璀璨星辰:星空传媒果冻传媒制片厂打造璀璨星河的影视制作帝国,全国首例!两股民收到近80万元赔款!浙江杭州:对话新生代掌门人 侨青解码创新可能在教育研究者、21世纪教育研究院院长熊丙奇看来,中、高考“AI押题卷”有市场,是迎合了一些家长“宁滥勿缺”的焦虑——不管有用没用,不能缺了这一“备考”资料。而从根本上说,这些所谓的“AI押题卷”是智商税,既押不准考题,还会影响考生的复习备考。
某日,璀璨星辰:星空传媒果冻传媒制片厂犹如一颗耀眼的星河,在中国影视制作史上书写了辉煌的篇章。这是一家集电影、电视剧、网络剧、动漫、游戏等多种类型节目制作于一体的大型传媒机构,其在影视行业中的影响力无与伦比。
星光传媒果冻传媒制片厂成立于2010年,从创立之初,他们就以独特的视角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将目光投向全球顶级的电影制作资源。他们在版权采购、剧本创作、演员甄选、后期制作等多个环节都进行精雕细琢,致力于打造出深受观众喜爱的影视作品。
在电影制作上,星光传媒果冻传媒制片厂拥有一流的专业团队,他们凭借丰富的经验和对电影艺术的理解,独树一帜地塑造出一个个深入人心的角色形象。他们的代表作有《前任攻略》系列、《何以笙箫默》、《琅琊榜之风华绝代》等,这些作品不仅在国内获得了广泛的好评,更是被各大国际电影节和影展提名并获奖,如戛纳电影节最佳影片奖、金球奖最佳剧情片、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等,这充分证明了星光传媒果冻传媒制片厂的实力和影响力。
电视剧制作方面,星光传媒果冻传媒制片厂同样有着卓越的表现。他们成功打造了一大批脍炙人口的精品电视剧,如《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琅琊榜》、《人民的名义》、《长安十二时辰》等,其中许多剧集还被改编成了电影,并在全球范围内取得了巨大的商业价值和社会口碑。这些作品不仅在中国电视剧市场独占鳌头,更在海外受到了热烈欢迎和追捧,成为中国影视产业对外输出的重要窗口。
在网络剧领域,星光传媒果冻传媒制片厂以其创新的模式和出色的制作水准,开创了一个全新的网络剧制作模式。他们的剧集既有传统的剧本创作和拍摄手法,又有现代科技手段的应用,例如运用3D特效、全息投影技术等,使剧集具有极高的观赏性和沉浸感,吸引了大量的年轻观众群体。星光传媒果冻传媒制片厂也在不断探索新的网络剧题材和风格,力求为网络剧市场带来更多的惊喜和创新。
在动漫和游戏制作方面,星光传媒果冻传媒制片厂同样有着深厚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他们的动画作品包括《熊出没》系列、《小王子》系列、《复仇者联盟》系列等,通过精良的画面设计、丰富的故事内容和生动的人物塑造,赢得了广大动漫粉丝的喜爱和赞誉。他们也在网络游戏领域投入巨资,打造了一系列高品质的游戏产品,如《英雄联盟》、《阴阳师》、《王者荣耀》等,不仅在国内市场取得了巨大成功,也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璀璨星辰:星空传媒果冻传媒制片厂是中国影视制作行业的领军企业,他们凭借其专业的团队、精湛的技术、独特的制作理念和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创造出了一系列备受瞩目和广受欢迎的影视作品,引领着中国影视行业的潮流和发展方向。他们的故事和成就,不仅仅属于他们自己,更代表着中国影视产业的美好未来,为中国乃至全世界的电影爱好者们带来了无尽的精彩和感动。
全国首例上市公司董监高违反公开承诺案赔偿款已全额支付。
6月12日,证券时报记者从上海金融法院获悉,该院依法审结的原告刘某某、郑某某诉被告上海金某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袁某、罗某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已于近日生效。日前,两被告已向两原告全额支付赔偿款。
该案系201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来,全国首例因上市公司董监高未履行公开增持承诺引发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
2021年6月15日,金某泰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兼总裁袁某、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罗某计划在6个月内增持金某泰股份,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3亿元。后金某泰两次发布公告,称袁某、罗某上述增持承诺履行期限分别延期至2022年6月15日、9月30日。2022年9月30日盘后,金某泰公告称,袁某、罗某未能在延期期间完成增持计划。同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对袁某、罗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年12月21日,深交所作出《关于对袁某、罗某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
原告刘某某、郑某某主张其因上述股份增持承诺购买了金某泰股票,而袁某、罗某未履行承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行为,要求金某泰、袁某、罗某共同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损失等共计900余万元。
今年4月25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开宣判该案,判令被告袁某、罗某共同赔偿原告刘某某投资损失50.61万元,共同赔偿原告郑某某投资损失27.74万元。
