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波:揭露上司肆意侵犯员工权益的真相与防范之道: 真实事件的深思,如何促使改变的发生?,: 关键问题的本质,是否值得更深刻的讨论?
关于"七天波:揭露上司肆意侵犯员工权益的真相与防范之道"这一主题,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侵犯员工权益的行为并非普遍现象,更不是社会普遍认可的现象。在职场上,每一位员工都有权受到公平公正、尊重和保护的权利,这种权利不仅包括工作时间、工资待遇、职业发展机会等方面,还涵盖了工作环境、工作关系等多方面内容。
我们需要深入探讨一下什么是“七天波”。"七天波"通常是指在特定的工作周期内,即一周中7天,如果公司的管理层或某些高级管理人员在该时间段内对员工进行不公平的对待、打压、排挤或者限制其个人发展,那么就可能被视为“七天波”。这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工作压力过大:管理层可能会因工作量繁重、业务目标不清晰、任务分配不公等原因,导致员工感到疲惫不堪,身心俱疲,甚至产生抱怨、反抗情绪,从而引发“七天波”。
2. 薪资福利待遇不合理:如果公司提供的薪资待遇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或存在克扣、拖欠工资等问题,员工可能会对此心生不满,进而采取抵制行为,如长时间加班、拒绝请假、消极怠工等。
3. 工作环境恶劣:如果员工在工作中遭遇性别歧视、种族歧视、地域歧视、宗教歧视等各种形式的不公平待遇,他们可能会选择辞职、转岗或者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 工作关系紧张:如果员工在工作中与上司、同事之间存在矛盾和冲突,而管理层并未及时解决或合理处理,这种矛盾可能会累积到一定程度,形成“七天波”,员工会寻求外部力量来寻求帮助和支持,如向工会、人力资源部门、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投诉。
那么,面对“七天波”的问题,我们又应该如何预防和防范呢?
1. 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通过各种途径,如定期举办法律法规培训、开展企业文化宣导等活动,让员工了解并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道德规范和内部规章制度,明确管理层的行为准则和责任,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工作环境。
3. 引入多元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通过引入具有跨文化背景、多元技能的人员,以及合理的绩效评估体系、轮岗制度等方式,打破传统的工作角色固化,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4. 加强沟通与协商:管理层应积极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避免发生因误会或偏见而引发的矛盾和冲突。
5. 对于“七天波”事件的处理,企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同时也要注重情感安抚,充分理解员工的困境和诉求,以实现对员工权益的最大保障。
“七天波”并不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而是少数特殊案例下的产物。它却提醒我们,每一个员工都应该意识到自己的权益,并且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去维护和争取这些权益。只有这样,我们在职场中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公司的运营和发展也才能够持续健康发展。
6月3日,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详细说明公开市场债务的整体安排。
公告指出,鉴于公司整体经营现状,为推进公开市场债务后续偿付安排,深圳市龙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光控股”)及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管理人于2025年3月17日,公布了境内债券/资产支持证券重组议案(以下简称“重组议案”),为21笔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以下合称“标的债券”)持有人提供重组方案(以下简称“原重组方案”)。原重组方案拟对标的债券的本金及利息/预期收益偿付安排进行调整,并提供债券/资产支持证券购回选项、资产抵债选项、股票选项、特定资产选项等重组方案其他选项。
重组议案披露后,公司与债券/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积极沟通并认真听取持有人的意见,为进一步推动公开市场债务整体重组,更好地保障持有人利益,并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可动用资源,公司计划对原重组方案进行优化调整,为标的债券提供新的整体重组方案(以下简称“新重组方案”)。
新重组方案下,标的债券29项原始增信资产将分别用于全额转换特定资产选项、资产抵债选项中的以物抵债模式和信托抵债模式以及全额留债选项,最大限度盘活增信资产,保障公开市场债务偿付。同时公司股东额外筹集现金资源和龙光集团有限公司(3380.HK,以下简称“龙光集团”)股票资源用于新重组方案,进一步为持有人增加偿债来源。
新重组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在全额转换特定资产选项方面,龙光控股或指定主体拟通过设立信托等形式,让标的债券持有人享有特定资产相关收益权。每100元剩余面值的标的债券可申报登记100份信托份额。信托设立3个月内进行首次分配,金额为获配债券剩余面值之和的0.5%,信托到期日为设立后第15年,预计接纳标的债券本金上限约40.1亿元。
资产抵债选项包含两种模式。以物抵债模式下,每100元剩余面值的标的债券可申报登记35元价值的实物资产抵债,其中实物资产34元、现金1元;信托抵债模式中,龙光控股或指定主体设立信托,使持有人享有相关资产收益权,每100元剩余面值的标的债券可申报登记35份信托份额,信托3个月内首次分配,金额为获配债券剩余面值之和的0.5%,信托到期日为设立后第5年末,抵债资产相关内容将在持有人会议议案中明确。
购回选项中,龙光控股或指定第三方拟按每张标的债券面值18%的价格折价购回,预计使用现金4.5亿元,接纳标的债券本金约25亿元。
股票选项里,公司将协调控股股东龙光集团在香港向特殊目的信托增发不超5.3亿股普通股股票,用于抵偿标的债券份额,每张标的债券对应股票数量按“每张标的债券剩余面值(以港元计)÷6港元/股”计算,预计接纳标的债券本金上限约29.2亿元。若龙光集团在强制出售启动日前60个交易日加权平均股价低于1.08港元/股,公司将协调补充增发股票。
全额留债选项下,若新方案通过,剩余本金自2025年4月10日展期至2033年4月10日,本金2030年4月10日起每半年现金支付,利息调整为1%/年,于最后一期本金兑付日支付,未选择其他选项的持有人适用该模式。
此外,若新重组方案经相关持有人会议表决通过,针对最终有效同意的标的债券持有人,公司将在会议全部召开完毕后一定时间内,兑付其有效同意的标的债券剩余面值总额的0.2%。
龙光控股表示,上述新重组方案选项为拟推进方案,尚未最终确定。公司将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形式推进标的债券重组,上述新重组方案最终请以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所载的议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承诺,在新重组方案制定过程中,积极与投资者沟通、回应投资者诉求,保证公平对待投资者,不存在利益输送及内幕交易行为。
官网资料显示,龙光控股集团创立于1996年,总部位于中国深圳,集团紧跟国家发展战略,秉持“责任筑城臻心建家”品牌理念,围绕“综合开发、智慧服务、生活消费”三大领域,打造“城市综合服务商”。
旗下龙光集团为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企业。据年报披露的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龙光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32.6亿元,受房地产行业深度调整影响,公司录得净亏损人民币66.2亿元,主要系项目结转毛利率下行及计提存货减值所致。中指研究院房企销售业绩统计数据显示,龙光集团1-5月销售额31.4亿元,当月排第9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