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低俗!网络用语使用中的法律边界须知: 引发共鸣的创想,未来的你又该如何书写?,: 持续发酵的问题,难道我们还不应该重视?
网络用语在当今社会中已成为人们日常交流的一部分,其丰富多样性和个性化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随着社交媒体和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用语的滥用现象日益突出,其中包括低俗化倾向。以下是一些关于网络用语使用中的法律边界须知:
1. 法律定义:网络用语是指在网络上广泛传播或使用的语言,它包括但不限于缩略语、网络俚语、网络流行语等等。作为网络用语,其法律属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它是网络世界的产物,具有一定的地域性、时代性;二是网络环境下的语言表达自由度较高,但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文化规范,如版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规定;三是网络用语往往包含着特定的社会文化背景、价值观和娱乐元素,与传统意义上的语言相比,其特点更加注重形象性和幽默感,因此在使用时需要把握适度的原则,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 侵权责任:对于网络用语的侵权行为,法律界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即使用者有权利对使用该网络用语的行为提出侵权指控,而侵权人则需对其是否构成侵权进行辩解。具体来说,如果使用者非法复制、篡改、剽窃、散布含有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犯著作权的内容,那么这将构成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有些网站和平台可能也会因为发布低俗、粗鄙的网络用语而面临被罚款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的风险。
3. 安全风险:由于网络用语的匿名性和快速传播性,用户在网络空间中往往能够接触到各种各样的信息和观点,其中可能存在许多潜在的不良信息和不良言论。如何保护个人隐私,防止网络用语的有害影响,是值得我们关注和重视的问题。一方面,使用者应该自觉抵制网络恶搞、低俗化的趋势,避免轻易转发、传播带有恶意或者不实内容的网络用语;另一方面,媒体平台和社会组织等应及时建立和完善过滤机制,过滤和纠正含有负面内容的网络用语,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文化环境。
网络用语作为网络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底线,以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只有这样,网络用语才能真正成为网络交流方式的有益补充,为构建健康文明的网络生态贡献出积极力量。
新华社华盛顿5月23日电(记者熊茂伶 吴晓凌)美国哈佛大学23日再次起诉特朗普政府。此前一天,美国国土安全部宣布取消哈佛大学获得的学生和交流学者项目资质,禁止该校招收国际学生。
哈佛大学校长艾伦·M·加伯23日在致哈佛社区成员的一封信中写道:“我们谴责这一非法且不当的行为。这一行为危及哈佛大学数千名学生和学者的未来,也给全美各地高校众多赴美求学、追求梦想的学子敲响了警钟。”
加伯表示,哈佛大学已经正式提起诉讼,并将随即提交临时限制令动议。在寻求法律救济的同时,校方将竭尽所能为师生学者提供支持。
美国国土安全部此前称,之所以采取这一举措,是因为哈佛大学拒绝遵守提供有关其国际学生记录的要求。国土安全部部长诺姆指责哈佛大学“营造了一种不安全的校园环境,对犹太学生充满敌意,宣扬对哈马斯的同情,并推行带有种族主义色彩的‘多元化、公平和包容’政策”。诺姆还称,此举是对全国所有大学和学术机构的警告。
取消招收国际学生资质是特朗普政府对哈佛大学进行打压的最新举措。今年4月,在哈佛大学拒绝特朗普政府提出的改革其管理结构、招聘及招生政策的要求后,特朗普政府冻结了对该校总额为22亿美元的多年期拨款,以及6000万美元的多年期合同款项。此外,特朗普政府还威胁考虑剥夺哈佛大学的免税地位。哈佛大学4月21日对特朗普政府提起诉讼,指控政府试图以冻结联邦资金为手段操纵哈佛大学的学术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