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控动物力量,提升人类高度:探索物种与文明的互动与影响,何以中国|簪花,簪出漂亮的自己直播电商监管将迈入强监管?官方回应: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为进一步了解卓翼科技的生产经营情况,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别走访了公司位于深圳市南山区创新大厦的注册地址以及公司位于广东省河源市的核心生产基地卓翼科技(河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卓翼),试图了解这家代工厂的盈利难题。
问题与思考
在人类社会中,我们不断寻求着如何驾驭和控制大自然的力量,以实现自身的进步与发展。特别是在科技飞速发展、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的时代背景下,探讨动物力量与人类文明之间的互动及其影响力,具有极其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动物力量是人类文明的基础要素之一。动物为人类提供了丰富的食物资源、药物资源、能源资源和自然资源等,构成了现代经济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食草动物的驯化到家禽的养殖,再到海豹皮毛的利用,以及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的维护和调节等,都证明了动物作为生物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人类文明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这种生物与人类文明的依赖关系并非绝对的好事。过度依赖于动物的力量可能会导致环境破坏、生态系统失衡等问题,进而引发资源短缺、自然灾害频发等诸多社会危机。例如,过度捕捞导致海洋渔业产量下降,气候变化加剧使得野生动植物栖息地锐减,全球性的粮食短缺、水资源匮乏等现象已经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与此动物的力量也对人类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产生了深刻影响。比如,人类的狩猎技巧源于对野兽的模仿和研究,而现代农业的发展则得益于驯养技术的进步和大规模人工繁育能力的提高。动物的力量也在塑造我们的审美观念和价值观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狮子、大象等大型猛兽以其威武的形象成为了人们崇拜的对象,象征着力量、勇气和尊贵,这对人类的精神世界产生了一定的引导作用。
我们也需要认识到,动物力量并非人类所能完全掌控的,尤其是在一些极端环境下,如极地冰川融化、海洋污染等,动物可能因适应性差或生存环境恶劣而无法发挥出应有的效能。我们需要寻找一种平衡,既充分保护和利用动物的力量,又防止其过度干预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为此,我们需要深化对物种与文明互动及其影响的认识,推动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发展,积极开发和应用生物工程技术,如基因编辑、蛋白质工程等,以增强动物的适应能力和自我修复能力,降低其对外界环境变化的应激反应,从而保障其生存质量和生物多样性。我们也需要强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通过环保法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方式,严格限制和约束人类过度干预动物的行为,确保动物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动物力量与人类文明的互动与影响是一把双刃剑,既能促进人类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繁荣,也可能带来环境破坏和社会问题。我们应该采取科学的态度,合理规划和运用动物力量,以实现人类文明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共生,推动人类社会向更高层次迈进。
身穿蟳埔女传统服饰、体验“簪花围”、在“蚵壳厝”前打卡留念……独特的历史风情、服饰民俗和建筑,让位于福建泉州市丰泽区的蟳蜅村在社交平台上“火了”。近日,记者采访蟳埔女黄丽泳,深入探寻这一传统习俗的迷人之处。
制作:李依伦、卜寄傲、李雨熹(实习)
记者:郭圻、周义
报道员:连雨欣、肖和勇、刘默涵
鸣谢: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