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秋绿意:齐佩玥教师风采展现,美的绿与师者的坚守交相辉映!,原创 把《红楼梦》捧上天,把《金瓶梅》贬入地,大错特错几百年香港《稳定币条例》8月起生效,业内解读: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牌照?普通投资者是否有参与机会?吉宏股份的分红举措是其长期坚持的企业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公司通过持续的现金分红,确保股东能够直接受益于公司的盈利和成长。这种以股东为中心的经营哲学,不仅赢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也增强了股东对吉宏股份未来发展的信心和期待。
某日,寒风瑟瑟中,齐佩玥站在校门前的台阶上,微笑着向学生挥手。她身着一身素雅的长裙,头戴一顶宽檐帽,手里拿着一本书,那是学生们最爱的文学教材——《红楼梦》。这个熟悉的身影,正是我们学校的语文老师,齐佩玥。
齐佩玥是一位敬业且有创新精神的语文教师,她以深厚的文学底蕴和独特的教学方法赢得了广大学生的喜爱和尊敬。在她的课堂上,总是充满了诗意和活力。每当提起她的课堂,都会被她的生动讲解所吸引。她善于将枯燥的文字转化为富有感染力的故事,引导学生们在阅读中感受到文化的魅力和社会的责任感。她的课件设计巧妙,图文并茂,既有丰富的知识内容,又注重寓教于乐,使得学生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下理解和掌握知识点。
齐佩玥不仅是一位优秀的教师,更是一位深深扎根于教育事业、坚守在一线、默默奉献的优秀党员。她深知教育是一项崇高的使命,需要每一位教师以无私的爱心和满腔的热情去付出。无论面对何种困难,她都坚持做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对教育工作的热爱和执着。她始终把学生视为自己的孩子,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关注他们的成长进步。无论是早出晚归,还是节假日,她始终坚守在工作岗位,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和坚守。
齐佩玥的美,不仅仅体现在她的外表,更在于她的人格魅力和职业素养。她有着一颗善良的心灵,对待每一个学生都是热情而又充满耐心。她的话语亲切而犀利,引导学生们思考人生、理解世界,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她用平凡的语言,传递着伟大的爱和信念,让人们在欣赏美的同时也感受到了生命的真谛。
在这个深秋的季节里,齐佩玥的教学故事如同一股清泉,滋润着每一个学子的心田。她的深情厚谊和辛勤付出,让我们看到了一个真正的人民教师形象,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们:美的绿与师者坚守的交相辉映,既是自然美景的展现,也是高尚人格的塑造,更是教育事业的伟大成就。
齐佩玥教师以其独特的教学风格和高尚的职业操守,展示了她的美丽和风采,让我们深感敬仰和赞美。她的故事启示我们在追求美的也不能忘记对教师这一崇高职业的尊重和敬仰,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传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也能够为我们的社会培养出更多的具有高素质和高尚道德情操的优秀人才。这样的“深秋绿意”,将会成为我们永恒的精神财富,激励我们在前行的路上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因为一部小说发展出一门学问的,中国一共有两部:一曰《红楼梦》,一曰《金瓶梅》,非出类拔萃不可为。
所以,对于这两本书,你歌颂它,那是应该的,若批判它,容易招来抨击,批评错的几率更大,它们是传统文化小说的最高峰,都形成一门专门学问的程度了。
它们拥有相当体量忠实的粉丝,它们也都博大精深,值得人们去探究。
《红楼梦》和《金瓶梅》是一类书,叫做显学,也叫世情小说,现实文学。多读它们,能为读者理解世界、理解人生带来裨益。
但是,《红楼梦》的好,和《金瓶梅》的好,是不一样的好。
红学研究者鲜有赞美《金瓶梅》的,而金学的拥趸真的有可能看不上《红楼梦》,这也是事实。
红楼笔者看了几十年,解读文章也写了百万言,金瓶只通读过一遍。客观的说,都是顶级的好书,从事物发展进化的角度说,金瓶的创作是先驱性的,不知兰陵笑笑生(真实作者是谁已不可考,今人默认他是金的著作者)的人生经历了什么,不过他到底是谁,是什么身份今天也无考不论,但是他看世情之透、站位之高、思想之深邃、精神之悲悯,实在是叹为观止。
每经记者|宋钦章 酝酿已久的 特区《稳定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终于等来了生效的确定日期。 6月6日, 特区政府于宪报刊登《稳定币条例(生效日期)公告》,指定《稳定币条例》开始实施的日期为2025年8月1日。 “《条例》生效后,发牌制度将为相关的稳定币活动提供适切规范,是促进 稳定币和数码资产生态圈可持续发展的里程碑。”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表示。 据悉,《条例》的主要目的是监管涉及稳定币的活动,并于 就受规管稳定币活动设立发牌制度。这意味着,牌照将成为未来在 发行稳定币的入场券。 此前,在《条例》还处于草案阶段时, 特区政府新闻网就已说明,《条例》实施后,任何人如在业务过程中在 发行法币稳定币,或在 或以外发行宣称锚定港元价值的法币稳定币,必须向金融管理专员申领牌照。《条例》只容许指定的持牌机构在 销售法币稳定币,而只有由持牌发行人所发行的法币稳定币方可销售给零售投资者。 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除了上述情形外,《条例》其实还列举了另一种“积极推广”的情形,即就算并未直接从事受规管稳定币活动,若在 或其他地区主动向公众宣传其正在或似乎正在进行此类活动,同样需要申请牌照。 什么情况下需要申请牌照?这一情形需要留意 参照《条例》的刊宪版本,《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条例》明确规定:在没有就有关受规管稳定币活动获发牌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 。 