彼时,原告郑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邦信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博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是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的首次司法适用,“此次司法层面的破冰,激活该条款,有利于提振投资者信心以及推动资本市场有序运行”。
新证券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该条规定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了违反公开承诺的民事赔偿责任。
该案中,两名董监高公开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3亿元,按照上市公司当时的股价计算,可增持1500多万股,如果完成增持承诺,将分别位居第四和第五大股东,从而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然而,在为期一年的增持承诺期内,两名被告增持金额为零。
原告刘某某的代理律师、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联钦彼时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名公司高管公开作出金额巨大的增持承诺,作为投资者有理由相信会对公司股价造成巨大影响,投资者也是基于这样的预期进行了投资,但最终一股都未增持,“公开承诺前后反差太大,导致原告损失巨大,我们认为被告的公开增持承诺已构成虚假陈述,要求其承担投资差额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被告袁某、罗某辩称,其已经根据规定及时将增持意愿、资金筹措情况及因资金筹措困难导致延期等情况书面告知金某泰,因客观上履行能力不足,无法再履行增持承诺,不存在主观上“忽悠式增持”的故意或过失,对此,公司也及时发布了公告。股价下跌主要是由于市场整体及企业自身经营等其他情况导致,并非两被告不履行增持承诺导致。
上海金融法院认为,袁某、罗某在首次作出增持承诺时并无资金准备,在后续延期过程中亦未积极筹措资金,且在面对交易所质询时以过桥资金制作“虚假”存款证明,故难以认定其有增持的真实意愿。从增持主体、承诺增持金额、市场影响力等角度看,袁某、罗某公开增持承诺信息的披露,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预期产生严重误导,其所主张的未能履行增持承诺的抗辩理由明显不合理,故虚假陈述行为成立且具有重大性。同时,公开承诺人袁某、罗某为法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而非金某泰。从信息披露的全过程看,金某泰尽到了基本的审查义务,亦无证据证明金某泰明知或应知袁某、罗某存在虚假陈述,故不应承担案涉虚假陈述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案件宣判后,各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被告袁某、罗某表示,愿意主动履行一审法院生效判决。对于其他投资者涉诉案件,两被告表示愿意在损失核定后,优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
杭州6月8日电(钱晨菲)近日,“侨青药创π·对话新生代掌门人”活动在位于浙江杭州的浙大城市学院举行。该活动由杭州市侨联主办,浙大城市学院党委统战部、侨联、商学院承办,杭州市侨联青委会、知名高校校友联盟协办。
杭州民生医药控股集团总裁竺昱祺、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振宇两位新生代掌门人围绕海归创新、经营发展、人才引育等话题展开精彩对话,并就“企业是否缺人”“有没有机会当老板”等问题作出幽默解答。
浙大城市学院党委书记董悦介绍了浙大城市学院的基本情况和发展历程。他表示,本次活动是一场汇聚侨智、共谋发展的盛会,到场嘉宾兼具海外学习经历和本土实践经验,融汇了全球视野与中国智慧。
杭州市侨联党组书记赵欣浩向在场的侨界青年和学子提出三点期许:一是勇当创新火种的传递者,以优秀掌门人为榜样,发挥融通中外的独特优势,让更多源自杭州的创新成果闪耀世界;二是善作传递杭州城市温度的代言人,善用语言文化优势,向世界讲述精彩的杭州故事、浙江故事,吸引更多全球顶尖人才汇聚钱塘江畔;三是争当协作生态的共建者,借助“侨青荟”平台积极互动,在思想碰撞与务实合作中发现机遇、实现共赢。
两位新生代掌门人收到“侨青创客”证书。杭州市侨联
近年来,杭州市侨联围绕打造“侨青回归首选地,创新创业第一城”的工作目标,系统谋划、创新开展侨青工作,通过一系列举措,不断完善具有杭州特色和辨识度的品牌建设,涵养了一批知华友杭的侨青力量,为杭州高水平开放和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注入“侨界新动能”。
今年以来,杭州市侨联针对“90后”“00后”新侨特点,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供给内容,精心培育了“侨青荟”核心品牌,并以此为中心,延伸拓展出“侨青艺”“侨青动”“侨青智”“侨青创”等特色活动板块,结合“春、夏、秋、冬”四季开展活动,努力让每个季度都有独特的主题和活力,让侨界青年可感、可知,形成了更活跃、更密切、更开放的链接和社群。
2025年,杭州市侨联已成功举办“侨青荟·春之季”杭州侨界青年联谊派对、“侨青荟·Z世代的跨界创新与全球现代艺术新生态构建分享会”等主题活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