。
此外,中信证券未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未按照核查要求对辉芒微与主要供应商及关联方之间的异常大额资金流水、最终流向予以充分核查,且未采取充分的替代性核查措施,获取的核查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核查结论,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
最后,中信证券未对辉芒微生产周期披露的准确性予以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辉芒微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辉芒微自芯片设计企业向晶圆制造商发送采购订单至芯片成品完成,时间周期约为6个月。但是辉芒微存在部分产品的生产周期远超上述周期的情形,与披露情况不符,影响深交所对辉芒微库龄计算准确性以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性的审核判断。
深交所表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对保荐代表人陈禹达、王彬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深交所强调称,中信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监管函之日起二十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深交所还表示,中信证券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保荐职责,切实提高执业质量,保证招股说明书和出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上个月,中信证券刚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5月14日,上交所称,对中信证券及李宁、吴鹏、黄艺彬、李婉璐四名保荐代表人出具监管警示决定,原因是其在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中存在核查失实、未报告关键信息等违规行为。
IPO“一波三折”
实际上,从辅导备案的时间算起,中信证券推进辉芒微IPO已有四年之久,整个过程却“一波三折”。
2021年6月3日,辉芒微在深圳证监局进行辅导备案,开启了A股上市征程,辅导机构为中信证券。
2021年12月22日,辉芒微申报科创板IPO获上交所受理。2022年1月7日,辉芒微被中国证券业协会抽中现场检查。2022年1月21日,辉芒微和中信证券分别向上交所提交撤回辉芒微科创板IPO的申请,上交所决定终止对辉芒微的上市审核。
两年后,辉芒微又二次征战A股。2023年5月25日,深交所受理了辉芒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保荐机构是中信证券。
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信息公开网站
2023年8月份,在回复深交所关于“前次申报撤回”的问题时,辉芒微称,一是为了放缓上市节奏,将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日常的业务经营中,全力确保供应链和市场稳定;二是前次IPO报告期内(即2018年度至2021年上半年)存在小部分内控不规范的事项,主要包括个别个人卡收支、极少量现金收支及原出纳盗用资金等情况。
深交所第二轮问询的核心关注点集中在财务数据的真实性,比如收入和毛利率变化与可比公司存在较大差异、经销收入真实性等问题,2023年11月17日,辉芒微提交了回复,但在回答完问询函后不久,2024年1月3日,辉芒微申请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同年1月5日,深交所决定终止对其创业板IPO审核。
2025年3月4日,科创板芯片股英集芯公告称,正筹划收购辉芒微的控股权。在3月17日,英集芯却宣布终止这起收购案,主要原因在于交易相关方未能就重组方案的交易对价等核心条款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辉芒微依靠该并购重组“曲线上市”宣告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