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男女生间微妙的艳情较量:肉体上的挑战与情感交融的魅力,在联合国总部一睹古蜀文明的魅力 看文博人和资深媒体人怎么说?69.9元买本练习册惹来12小时高频推销 家长呼吁严管教培机构骚扰式卖课实际上今年虽然引进了几部美日等国的进口片,但目前总票房不过10亿左右,市场份额不到5%,同比往年进口片市场占比基本保持在12%以上的水平线,说明《碟中谍8》带来的反弹效果远不至此。
一、引言
在现代社会中,男女间的互动关系已不再只是单纯的友谊和亲情,更是一种深深的情感交融和身体较量。这种艳情较量不仅局限于性的生理层面,更多的是对男性女性之间微妙感情表达方式的深度探索与欣赏。
二、身体上的挑战
1. 心理压力:男子对于性的欲望是高度敏感的,他们渴望获得女性的青睐和关注,这种心理压力可能导致他们在情感交流过程中过度投入,甚至对性行为产生依赖。而女性则因性别角色的传统观念,可能会更加注重伴侣的品质和情感需求,这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男性在身心健康的追求。
2. 生理限制:尽管男性具有更高的生殖能力,但由于社会文化背景的影响,他们的性行为在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受到严格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的约束。这就使得男性在进行性活动时面临极大的生理挑战,如生殖器感染、勃起障碍等,这些都会影响到他们的性生活质量。
三、情感交融的魅力
在这种艳情较量的背后,也隐藏着一种深深的恋爱之情和情感交融的魅力。男性通过深入了解女性的身体特征、性格特点和内心世界,能够更好地捕捉到对方的独特魅力,从而产生强烈的吸引力。女性通过体味男性的生理需求,也能感受到他对自己的尊重和理解,这对建立长久的爱情关系有着深远的意义。
四、情感与身体的平衡
在探寻男女生间艳情较量的过程中,如何找到情感与身体的平衡,是每个人需要面对的问题。男性应当意识到性行为不仅仅是为了满足生理的需求,更是为了提升自我的情感体验和精神享受。只有当性行为与情感需求相协调,才能真正地享受其中的乐趣。
女性也需要明白,她们不仅仅是男性的附属品,而是拥有独立人格和思想的个体。她们的性需求并非完全由男性决定,而是基于自身的兴趣、价值观和生活需求。女性在选择性行为时,应该充分考虑到自己的意愿,避免盲目追求刺激和迎合男性。
五、结论
男女生之间的艳情较量是一种复杂而微妙的现象,它既体现了人类在生理、心理和社会环境下的多维度需求,又蕴含了深度情感交融的魅力。只有通过深入理解和尊重彼此,我们才能在这场较量中找到最佳的平衡,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自我成长和心灵的升华。在这个过程中,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都需要秉持开放的心态和包容的态度,以积极的态度去面对艳情较量,共同创造一个和谐美好的性生活方式。
封面新闻记者 李雨心
体现了古蜀人丰富想象力和精湛工艺水平的太阳神鸟金饰,给人以典雅庄重之美的青铜鸟,还有造型独特的戴金面罩青铜人头像……如今,来到位于美国纽约的联合国总部,就能邂逅璀璨悠久的古蜀文明,一睹古蜀珍宝的魅力。
展览现场
纽约当地时间2025年6月9日17:30,作为“文明对话国际日”主题活动配套活动,由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四川省文物局主办的“太阳之光——古蜀文明与世界”展览,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隆重开幕。展览以太阳崇拜为主线,串联古蜀文明与全球文明的璀璨遗产,向世界展示人类对光明与生命的共同追求,传递文明共生共荣的永恒主题。
展览现场
