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老爷共妻:一天被控,一场曲折与掌控的故事,原创 再读肖洛霍夫《静静的顿河》:时代的洪流下的专制社会和个人命运金监总局拟立新规,何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巫刚和陈瑾这对老搭档,相伴了将近20年时光,俩人没结婚,没孩子,却让人看见了难能可贵的真情。
以《三老爷共妻:一天被控,一场曲折与掌控的故事》为题,描绘一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家族故事。在这个家族中,三老爷是这个家族的核心人物,他有着非凡的政治能力和深厚的人脉,在他的生活中,却发生了一段看似平凡,实则充满波折和掌控的故事。
故事开始于一天,三老爷被指控谋杀了他的妻子。这个消息如同晴天霹雳,震撼了整个家族。他的妻子是家族中的长房,她是一位贤惠且忠诚的女性,她的死无疑对三老爷的家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家庭的顶梁柱,三老爷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他的生活也因此陷入了混乱。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指控,三老爷并没有选择逃避,而是选择了坦然面对。他深知自己的罪行将对家族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于是决定寻求法律的公正裁决。在经历了漫长的法律程序后,三老爷被判处死刑。这一判决犹如一颗重磅炸弹落在了整个家族的心头,所有的人都感到震惊和绝望。
三老爷并未因此而放弃,他决定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人脉,试图改变这个局面。他找到了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并向他表达了自己对审判结果的不满。律师敏锐地察觉到了三老爷的决心,他建议三老爷寻找一家实力雄厚的律师事务所,以期通过精心策划的策略,最终成功洗脱罪名,恢复名誉。
三老爷深思熟虑后,决定委托律师开展一项复杂的案件调查工作。他们深入挖掘案发当天的现场证据,收集了大量的证词和目击者的证言。经过反复分析和排查,三老爷成功揭露了凶手的真实身份,并证明了自己的清白。在法庭上,三老爷凭借其强大的说服力和坚定的信念,成功地将指控撤销,赢得了法律的公正裁决。
这个案件并未结束。三老爷的行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他的形象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他的妻子的冤枉不仅破坏了家族的和谐,也引发了公众对于正义与公平的反思。在此过程中,三老爷展现了他超乎常人的勇气和智慧,他用实际行动告诉世人,即使面临困境,只要有信念和决心,就有可能实现自我救赎,赢得真正的自由和尊严。
三老爷在新的人生阶段重新开始了他的生活。他虽然失去了妻子,但他凭借自己的力量和智慧,继续在家族和社会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他的故事告诉我们,即使在最黑暗的日子里,只要我们有勇气面对挑战,有信心坚持下去,就一定能够找到属于自己的光明道路,实现内心的平静和自由。这就是三老爷共妻故事给我们带来的启示——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该坚守正义,坚信人性的光辉,不屈不挠地追求自己的梦想,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个人价值和家庭幸福。
肖洛霍夫是20世纪俄国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人物,代表作《静静的顿河》《一个人的遭遇》,1965获诺贝尔文学奖。他被称之为“当代最杰出的天才作家”“伟大的现实主义大师”。
《静静的顿河》这部小说构思于1926年,四部分别于1928年、1929年、1933年和1940年出版,前后历时14年,是肖洛霍夫的长篇巨制,是一部真正的史诗,整部小说150万字,或许只有肖洛霍夫才能驾驭这种级别的长篇小说。
这部小说通过“以小见大”的手法来展现宏大战争历史背景下的平民生活,宏大叙事、历史洪流下社会的运转和个人的命运。《静静的顿河》的故事背景从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夕的1912年,一直写到1922年苏俄国内革命战争基本结束。就地域上而言则从顿河草原一直写到彼得堡、莫斯科直至国境,时空领域极为广阔。囊括了这段历史上的俄奥之战、十月革命、苏维埃政权建立之后的革命与反革命的决战,等一切重大历史事件。
小说中的民众群体是顿河哥萨克,一种特殊的农民——占有比内地农民数量多很多的土地,而且不必向当局缴租纳税。但所有成年男子都必须为沙皇服兵役。所以他们是平时务农、战时从军的特殊群体。享受免税免租的优惠待遇因而为沙皇征战,这已经成了他们的生存方式。他们思想意识的普遍特征是不考虑战争的合理性问题。做什么和怎样做,往往不是他们自主、理性的选择,他们是不由自主地被卷入历史洪流的漩涡里去的。
为规范开展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计三十一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二是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与此同时,《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
何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暂行规定》明确,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以下行政处罚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业务许可证;取消或者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业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业。
金融监管总局拟立新规,
三类行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暂行规定》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共享、公示相关信息,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及信用修复。
哪些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一类是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三种行政处罚之一的主体,包括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业务许可证,取消或者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第二类是当事人未受前条所列行政处罚,但因下列行为之一,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从重行政处罚,或者限制市场准入、责令转让股权的监管强制措施,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是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二是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或者业务许可证;三是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四是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滥用股东权利或者不履行股东义务,导致严重损害金融机构、客户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五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第三类则是当事人在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影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被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对于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当事人,
监管可采取四项管理措施
在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前,应事先载明什么内容?《暂行规定》要求,应当制作载明以下内容的事先告知书: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拟被列入名单的事由和依据;失信管理措施提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拟作出列入决定的机构名称、印章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