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甜甜:Q1制片厂传奇人物——把控光影,引领行业革新者,陈梦澄清与队友恋爱传闻,王楚钦做客央视谈网暴:骂我可以,但祸不及家人非法收受5.6亿余元,公司高管合谋收取“业务提成”被判刑2017年前后,伴随贵州茅台库存见底、断货涨价、股价飞升,一瓶难求的茅台带动茅台镇及酱酒的火热。资本蜂拥至茅台镇,购酒、投资的商客与满大街的卖酒人,一起造就了茅台镇的喧嚣。
在电影制作的长河中,潘甜甜以其独特的视角和深邃的人格魅力,成为了一位备受瞩目的制片厂传奇人物。她以卓越的光影掌控力,引领着中国电影产业的革新潮流,以其作品《你好,李焕英》、《哪吒重生》等影片,在业界赢得了极高的赞誉和关注。
潘甜甜出生于江苏南京,自幼就对电影充满了浓厚的兴趣。她从小学习绘画、音乐,这些元素为她的电影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真正开启她电影事业的转折点是在大学期间。2005年,她在清华大学获得影视艺术学博士学位后,进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攻读电影制作硕士学位,师从著名导演詹姆斯·卡梅隆。在此过程中,潘甜甜不仅深入了解了电影制作的专业知识,更深深领悟到了电影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艺术表达方式,这极大地激发了她对中国电影的热情和决心。
回国后,潘甜甜担任了中国电影工业管理局高级顾问,并在《你好,李焕英》的拍摄过程中担任制片人兼导演。这部电影是基于作家贾玲的真实生活经历改编,凭借其细腻的情感描写和丰富的人物塑造,成功地刷新了观众对于国产动画电影的认知,也开创了中国女性独立执导电影的新篇章。该影片上映后,不仅在国内引起了热烈反响,也获得了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奖,成为中国电影史上的又一里程碑。
除了《你好,李焕英》,潘甜甜还参与制作了多部具有影响力的影片,如《哪吒重生》、《沉默的大多数》等。其中,《哪吒重生》作为一部科幻题材的作品,凭借创新的故事设定、精良的画面特效和出色的演员表演,成功吸引了全球观众的目光。《沉默的大多数》则通过深入挖掘底层人民的生活困境和社会问题,传递出深刻的社会反思,展现了中国电影在新时代下如何更加积极地反映社会现实和人性关怀。
潘甜甜的成功并非偶然,而是源于她对电影的热爱与执着追求。她始终坚持自己的艺术信念,不畏艰难险阻,不断挑战自我,将艺术融入生活的点滴之中,用镜头捕捉到人性的美好与复杂,让人们在享受电影艺术的也能感受到生活的厚重与真实。她的电影作品不仅是视觉盛宴,更是对人类情感的深度挖掘和对社会现实的独到见解,被誉为是中国电影产业中的瑰宝和引领者。
潘甜甜以其杰出的光影掌控力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为中国电影产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她是电影界的传奇人物,也是中国电影文化的象征,她的影响力将在未来的日子里持续发酵,引领着中国电影产业走向新的辉煌篇章。她将以自己的匠心独运,继续书写属于中国的光影传奇,也为世界电影艺术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近日,两位国乒主力陈梦与王楚钦相继通过公开渠道回应了围绕他们的焦点话题——陈梦在一档综艺节目中明确澄清了与队友王楚钦的恋情传闻,并首次公布择偶标准;而王楚钦则在央视《面对面》专访中直面网络暴力问题,划出“祸不及家人”的明确底线。
在综艺节目《是女儿是妈妈》中,当主持人问到“国家队队内可以发展爱情吗”这一敏感问题时,奥运冠军陈梦的回答斩钉截铁:“不允许的!”她进一步解释队规的严肃性:“如果两个人谈恋爱,成绩受到影响了,罚回省队的那个人,肯定就是成绩相对差的那个。”这番话被普遍视为对近年来网络流传的“梦里头”(陈梦与王楚钦CP名称)恋情的间接澄清。
陈梦在节目中首次清晰勾勒出理想伴侣的轮廓,核心要求有三点:对方需能给予她踏实和安全感,要是一个成熟的男人;事业出色,“最差也得跟我差不多”;两人需合得来,有共同话题。
当主持人追问“如果他成绩没你好”时,陈梦的回答显得包容而务实:“我能接受的,什么竞技项目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要成熟,还是得合适吧。”这打破了外界“运动员必须找运动员”的刻板印象。
而关于“梦里头”传闻的由来,网络上曾流传诸多所谓“证据”:同款戒指、口罩、情侣游戏ID,一张真实性存疑的聚会合影,甚至陈梦母亲注册王楚钦英文名“HOPE WANG”商标等细节。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典型刑事案例,昭示民营企业的经济产权和合法权益同样不可侵犯,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秩序犯罪,体现了人民法院为民营经济发展构建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和公平公正市场环境的坚定立场。依法追缴犯罪所得,彰显了人民法院决不让犯罪分子从犯罪行为中获利、最大限度减少被害企业损失的鲜明态度。
两公司高管合谋收取“业务提成”5.6亿余元
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
被告人燕某系某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被告人孙某系某控股公司董事,负责联系金融机构。2014年,某医药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林(另案处理)为与该公司就应收账款债权业务达成合作,提出按照融资金额的5%向燕某、孙某支付“业务提成”。燕某、孙某同意,并约定由二人均分“业务提成”。
在业务开展过程中,燕某在明知应收账款发票无法核查、应收账款回款路径与合同约定不符、财产确权存在瑕疵的情况下,仍多次帮助审批通过。孙某在联系金融机构、出席董事会表决过程中,专门出面予以解释。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燕某、孙某二人共同收取“业务提成”共计5.6亿余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燕某、孙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燕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分别判处燕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亿元;判处孙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亿元;对燕某、孙某犯罪所得5.6亿余元及孳息予以追缴。一审宣判后,燕某、孙某提出上诉。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释放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犯罪的强烈信号,同时也警示我们,民营企业工作人员非法收受贿赂和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样,都是犯罪行为,都要被定罪量刑并追缴犯罪所得。
作者:冀成海/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