如有以下情况,某人即属 :(1)该人在业务过程中,在 发行指明稳定币;(2)该人在业务过程中,在 以外的地方发行看来是参照港元的指明稳定币。所谓的“指明稳定币”,是指参照一种或多种官方货币,或金管局指明的计算单位或经济价值的储存形式以维持稳定价值的稳定币。 如有以下情况,某人即视为 :不论在 或其他地方,该人向公众 该人进行或看似进行任何假若在 进行便会构成受规管稳定币活动的活动。 君合律师事务所 办公室负责虚拟资产和金融衍生品的合伙人乔喆沅在微信受访时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金管局与 财库局早在2024年7月联合发布了《实施 稳定币发行人监管制度的立法建议的咨询总结》(以下简称《咨询总结》)。她留意到这份《咨询总结》提及了“积极推广”的概念。 。 她倾向于认为,这些因素也适用于《条例》。“我理解其不会局限于《咨询总结》列明的因素,而是会随业态的发展而进行动态调整。”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俊律师通过微信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即便没有直接从事《稳定币条例》下的“受规管稳定币活动”,但如果在 或其他地区主动向公众宣传自己正在或似乎正在开展此类活动,只要该行为在 发生或影响 公众,即属于《条例》所定义的受规管行为,因此仍需申请牌照。 制图:每经记者 宋钦章 须不少于2500万港元的已缴股本,“中小玩家”被拦在门外? 整体来看,《条例》通过发牌制度、准入门槛、储备管理、赎回规定等规定,来保障消费者权益。包括设置2500万港元最低股本、高流动低风险性储备资产等,保障消费者的资金安全和赎回权利。 比如在持有人法团身份方面,《条例》要求持牌人须为在 设立的公司,或在 以外成立为法团的认可机构。财政资源方面,持牌人须有足够的财政资源及流动资产,基本要求是已缴股本不少于2500万港元。 孙俊律师解释,根据《稳定币条例》及《银行业条例》,此处所说的“认可机构”指的是在 以外成立为法人并获 金融管理局认可,能够在 以分行形式营业或从事银行业务的银行。也就是说,只有一般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如汇丰、渣打等)符合该定义,而不包括普通海外公司或加密平台。 她进一步指出,与非银行稳定币发行人相比,这些银行作为“认可机构”申请稳定币牌照时,可豁免满足《条例》中规定的2500万港元已缴股本要求。 储备资产管理方面,《条例》要求:一是每类稳定币须有独立储备资产组合(即“指明储备资产组合”),确保其与其他储备资产组合分隔;二是指明储备资产组合的市值须不少于尚未赎回及仍流通的稳定币的面值;三是储备资产须与稳定币所锚定资产一致持有。 此外,《条例》还要求持牌人的储备资产须属高质量及高流动性,且具最低投资风险,同时要求持牌人须向公众充分并适时披露以下信息:储备资产管理政策;风险评估及管理;储备资产的组成、市值;储备资产的定期独立核证及审计的结果等。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将非银行企业申请牌照的已缴股本门槛限定在2500万港元,对于“中小玩家”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小数目。 “《条例》确实设定了较高的准入门槛,从资本要求到合规能力都对申请者提出了较高标准。”曼昆律师事务所 办公室负责人白溱日前通过微信对记者表示,《条例》对于初创公司而言,无疑提高了进入门槛,但她不认为这意味着这些公司彻底失去机会。 在白溱律师看来,这种变化可能会促使中小企业重新思考自身定位,比如转向提供合规技术支持、KYC(一种核实客户身份和监控其金融行为的程序)解决方案、钱包基础设施等“软层服务”,成为持牌机构的技术或运营合作伙伴。同时,也有可能推动更多初创公司选择与传统金融机构或大型科技公司合作,通过联盟或赋能的方式间接进入赛道。因此,她认为,从长期看,这将推动行业向更专业、结构化的方向发展。 企业能否参与相关发行或交易?专家这样解读 在《条例》亮相之后,不少 企业产生这样的疑问:他们是否有参与稳定币发行或交易的机会? 记者梳理发现, 等部门发布的规章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进行了规制。根据相关规章,在我国境内,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参与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属于非法参与金融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持有虚拟货币,本身并不违法,但参与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甚至自行发行代币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轻则合同无效、自担损失,重则构成刑事犯罪。 整体而言,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流通全链条在 被实质性禁止,个人投资行为也被划入“风险自担”范畴。 孙俊律师坦言, 对虚拟资产监管极为严格,因此不少境内企业更倾向于在 设立子公司,申请虚拟资产服务提供者(VASP)或稳定币牌照,从事相关业务。同时, 投资者也可通过符合规范的 交易所、基金或托管机构间接参与稳定币市场。不过,即使通过“合规通路”操作,也必须遵守 的反洗钱/反恐融资、客户尽职调查等法规,仍将面临一定的合规成本与运营风险。 曼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邵嘉碘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目前 企业尚无合法途径发行稳定币。他指出:“若 企业有意在 发行稳定币,必须在 设立一个实体公司,并确保该公司满足《稳定币条例》规定的发行条件。只有这样, 的监管机构才会考虑是否向该企业颁发牌照。实际上,这已经转变为一个关于境外主体发行稳定币的可行性问题。” 责任编辑: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