据介绍,展览以太阳这一跨越地域与文化的信仰共性为切入点,通过图文展板、文物复制品、艺术装置、多媒体互动等展项,呈现古埃及、两河流域、古印度、古希腊等世界古代文明和中国古代文明中以古蜀文明为代表的太阳崇拜的丰富形态,揭示人类对自然力量的敬畏与艺术表达的多样性。其中,展览第一单元为“光耀世界”,聚焦全球古老文明的太阳信仰;第二单元“古蜀闪耀”则深度解读三星堆与金沙遗址出土的青铜神树、太阳神鸟金饰、黄金面具等瑰宝,阐释古蜀文明“日—树—鸟”三位一体的神话宇宙观,及其与中国古代相关神话传说的深刻关联。
即将迎来“神兽”归笼的家长们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在直播间买本练习册,却招惹来每天从早上到深夜长达一周的电话微信推销。
近日,北京商报记者接到多位家长投诉,在抖音直播间购买69.9元某头部教培机构预复习册后,因答题必须扫码添加“辅导老师”微信,收到每日长达12小时的电话、微信高频推销,内容为该教培机构旗下的语数英网课。有家长明确通过电话、微信多次拒绝购课,不需要免费送课后,推销仍持续。更有甚者,在家长拉黑一个电话号码后,这些所谓的辅导老师还会更换号码继续推销。
在教培机构集体转型后,依托曾经的课业优势,智能硬件和相关辅导教材成为各家企业的抓手。然而,教培机构们上述依托教辅材料进行的骚扰式营销,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所谓辅导老师的推销话术更是在不断地制造着教育焦虑,挑战着监管的红线与家长们的神经。
夹在预复习册里的小纸条
徐颖怎么也没想到,给儿子买了两本暑假用来预复习的练习册,就遭遇了出版教培机构长达一周的轰炸式电话、微信卖课推销。
徐颖的儿子马上迎来二年级暑假。用班主任的话说“这是一个从低年级到中年级的关键假期”。中文系毕业、大学曾经做过两年辅导员的徐颖自己也清楚这个暑假的重要性。
巧合的是,5月20日,徐颖刚与群里的同学家长讨论怎么过暑假,当天晚上打开抖音就被推送到相关教辅材料的直播间:语文、数学两本预复习册共花费69.9元,内容既有三年级上册重难点的预习,也包含二年级下册知识的复习,还送一本字帖。在徐颖看来,字不好、基础知识不扎实的儿子挺合适这套预复习册。徐颖表示,因为价格并不贵,所以也就没多想,本着买来先了解一下的心态,在直播间下了单。
两天后,包裹到手。徐颖在拆了快递之后看到,除了两本练习册和对应的字帖等赠品外,还夹了一张小纸条,内容为添加辅导老师企业微信的二维码。
徐颖称,这类纸条在之前买别的练习册时也有收到过,大多为添加出版机构老师企业微信,老师会定向推送一些有针对性的习题。期中、期末时段,如果有临时增加的习题册,也会被问到是否需要进行加购。虽然本着对方有营销的行为,自己作为家长也有需求,而且只是偶尔不定期地推送新练习册,对于这类企业微信并不排斥。
让她没想到的是,这一次添加该机构辅导老师微信后的一周,从电话到微信,从上午10点到晚上近11点,不分场合、不分时间地频繁接到这位老师的推销电话和微信。且内容均与预复习册无关,推销的产品均为这家教培机构的在线网课。
根据徐颖提供的聊天截图,教培机构老师推销的产品内容不仅包括“语文数学报名任意一科900元”“英语单独学习799元”等,甚至还有“特意向教研组申请了名额”“现在报名享受‘金牌辅导老师’”等话术,不断强调着“二升三”的重要性,甚至暗示不补课的“吃亏”,接连不断地推销线上网课。
明确拒绝后仍遭遇电话轰炸
在被连续骚扰了一天后,徐颖立即以“文字+电话”的方式,明确告诉上述练习册对应的老师,自己孩子不需要上网课。根据微信截屏,徐颖的回复内容十分客气,并感谢了对方辅导老师,辅导老师也明确回复“了解,会做好登记”。
但这并没有阻挡甚至减少这位辅导老师轰炸式的营销。在明确表态自己儿子不需要上网课的当天,从上午11点到晚上11点,徐颖依然经受了长达12小时的推销。不仅推销电话从早上打到晚上,微信的推送消息也接连不断,仿佛只要不买课就一定会被“轰炸”。
