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控厨房生活:我新掌握的入厨技巧直播实况回放,后入厨房瞬间切换自如!,原创 这是我见过最会穿的博主,休闲舒适又好看,太适合普通女生抄作业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其实追根溯源,鱼汤泡饭并没有很强的“湘菜基因”,是近十年来才火起来的一道产品。
以下是关于掌控厨房生活:我新掌握的入厨技巧直播实况回放、后入厨房瞬间切换自如的一篇中文文章:
标题:新厨挑战:“掌控厨房生活”:我新掌握的入厨技巧直播实况回放与后入厨房瞬间切换自如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生活方式的进步,我们的日常生活越来越离不开厨房。无论是烹饪美食,还是应对日常烹饪需求,每一道菜都可能成为我们掌握厨房生活的试炼。而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学习新的入厨技巧无疑是最为关键的部分。最近,一位名叫李明的新手入厨者,在一次由他亲自录制并分享的厨房直播中,展示了如何在快速转换食材与菜品时,实现无缝切换自如,让我们亲身体验到了这一超乎想象的技术魅力。
这场直播于某日早晨十点准时开始,主持人李明作为主播,首先通过视频介绍了自己的厨房背景及正在直播的内容——他是一位热爱烹饪且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美食博主,以自己的美食博客为主阵地,常常分享各种精致的烹饪食谱与技巧。本次直播的主题是“掌控厨房生活:新入厨技巧与实战操作”。
镜头跟随李明走进他的家,他正坐在餐桌旁,展示着刚从冰箱里取出的蔬菜与新鲜肉类。当主持人提出“现在我们可以开始制作一道简单的炒菜了”的问题时,李明立刻打开手机上的厨房app,调出一款名为“我的厨艺大师”的APP,并进入“菜品管理”界面,熟练地选择所需食材,然后点击“添加”按钮将食材放入其中。
在主菜单界面,李明展示了一道他精心准备的早餐菜品——煎蛋卷。他先将鸡蛋打入碗中打散,加入适量盐和胡椒粉调味后,用筷子轻轻搅拌均匀,随后将蛋液倒入平底锅内,用中小火慢慢加热,待蛋黄凝固成金黄色时,再用铲子轻轻翻动,使蛋饼两面都能受热均匀。
在切换菜品方面,李明在直播中采用了实时录制的方式,他一边在锅中快速煎制蛋卷,一边通过手机屏幕同步记录下整个过程中的每一个动作。随着煎至熟透的蛋卷被淋上适量的生抽、老抽、香油等调料,画面的左上角出现了一个滚动的进度条,实时显示着煎制时间的流逝,而煎好的蛋卷则已经静止在锅边等待享用。
接着,李明开始向观众演示另一个菜式——红烧肉。他在APP中打开“红烧肉”模块,挑选了一块五花肉块,进行清洗、切割等基本处理。然后,他在锅中加入足够的水,放入切好的五花肉块,大火煮沸后撇去浮沫。接下来,李明将五花肉块捞出,沥干水分备用。再次加入清水,放入葱姜蒜爆香后,加入冰糖和酱油等调味料,小火烧开后转小火慢炖。
在切换食材与菜品时,李明并没有采用传统的连续翻炒模式,而是采取了分段式的操作方式。例如,当五花肉块炖煮至软糯时,他便用铲子将剩余的汤汁舀到一个大碗中,这样既可以保证菜肴的口感和味道,又可以在短时间内完成另一道菜品的制作,如清蒸鱼或西兰花等。
当所有的烹饪步骤完成后,李明在直播中演示了如何使用APP的智能化功能来制作甜品。他将刚刚制作好的红烧肉切成适当大小的小块,加入适量清水和糖,设置好程序,开启了“预热”和“烹饪”两个模式,全程无需手动干预,只需要静静地等待即可享受到美味的甜品。
整场
看了很多时尚博主的穿搭,不是不实用、就是对身材挑剔性太强。
想找到直接照搬、可以借鉴的穿搭模板,实在是有点难度。
这一期来给大家分享一位很会穿的博主,她衣着简单大气又舒适,不管休闲还是上班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look,普通女生完全可以抄作业,一起来看看吧。
宽松的条纹衬衫,修身的小背心,干净的白色直筒裤,这搭配、简直就是抄作业必备的模板。休闲、上班、度假,都可以穿。
没有任何场合是它驾驭不了的,喜欢慵懒和惬意一点,就搭配平顶的小礼帽,不仅遮阳还塑造了时尚氛围,干净温柔还带着夏日美好。
宽松一点的黑色T恤,原来也可以穿得休闲又精致。黑白配、经典高级不过时。黑色T恤、白色蕾丝半身裙,穿起来简洁又有女人味。
这种宽松的黑色T恤,在腰部系上纤细的黑色腰绳,勾勒出一种更纤薄更轻盈的美。这种打扮超级显瘦,也舒适耐看。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