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日夜夜咕噜噜:探寻深夜生活中的韵律与韵律,感受时间的流动和生活的节奏: 需要警惕的社会现象,难道还能置身事外吗?,: 充满启发的讨论,未来的选择又应该是什么?
用声音记录生活的韵律与节奏
在夜深人静的时候,那些沉睡的人们是否曾感到过一种特殊的存在感?这种感觉并非来自梦境或幻觉,而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对时间流逝、生活节奏的深深感知。尤其是在夜晚,我们的思绪更加活跃,敏感度也随之提高,仿佛能够捕捉到深夜这个特殊时间段的独特韵律与节奏。
在这个无尽的寂静中,我们静静地聆听那些夜间的声响。这些声音来自于各种各样的物体,从微弱的呼吸声到轰鸣的引擎声,甚至是一阵低语的呼唤或远处传来的汽车喇叭声。每一滴水珠、每一次虫鸣、每一声风声都像是时光的敲击者,唤醒了我们内心深处的感触。
让我们来听一听那潺潺的流水声。这是夜晚最动人的乐章之一,它流淌不息,如同一首永恒的诗歌,诉说着岁月的流转和生命的轮回。当水滴滴落在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声音时,我们会感受到时间的力量,仿佛时光的钟摆正在轻轻地摇曳着。这声音是大自然的调色板,既有潺潺细流的宁静,也有瀑布奔腾的激昂,更有一种无法言表的神秘和魅力。
听一听那一片轻轻的树叶在风中摇曳的声音。那是自然的交响乐,是由每一个落叶组成的小节,奏响了一曲生命的赞歌。当叶子飘落下来时,它们就像一个个音符,在空中跳跃着,形成了美妙的旋律。随着风的吹拂,树叶的音符在空气中碰撞,产生了微妙的变化,有的像悠扬的琴弦,有的像欢快的鼓点,还有些像轻轻的吟唱。这种动态的韵律让人心旷神怡,仿佛能听到大地的心跳。
听听那些细微的虫鸣声。这是一种生命的声音,由昆虫的叫声构成,就像一场无声的音乐会。每当夜幕降临,昆虫们就开始忙碌起来,它们用独特的方式庆祝这个特殊的时刻。蝉鸣、蛙鸣、蚂蚁的歌声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首和谐的乐章。这声音不仅富有节奏感,更能让我们理解生命的奥秘,感受到自然界的神奇和伟大。
我们也听到了一些沉睡者的低语声。他们的声音虽然轻柔,但充满力量,就像是夜晚的一首抒情诗。他们或许在思考人生的意义,或是回忆过去的美好,或者是对未来的憧憬。在这种安静的环境中,他们的声音如同一首优美的诗,让人感受到了时间的厚重和生活的丰富。
夜间的深夜生活充满了独特的韵律和节奏。这些声音不仅是我们内心世界的反映,也是大自然给予我们的一种独特礼物。无论是水流、树叶、虫鸣还是低语,都在无声无息地演奏着生命的乐章,展现了时间的流动和生活的节奏。在这样的夜晚,我们不妨放下手机,静静聆听这些声音,感受时间的流逝和生活的脉搏,体验那份宁静和深邃,从而更好地理解自我,热爱生活。
炒股就看 ,权威,专业,及时,全面,助您挖掘潜力主题机会! 红星资本局6月8日消息,一名券商营业部员工在不到一年时间卖出总规模超1200万元的基金产品后,认为公司未如约发放12万元提成奖金,在离职后将公司诉至法院。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一审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原告关于销售分仓提成奖金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该名原告销售的ETF(即“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共有16只,种类全面,涵盖宽基指数ETF、热门赛道ETF以及跨境类ETF等。被告甬兴证券曾答辩称,监管部门禁止将原告主张的销售部分作为销售奖励,公司从未发放过该类提成奖金、也无需发放。 判决书显示,原告郭某某于2022年1月入职甬兴证券有限公司(简称“甬兴证券”),2024年8月30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在职期间,郭某某为宁波天童南路证券营业部理财顾问,薪酬结构由固定工资、绩效奖励、津贴福利组成。 郭某某起诉称,其担任理财顾问时,提成以业绩结算,不定时的以奖金形式发放,甬兴证券未发放其在职期间的提成合计121762元,故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相应奖金。 对此,郭某某在庭审中提交了相关微信聊天记录、邮件记录等。其中,由被告总部财富管理部某工作人员通过邮件向“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发送的《关于代销XXX投资基金的通知》,载明“销售考核及奖励方式”,对认购费发放比例及专项业务收入发放比例予以标注。 此外,“财富业务部分支机构服务群”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显示,总部工作人员曾在群中发布多张“金融产品排期表”图片,内容包含各产品的募集期、产品介绍及激励政策,其中部分产品的激励政策显示“综合创收:认购费(打折)+2.8%,提成:认购费100%+综合业务收入30%”,每张图片最下方均有提示“此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实际产品为准”。 为确认提成相关事宜,2024年3月,郭某某曾在线上询问总部员工叶某关于“交通etf后端提成”的到账情况,叶某回复称,“销售分仓提成目前业务部还没把分配名单给到”。之后,郭某某就分仓比例向被告宁波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张某询问,对方称“员工根据分仓创收的25%发放”。对这一比例,郭某某认为是30%。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2022年12月到2023年10月期间,郭某某销售了16只ETF产品,合计规模为1264.96万元。从产品种类看,涵盖宽基指数ETF、热门赛道ETF以及跨境类ETF等类型。其中销售“绿电50”规模最大,为207.8万元,销售“创业板增”、“央红利50”、“纳指科技”和“恒生医疗”的规模也均超过百万元。 资料显示,甬兴证券于2020年获得证监会核准设立,同年3月16日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为宁波市,注册资本为30亿元,业务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基金销售。宁波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市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分别持股66.67%、33.33%。 针对原告诉讼请求,被告甬兴证券答辩称,原告的劳动报酬包括其应得的提成和奖金均已全部发放完毕。原告主张的121762元不属于其提成奖金,原告主张的该部分不合理、不合法,监管部门禁止将原告主张的销售部分作为销售奖励,被告从未发放过该类提成奖金、也无需发放。原告销售产品可得的提成仅为认购费,该部分已经全部发放。 甬兴证券还提交了两份由证监会发布实施的文件。其中,2024年7月1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费用管理规定》第十四条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销售部门、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的合规展业、销售保有规模、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等,不得将基金的证券交易量、交易佣金直接或间接作为销售部门、分支机构的业绩考核指标,也不得与基金销售人员的薪酬绩效挂钩。” 法院一审认为,原告应就销售提成佣金是否存在,以及发放依据承担举证责任。首先,根据原告提供的邮件附件内容,销售考核和奖励方式对应的主体为公司所属各分支机构;其次,微信工作群内信息并未对提成对象进行明确,无法确定图片、通知中的提成指向为个人应得部分;第三,从原告与叶某的聊天记录看,即使存在原告主张的该部分提成,也需由部门提交具体的分配名单,名单人员、具体比例均未定;最后,从原告与张某的聊天记录看,其不能代表被告公司对原告作出相关承诺。 综上,法院认定原告关于销售分仓提成奖金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判决驳回郭某某全部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何俊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