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钰莹原名杨晓梅,三次改名:《青苹果乐园》中的秘密少女,人生的蝶变与歌坛传奇: 真实与虚构的交织,未来的真相依然迷雾重重。,: 挑战常识的真相,是否能引发更深的反思?
杨钰莹,这个名字在中国华语乐坛上拥有着不可忽视的地位。她不仅是中国流行音乐的代表人物之一,更是一位有着丰富人生经历和传奇故事的女性。她的前身为杨晓梅,曾两次改名为“杨钰莹”。这三度改名的背后,记录了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成长、追求梦想、挑战自我,以及对人生艺术的一种深刻理解和体验。
自幼热爱音乐的杨晓梅在7岁时随母亲赴香港演出,开始接触并欣赏到不同类型的音乐。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对自身演艺之路产生了困惑。1975年,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被星探发现,随后参加了香港电台举办的"新秀歌唱大赛",以一首优美的《青苹果乐园》赢得了冠军,并正式出道。这个决定对于杨晓梅来说,无疑是一次重要的转折。
杨晓梅的第一次改名是在她的音乐生涯早期,即《青苹果乐园》发布后的第二年,她被定为该曲的女主角,并参与拍摄电视剧《青苹果乐园》,进一步扩大了自己的知名度。在这个过程中,杨晓梅展现出了其独特的嗓音和深情演绎,成功塑造了一个青春活泼、性格开朗的少女形象,从而为她的个人品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真正让杨晓梅从一个普通的歌手转变为一位知名歌后,并且创造了无数的经典之作,是在1984年的《泉水叮咚》中,这首歌曲凭借其简单易记的旋律和深入人心的情感表达,赢得了广大听众的喜爱和认可。随后,杨晓梅又凭借这首歌曲在亚洲地区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她的个人魅力和演唱才华得到了广泛的赞誉。
除了在音乐上的成就外,杨晓梅的人生也充满了戏剧性和传奇性。她曾在多次公益活动中担任主持人和嘉宾,在电影事业方面也有过出色的表现,如参演电影《红高粱》、《人鬼情未了》等,这些角色的塑造使她获得了许多奖项和荣誉。
2003年,杨晓梅发行了专辑《水月镜花》和《梦中的故乡》,标志着她进入歌坛二十多年来的巅峰时期。这张专辑囊括了许多经典歌曲,其中《爱的翅膀》、《月光下的凤尾竹》等更是广受欢迎。杨晓梅还曾受邀参加各种国内外大型演唱会,如上海国际电影节闭幕式、北京奥运会闭幕式等,她的表演风格和舞台表现力深受观众喜爱。
历经风雨,杨晓梅从一个青春女孩成长为了一位备受尊敬的中国流行音乐巨星。每一次改名,都见证了她在音乐道路上的成长和挑战,同时也揭示了她对人生艺术的独特理解和感悟。正如她在歌曲《泉水叮咚》中所唱:“每一次改变都是新的起点,每一次跌倒都是人生的洗礼。”杨晓梅的人生就如同这首歌的歌词一样,充满了波折和起伏,但正是这些挫折,使得她的音乐之路更加丰富多彩,也让她的人生态度更加成熟和坚韧。
文| 张彦宗
广东惠州市惠城区一家超市新开业,住在该小区的赵女士带12岁的儿子去逛超市,意外就这么发生了。她的儿子在超市遇到同小区玩伴,两人在货架之间奔跑嬉闹,导致刚上班第一天的营业员谢女士摔倒受伤。后者将超市与赵女士夫妇告上法庭,法院判赵女士判赔11万元,网友纷纷叫好,说是阳光判决。
该判决之所以被夸赞,是网友觉得法官没有打着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旗号折损法律,而是让监护人掏11万元为孩子的不当行为埋单。很多人非常厌恶小孩在超市、列车、商场、餐馆这些公共场合打闹嬉戏,一些父母却不管不顾,或者轻描淡写没有管束,在网友眼里,这11万相当于是放纵熊孩子的代价。
营业员谢女士头天上班,就遇到赵女士在超市内奔跑的儿子,导致左上臂骨折,伤残十级,对应共18.58万元的赔偿金额,法院判赵女士承担六成,超市承担三成,这让赵女士觉得很不公平。在中国新闻周刊6月12日的报道中,她转述儿子的话说他没碰着谢女士,是后者自己爬起来的,而且谢女士端着水在超市行走时东张西望,疏于观察前方环境,导致其主动踩上正在通道前方的小孩——也就是说,是她自己没注意才导致摔倒。
在赵女士看来,孩子是有责任,但她只愿意承担10%以内的责任,所以要聘请律师上诉。但一审法院显然不这么看,更认为一切肇始于男孩的追逐打闹,即便谢女士没有尽到注意义务,相比之下,责任也是很轻微的;超市承担谢女士三成的人身伤害赔偿,是因为没有尽到公共场所安全保障的义务,潜台词是,在赵女士儿子打闹的时候,其他店员没有第一时间制止。
的确,但凡别的人呵斥一声,超市起码能在法庭上自辩一番,这一声价值万金。
赵女士一审没请律师,在一审判赔11万后要请律师上诉,二审会不会维持一审的判决,值得关注。但一审的判决和网友几乎一边倒的态度,提醒很多家长:不要以为孩子犯错天然就该得到谅解,未成年人就该得到照顾,法院不会纵容这种惯性思维。
对于熊孩子在公共场所制造噪音、喧哗或混乱,乃至于伤害,很多网友早就没有好脾气,而一些熊家长对自家孩子成为“公害”无动于衷,却认为他人的忍让是理所应当,更让旁人愤怒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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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网友几乎是喜迎此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将之视为公权在这种事上的纠偏,将产生一种维护正常标准的社会效果。熊孩子不会受到法官的另眼相待,如果熊家长不管教熊孩子,法庭就要管教熊家长,判决他们赔偿,让其肉痛。
赵女士说,“我们不是逃避责任,我们承认有责,愿意承担10%以内的责任,这个判决判得实在太重了。”有人说,假如换一个场合,这番话差不多就能概括为一句话:TA还小,还是个孩子——越来越多的人早已厌烦这种抢白措辞,她最该做的难道不是向谢女士道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