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叉叉叉叉动态图’:视觉语言的艺术展现与科学原理探索: 影响广泛的决策,未来能否吸取过去的教训?,: 真实的故事感动多少人,难道我们要忽略?
人类对于视觉语言的运用,不仅仅局限于文字和图像的表达,更是一种艺术形式的展现和科学原理的探索。尤其是在动画、视频、图形设计等领域,以“叉叉叉叉动态图”这一特殊的表现方式,这种艺术与科学的结合,不仅提升了作品的艺术感染力,同时也揭示了视觉语言在不同领域的独特魅力。
“叉叉叉叉动态图”的视觉语言艺术展现是其主要特征之一。这类动态图通常由一系列连续的交叉线条组成,这些线条犹如生命的脉络,交织出一个充满动感和生命力的画面。每一根线条都代表着一种抽象的元素,比如直线代表空间的无限延伸,曲线代表时间的流逝,圆圈则象征着生命的存在和循环等。通过这种方式,创作者可以将复杂的概念和思想转化为可视化的形象,让观众能够迅速理解并接受。动态图中的颜色搭配和布局也具有极高的艺术性和表现力。例如,深蓝色代表宁静和平静,白色代表纯洁和清新的感觉,而鲜艳的颜色如红色和黄色则常常被用来表示活力和激情。这种色彩的巧妙组合和互动,使得动态图既有科技感,又不失艺术性,既能传达信息,又能引发观众的情感共鸣。
动态图不仅仅是视觉艺术的表现手法,更涉及到科学原理的探讨。在动画制作中,设计师需要深入了解骨骼结构、肌肉运动学、光影效果等方面的知识,以便精准地塑造角色的动作和表情。例如,在二维动画中,角色的腿部动作往往需要根据骨骼的移动来实现,这就需要设计师了解人体解剖学的相关知识;而在三维动画中,角色的肢体动作则可能需要借助物理引擎进行建模,这需要掌握流体动力学、力学、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多方面的技能。动态图还常常涉及到特效和动画合成技术的应用,如平滑过渡、虚实交叠、角色变形等,这些技术的运用都需要对视觉心理学、特效艺术有一定的理解和掌握。
“叉叉叉叉动态图”以其独特的视觉语言和科学原理的探究,展现了视觉艺术的魅力和价值。它既能在娱乐和审美中激发人们的想象力,也能引导人们深入思考现实世界和科学规律,这既是视觉艺术的独特之处,也是其科学价值的重要体现。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的艺术家和科学家利用动态图这一艺术形式,继续探索视觉语言的奥秘,推动视觉艺术和技术的深度融合,为人类社会的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