锕锕锕锕锕锕锕轻点好:停服修整计划预告:掌控失控软件进程的完美解决方案: 数据背后的逻辑,未来是否还能保持平衡?,: 引导社会乞求的声音,是否会激发更多共鸣?
一、引言
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软件在我们的生活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日常操作系统到应用程序,再到云端服务和人工智能算法,软件系统已经深深地渗透进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在这些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其中,软件失控事件无疑是我们面临的重大问题之一,它不仅会对系统造成严重损害,而且可能导致数据泄露、安全漏洞、性能下降等问题,甚至可能对个人隐私和经济稳定性构成威胁。
二、失控软件及其原因分析
失控软件是指运行在特定环境中的程序或系统由于人为错误、恶意攻击或其他不可预知的因素导致出现无法控制的行为的现象。这种现象往往表现为程序执行超出预期的范围,产生超出预定逻辑的数据输出或者系统的崩溃等严重影响系统稳定性和正常运行的情况。
失控软件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缺乏有效的软件管理与监控机制:许多软件开发过程中缺乏完善的软件生命周期管理、测试和审计流程,使得开发人员难以及时发现并修正系统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从而导致软件失控。
2. 设计缺陷:软件设计本身可能存在一些设计上的局限性,如模块间的耦合度高、数据结构不合理、算法复杂度过高等,这些因素都可能引发软件失控的发生。
3. 安全防护不足:对于一些敏感功能或操作,如用户权限设置、数据加密等环节的安全防护薄弱,一旦被外部恶意攻击者利用,就有可能触发失控情况。
4. 操作不当:在实际应用中,部分用户或运维人员因疏忽大意或技术不熟练,可能导致误操作,如点击按钮引发程序自启动、修改系统配置等,进而引发失控。
三、掌控失控软件进程的完美解决方案
面对失控软件带来的威胁,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防止和解决这一问题,以确保软件的稳定运行。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解决方案:
1. 强化软件管理和监控:通过建立完善的软件管理系统,实现软件开发过程的自动化控制,包括需求分析、编码、测试、部署等多个阶段的统一管理和监控。通过对系统进行实时监控,可以及时发现和修复潜在的问题,避免失控的发生。
2. 建立完善的设计准则和规范:在软件设计阶段,应制定明确的设计准则和规范,如权限管理、异常处理、错误处理、日志记录等内容,确保软件在各种环境下都能保持良好的行为状态。
3. 提升安全防护能力:针对关键功能和操作环节,加强安全防护,强化数据加密、访问控制、认证授权等措施,构建多层次的安全防护体系,减少黑客攻击和恶意破坏的可能性。
4. 加强用户教育和培训:通过定期举办安全培训课程,向用户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鼓励用户参与软件的日常维护和使用过程,通过用户的反馈和建议,持续优化软件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 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策略:针对不同的失控场景和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应对策略,包括故障恢复、风险转移、应急响应等,确保在发生失控时能够快速、有效地进行处理。
四、结语
失控软件是软件领域的一大挑战,但只要我们充分认识其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就能够有效地管控和预防失控软件的出现,保障软件的稳定运行。通过不断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以及对软件管理和安全性的深入理解,我们有信心应对这个日益严峻的挑战,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提供更为可靠的软件支撑。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