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五月醉人丁香绽放:探索丁香婷色五月的独特风情与魅力,原创 澳洲鹦鹉流行“茶话会”,会开饮水器排队喝水,排队10分钟也不走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论坛分为实践篇与学术篇。两岸宗亲学者、宗亲代表围绕“两岸宗亲文化的历史渊源与当代价值”等议题展开分享研讨,认为宗亲文化是两岸同胞血脉相连、情感相通的纽带,要挖掘宗亲文化的时代价值,推动宗亲交流创新发展。
用色彩描绘五月的丁香花香,犹如五彩斑斓的画卷在眼前展开。丁香花在五月这个特殊的月份里,以其独特的婷色魅力,诠释着生命的盎然生机和爱情的甜蜜浪漫,让人们沉浸在如诗如画的丁香仙境中。
丁香花,以其娇嫩的白色或粉色花瓣,如同少女般楚楚动人,其香气浓郁而持久,淡淡的甜味弥漫在空气中,使人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诗意的世界。五月的丁香花开得恰到好处,每朵花都经过精心呵护,才呈现出那如诗如画的美丽姿态。当阳光穿透繁密的树叶,洒向花朵时,星星点点的光晕映照在每一朵丁香花上,犹如镶嵌在绿色大地上的钻石,璀璨夺目。
丁香花的花瓣形状独特,呈椭圆形,边缘微翘,中间是深红色的蕊头,微微弯曲,像是一只精致的小喇叭,充满了生机和活力。花瓣的颜色各异,白色的丁香花洁白无瑕,宛如天边的晚霞,给人一种宁静淡雅的感觉;粉色的丁香花则带着一丝羞涩和娇俏,像是春日里的一抹新绿,清新宜人;紫色的丁香花则深邃神秘,犹如夜空中最亮的星子,照亮了整个世界。
丁香花的香气源于其天然成分——丁香醇,这是一种具有强烈气味的有机化合物,由丁香科植物丁香树果实提取而来。丁香醇具有芳香味、辛辣味和刺激性,它在空气中散发出的香气,既能让人心旷神怡,又让人感到一种深深的爱意和温馨。这种独特的香气使得丁香花不仅仅是一种观赏花卉,更是一种情感寄托和生活的象征。
五月的丁香花,不仅是自然界的一种生物现象,更是人们心中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的象征。在这个万物复苏的季节里,丁香花的芬芳不仅吸引了蜜蜂采蜜,还吸引着无数的游人前来欣赏和拍照。他们在这里感受丁香花的婷色魅力,欣赏大自然的壮丽景色,记录下这美好的瞬间,将它们珍藏在心底,作为生活中永恒的回忆。
丁香花的婷色五月,不仅仅是关于春天的赞美,更是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期待。在这五彩斑斓的五月,每一个角落都在散发着丁香花的魅力,无论是在公园、街头巷尾,还是在家庭客厅、书房,都能看到丁香花的身影,为生活增添一份温馨和美丽。
丁香花的婷色五月,既是对自然景观的赞美,也是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和对未来的期待。她的婷色,犹如一首美丽的诗篇,让人们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体验到了爱情的美好,同时也激发了人们的创造力和想象力,让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让我们在这个五彩斑斓的五月,一起去探索丁香婷色五月的独特风情与魅力,感受生命的美妙和爱情的甜蜜,共同见证这一美丽的自然奇观,品味生活的无限可能。
学会使用人类工具,对鸟类来说并不算什么稀奇事,从小,我们就知道乌鸦会捡石头来喝瓶子里的水。
但是,如果说有的鸟儿正在学习人类的文化,你会作何感想?是惊喜,还是惊吓?
近日,澳大利亚的研究团队在《生物学快报》上发表了一篇论文,他们发现悉尼西部的野生葵花凤头鹦鹉(Cacatua galerita)在过去的几年时间里,又学会了一门技术——用脚开公园的饮水器来喝水。
这还不是重点,关键是在周围有其他水源的情况下,这些鸟儿宁可排队,也要通过饮水器喝水,而且很讲礼貌,队伍排得井然有序,没鸟插队也没鸟争抢!
最早发现凤头鹦鹉开饮水器是在2018年,一位研究人员在散步时,偶然发现一只鹦鹉正在使用饮水器,他觉得很有意思,就申请了一个研究课题,来观察这种行为。
当时在一个饮水器的周围安装了2台摄像机,结果还真拍到了很多鹦鹉成功打开饮水器喝到水的画面。
开饮水器,对我们人类来说,没有难度非常简单。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