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上惊魂突起:与陌生男子高谈阔论引发的奇妙乘客经历,曹学林《绝响与遗韵》读札原创 280亩西瓜遭村民哄抢,别又拿误会当挡箭牌冰镇小龙虾,新鲜的小龙虾处理干净之后,先卤水卤制,再一只只放在碎冰上,有点像吃刺身,吃起来麻辣入味,还有点甜甜的口感,虾肉Q弹,鲜嫩。
要写一篇关于“地铁上惊魂突起:与陌生男子高谈阔论引发的奇妙乘客经历”的故事,我们首先需要理解一下几个关键要素。在这段旅程中,主人公是一个普通而又充满好奇的乘客,他遇到了一个与他有过交谈的男人,这段谈话充满了热情和互动,也引发了他们在地铁车厢内的奇特体验。
在那繁忙的早晨,主人公乘坐着地铁前往城市的另一个角落。他坐在座位上,享受着这悠闲的时间,心中满是期待和放松。就在列车即将驶出站台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位陌生男子出现在了车厢内,他的出现打破了车厢的平静,引起了所有乘客的关注。
这位陌生男子的外表并不显眼,他穿着一套深色西装,戴着一副眼镜,手里提着一个大大的公文包。他坐在一名女性乘客旁边,用一种轻蔑而自信的声音讲述着他的一些生活琐事,似乎他对这座城市有着深入的理解和独特的见解。这些话语虽然平淡无奇,但在那位男性乘客的心里却激起了一股强烈的共鸣,他的内心被这位陌生男子的独特魅力深深地吸引了。
两人开始了一场热烈的对话,他们的话题从历史到科技,从艺术到美食,无所不谈。主人公听着这位陌生男子的讲述,心中充满了惊奇和新鲜感。他的声音既有激情,又有深度,仿佛能穿透整个车厢,带给他无穷无尽的知识和启示。这位陌生男子并没有满足于仅仅吸引他的注意力,他开始向主人公询问一些关于他的个人生活和职业规划的问题,这让主人公感到有些尴尬,但他还是选择了分享自己的情况。
这次的对话不仅让主人公对这位陌生男子产生了更深层次的兴趣,同时也让他深刻地意识到,每个人都有他们独特的故事和价值。尽管他来自不同的背景和生活经历,但他们都有着共同的经历和情感需求。这种接触使得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更加紧密,也让乘客们在这个看似平常的地铁之旅中感受到了生活的丰富多彩和人与人之间的真诚互动。
随着列车的不断前行,那位陌生男子的话题逐渐转为城市的生活风貌和社会现象。他的视角独特,观点鲜明,让乘客们在地铁车厢中领略到了这个城市的多元性和复杂性。他们的对话像是一场心灵的碰撞,让乘客们在忙碌的生活中找到了一丝宁静和慰藉。他也给乘客们带来了新的思考和启发,让他们认识到,无论我们的生活多么平凡,只要用心去倾听和交流,都能从中找到属于自己的理解和感悟。
在这次地铁上惊魂突起的奇妙乘客经历中,主人公与陌生男子的高谈阔论不仅点燃了乘客们的感官,也深化了他们的情感连接和自我认知。他们的交流让他们看到了世界的多样性和丰富性,也让他们学会了如何以开放的心态去接纳和尊重他人。这段旅程不仅仅是对陌生人身份的探索,更是对人性、社会和生活的深刻反思。它带给乘客们的一份惊喜和感动,将成为他们生命中最珍贵的记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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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响”,指代的是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面临失传或已经失传了的项目。譬如修锅、补碗、弹棉花这样的生活技艺;譬如各民族基本都有的类似于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嘎达梅林》这样的史诗或长调。
“遗韵”,指代的是某些劳动项目、生活技艺消失了(譬如农村里的水车车水、大面积人工插秧等劳动形式),但老袓宗为之创作的《车水号子》《插秧小调》等群体性的歌唱娱乐,还偶尔在餐聚中听到,甚至在舞台上见到。
所以,想为作家曹学林的《绝响与遗韵》(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写几句时,落笔标题颇费了一番思考。书中内容有的在历史上有过,但现在没有了;有的历史上有,现在也有,但现在的和过去的不一样了;还有的就像看皮影戏一样,体味到的只能是模糊与大概。怎么定题目呢?主题表述什么、副题补叙什么?几经推敲,总觉得所拟的几条标题难以完全表情达意,索性以札记形式,顺序记下几点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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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说来,这或者就是本书值得多维度欣赏的一种价值体现。
常理,历史上有出处的故事,生活中存在过的事情,用散文、报告文学之类的纪实作品反映,是最便捷、最常用的手段。但是,曹学林的这本纪录里下河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作品,是小说体裁,书的副题是“里下河非遗微小说100篇”。
什么是小说?
作家冯骥才曾趣解几种文学样式。诗歌:一个人走着走着,一个跟头“翻”到了天上——追求跳跃思维。散文:一个人从早到晚做了什么?选择三两件事记下来——讲究叙事剪裁。那么,小说呢:一个人走在路上,故意将另一个人推倒在路边的水坑里——妙在矛盾冲突。
曹学林把本该平白叙事的民间传说,用矛盾和冲突的结构手法,设计成环环相扣的“且听下回分解”,顿时,坊间传说,家长里短,成了章回小说,连台本戏。一杯白水秒变明前绿茶,黑白写生成了彩色照片,原本平淡的史志式记录,也顺理成章地有可能成为口口相传的畅销读物。
文丨布丁
又见群体哄抢事件。
据新京报报道,来自广西南宁的瓜农韦先生近日表示,他在当地某村租地种了280亩西瓜,采摘过后仍有部分尾瓜留在地里,前两天有很多村民未经允许进入瓜园摘西瓜。韦先生说,他们阻拦时和摘瓜者发生肢体冲突,随后报警求助,预计损失2万元。
网传视频显示,很多人拎着麻袋来,还有人开车来拖西瓜。事发地村干部回应称,村民以为韦先生的瓜园已采摘完,尾瓜向村民免费开放才采摘的,事发时韦先生未向村委会反映此事。对于这个说法,很多网友并不认同,毕竟韦先生就在现场阻拦,难道所有的摘瓜者都没看见,从始至终都认为瓜是免费的?
当地派出所表示,事发时有民警前往现场处置,事件正调查中。事情真相到底如何,有待警方的调查。
以往其他地方发生过多起哄抢事件,哄抢的作物包括中药材、玉米、土豆等,农户损失多在数万元之间。起因一般是某位“热心村民”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东西可以随便拿,一传十十传百,只要有人踏出第一步,其他人跟着一哄而上。中间鲜少有人找种植户求证,哪怕后者在场,村民们也不听劝阻,更相信“热心村民”的说法。
事情闹大后的后续处理,也有相似的流程——为了维护地方形象,派出所和村干部上门做工作,说服村民交出“捡”来的东西,或者以市价买下,尽量帮物主挽回损失,减少负面影响。
反正很少听闻,有村民因为哄抢农作物承担了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第286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村民在田间的哄抢所得,一般价值不大,够不上刑罚,但接受治安处罚并不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