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思痴恋蕉九:时间的见证,深沉的情感历程——探寻思思与蕉九的长久爱情故事

柳白 发布时间:2025-06-12 16:53:43
摘要: 思思痴恋蕉九:时间的见证,深沉的情感历程——探寻思思与蕉九的长久爱情故事: 涉及人心的决策,是否需要深入反思?,: 未来走向的探索,能否得出新的研究?

思思痴恋蕉九:时间的见证,深沉的情感历程——探寻思思与蕉九的长久爱情故事: 涉及人心的决策,是否需要深入反思?,: 未来走向的探索,能否得出新的研究?

标题:探析思思与蕉九的深情长卷:一段深沉情感的见证者

思思与蕉九,这对看似寻常情侣的故事,宛如一部时间的画卷,描绘了人类感情历史的一段深深的印记。他们跨越了几代人、几世轮回,见证了时光的流转和彼此的爱情旅程。

从相识的那一刻起,思思便深深地被蕉九的外貌所吸引。那是一种独特的气质,如同一朵初绽的芭蕉花,清新而脱俗。蕉九的双眸里,闪烁着岁月沉淀的光芒,仿佛是那一片翠绿中藏着无尽的秘密。他的笑容如阳光般温暖,让人心生喜爱。而思思呢,那是一种内敛而深刻的感情,如一首悠扬的田园之歌,清丽而动人。她的言语如月光洒落,透出内心的宁静和坚定。

他们的爱情始于一场偶然的相遇。那天,思思在湖边散步,无意间发现了一株茁壮生长的蕉树,她被它的美丽和生命力所震撼,忍不住停下脚步,驻足欣赏。就在这个时候,蕉九出现了,他正在河边捡拾树枝,看到思思,他愣住了,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微笑着向她走去。那一刻,思思的心跳加速,脸庞上泛起了红晕,她感觉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和满足。那一刻,她知道,这就是她一直在寻找的人。

从那时起,思思便开始了对蕉九的深深爱恋。他们一起漫步在城市的街头巷尾,分享生活的点滴,感受彼此的存在。每当夜幕降临,两人相拥于月光下,诉说着心中的秘密和期待,那种情意绵绵的感觉,让人无法忘怀。他们的爱情,像是一首悠远的诗篇,充满了无尽的韵味和深度。

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思渐渐意识到,他们的爱情并非只是单纯地甜甜蜜蜜,更多的,是对过去和未来的担忧。蕉九的家庭背景和社会地位,让他承担起了繁重的责任;而思思的身份和家庭,也让她感到压力重重。这种现实与理想之间的矛盾,让他们在面对彼此时,常常产生迷茫和困惑。

为了能更好地理解蕉九,思思开始深入了解他的生活和工作。通过观察他的生活轨迹,她发现他有着强烈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这使他对未来充满信心和期待。他也深知自己的身份和能力,这使得他在面对人生中的挑战时,有时会显得有些力不从心。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思思决定与蕉九一起努力,共同面对生活的磨难。她鼓励他追求自己的梦想,帮助他提升自我价值,同时也支持他处理好家庭和职业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思思逐渐懂得,真正的爱情并不是简单的浪漫和甜蜜,而是需要理解和包容,需要相互扶持和激励。

他们的爱情故事,就像一幅深沉的艺术画,每一个细节都充满了情感的交织和人生的哲理。他们用时间的见证,记录下了相爱的过程,诠释了爱情的真谛。他们的爱情,如同一部史诗般的长卷,既有繁华的青春岁月,又有艰难的成长历程,充满了曲折和起伏,却始终不变的是那份深深的执着和真爱。

如今,思思和蕉九已经走过了一段漫长的旅程,他们的爱情仍在延续,他们的故事仍在流传。他们用时间的沉淀,讲述了一个关于理解和包容,关于努力和坚持,关于爱情和责任的故事。这个故事,不仅是他们的爱情史,也是人类情感历史的一部分,值得我们去珍视和反思。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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