被教培机构所谓辅导老师轰炸式推销的不只有徐颖。另有消费者张明也向北京商报投诉到,今年2月底,自己也遭遇了同一机构的轰炸式电话推销,每天不管什么时间,都能够接到卖课的电话。在拉黑一个号码后,教培机构还会换其他号码接着打,有时候甚至一天能接到10个推销电话。与徐颖的遭遇相同,张明在明确表示不需要购买线上课程后,还是不停地接到推销电话。“孩子的学习没得到多少帮助,自己先被这些骚扰电话搞得心力交瘁。”张明说道。
北京商报记者在小红书平台看到,不少家长纷纷吐槽各种教培机构将近晚上11时打电话询问课程反馈;教培机构信息骚扰太严重;被骚扰了一年,一天甚至能打五、六个;还没报课时老师一天电话、微信语音轰炸,报完课后,发信息回复慢。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华德榜创始人宋向清认为,上述教培机构营销方式严重干扰了消费者的生活和工作,给消费者造成了骚扰,影响了消费者的正常生活秩序和心理状态。在消费者已明确表示不需要报名线上网课后,教培机构仍未停止推销行为,这种无视消费者意愿的做法,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双方的信任关系,容易引发消费者的反感和抵触。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孙宇昊表示,教培机构在家长扫码后,以电话、微信反复推销无关课程,且在明确拒绝后仍未停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消费者同意接收商业性信息或者商业性电话的,经营者应当提供明确、便捷的取消方式。消费者选择取消的,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发送商业性信息或者拨打商业性电话”。
孙宇昊认为,该行为区别于单次推销,具有时间跨度长、接触方式多元、拒绝无效性三大特征,可能构成系统性骚扰式营销。根据具体情况不同,具体侵害的消费者权益可能有私人生活安宁权、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个人信息权益及公平交易权。
是辅导老师还是销售?
“添加的究竟是辅导老师还是销售?”徐颖提出了自己内心的疑问。
徐颖向北京商报记者展示了刚添加教育机构老师微信时的截图,这位老师当时表示,她是负责小朋友学习的班主任,接下来有任何不会的学习问题、作业都可以联系老师,老师给孩子一对一辅导。但是连续不断地电话、微信推销,实在是让徐颖无法相信该老师是所谓的辅导老师。
“都说小学二三年级是打基础的关键期,原本我并没有那么紧张,但教培机构连续的推销,让我们这些家长非常焦虑,担心自己孩子跟不上课程。”张明坦言。
宋向清表示,教培企业在宣传推广中如果存在夸大效果、虚构教师经历、编造用户评价等行为,并通用虚假宣传和制造焦虑的手法,诱导家长购买课程,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和心理压力,则与“双减”政策减轻家长负担的初衷背道而驰。
在宋向清看来,教培企业的营销方式必须具有底线,营销内容必须要有红线,什么可以纳入教培、什么不能纳入教培、纳入教培的内容应该怎样营销,都应该划出清晰且严肃的边界。就教培企业营销方式而言,要尊重消费者意愿,应以满足消费者需求为出发点,充分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意愿,不得采取强迫、欺诈、骚扰等不正当手段推销课程。同时,要提供真实准确信息,在营销过程中,企业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其词或隐瞒重要信息,以免误导消费者作出错误决策。
宋向清建议,未来,教育、文化、商务和市场监管等部门亟待形成协同机制,联合出台不同教培内容的约束限制规范、营销行为规范细则等,进一步细化教培企业营销行为,明确规定营销方式、营销时间、营销频率等具体要求,限制企业的过度营销和骚扰行为,例如,规定每天的营销电话和微信消息的发送时间、次数上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