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18岁未成年人出租的租借协议:保护隐私与健康成长的新规定

空山鸟语 发布时间:2025-06-12 05:25:32
摘要: 限制18岁未成年人出租的租借协议:保护隐私与健康成长的新规定,东西问·汉学家|施寒微:AI如何重塑人文研究的价值与未来?原创 280亩西瓜遭村民哄抢,别又拿误会当挡箭牌比如南北战争期间、应对“三K党”时,以及马丁·路德·金遇刺后为了平息种族冲突,白宫都曾援引该法案动用军队平乱。

限制18岁未成年人出租的租借协议:保护隐私与健康成长的新规定,东西问·汉学家|施寒微:AI如何重塑人文研究的价值与未来?原创 280亩西瓜遭村民哄抢,别又拿误会当挡箭牌最近的国际局势非常微妙,先是美国的国债拍卖如期遇冷,投标倍数跌至2.46,创了6个月的新低。

以下是针对限制18岁未成年人出租的租借协议:保护隐私与健康成长的新规定的一篇文章: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租借市场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在这个繁荣的背后,租借协议中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问题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近年来,许多城市和地区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租借协议规定,旨在保护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健康成长。

明确租赁合同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是首要任务。租借人必须在签订租借协议时告知承租人的年龄、性别、联系方式、居住地址等基本信息,并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不得有任何虚假或误导性陈述。租赁双方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规,不得泄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未经未成年人本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个人信息用于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用途、广告宣传等。

租借协议应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措施。例如,对未成年人的使用时间进行限制,尤其是对于那些需要长期使用的租借设备,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最长的租借期限以及使用时间不得超过每月或每周的规定。租借协议还应明确未成年人享有使用权的权利,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干涉未成年人的使用和管理权。对于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租借协议应规定租赁期间内,租借物品不得转卖、抵押或转让给他人。

租借协议应规定租赁双方的责任义务。租借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虐待、忽视或歧视未成年人。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租借行为,租借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赔偿因侵犯未成年人权益而产生的损失,或者提供必要的协助和帮助,以恢复或消除影响。

租借协议还应设定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一旦出现纠纷或争议,租借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在达成一致意见之前,租借协议应明确规定争议解决的程序和时限,以便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租借协议,旨在充分保护18岁以下未成年人的隐私和健康成长。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明确租赁合同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条款,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措施,以及租借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及有效的争议解决机制。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止未成年人受到非法侵害,促进其健康成长,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发展。未来,随着科技和社会的进步,租借市场的规范和完善,我们期待看到更多的新规定,为未成年人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有序的租借环境。

在首个“文明对话国际日”即将到来之际,6月5日至7日,以“理解中国:人工智能时代的汉学研究”为主题,由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和中国人民大学共同主办的第九届世界汉学大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深圳研究院举行。

来自5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位汉学家共商汉学在人工智能时代的创新发展之路,为践行全球文明倡议、推动中外文明交流互鉴注入新动能。

德国汉学家、哥廷根大学东亚文学与文化荣休教授施寒微(Helwig Schmidt-Glintzer)是本次大会的特邀嘉宾。20世纪60年代,施寒微以研究中国古典名著开启汉学生涯。如今,他将目光投向人工智能对人文领域的冲击。

面对部分高校调整人文学科的趋势,他在主题演讲中提出:AI是“征服世界”的工具,还是助力“共享世界”的伙伴?大会期间,施寒微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专访,分享了他对人工智能时代人文研究价值的观察与思考。

施寒微:人文专业的调整反映了技术变革下的结构性挑战,但绝非人文价值的消亡。我发现,中国一些高校调整了人文招生规模,这是应对人工智能时代的一种策略性调整。现代社会对人文的需求反而会增强。

人文研究者的核心竞争力在于提出深刻问题、批判性解读与综合能力,这是AI无法替代的。转型关键在于成为“六边形战士”:既要深耕人文传统,也需掌握技术工具。例如,AI可承担流程化任务(如数据处理),而学者应聚焦跨文化对话、价值反思及复杂文本的创造性阐释。

人文教育培养的是理解人类关系(如《红楼梦》对人际关系的揭示)、批判性思维及文化认同构建能力。若我们能以技术拓展人文边界(如利用AI分析古籍或构建全球文明数据库),传统研究者非但不会失业,反而将引领“新轴心时代”的智性革新。

2025年6月6日,第九届世界汉学大会在广东深圳开幕,著名汉学家施寒微参加平行会议并发表题为《征服世界还是共享世界:人工智能的核心命脉何在》的演讲。记者 陈楚红 摄

施寒微:AI生成选题多基于现有数据模式,而人文研究的核心优势在于提出颠覆性命题——例如追问现代化进程中文明身份的重构,或“轴心时代”伦理如何回应AI引发的全球性危机。

在我看来,人文研究者的核心竞争力在于“问题意识”与“综合批判力”。AI可基于数据生成选题,但无法触及“轴心时代”的终极关怀——如第一个“轴心时代”的道德敏感度(约翰·托尔佩理论)或第三个“轴心时代”所需的全球公民意识。研究者需追问如“和谐社会的传统如何应对AI伦理危机”等融合历史与未来的命题。

此外,当AI承担流程化任务(如文献梳理),学者应转向整合不同国家和地区专家学者的观点,构建跨文明对话。人文研究可参照“双螺旋结构”,以传统文化复杂性约束技术霸权,以AI增强跨文明理解能力,例如通过机器翻译时,学者需主导价值选择。

AI对《红楼梦》的速读可能提供表面隐喻,却难触及清代史学家章学诚所称的“恕”,即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种基于文化浸润的共情能力,需长期文本精读与生命体验。

中国学生通过《红楼梦》学习人际关系解读,其价值在于文本与读者生活的互动生成意义。汉语涉及的多地方言、历史语境及未言之意(如庄子“能止”的哲学),要求学者在创造性诠释中激活传统。

AI翻译虽便捷,却可能消解语言多样性。因此,文本分析能力非但未被淘汰,反而因AI的“浅层化”风险更显珍贵——它要求学者以德国社会学家哈特穆特·罗萨(Hartmut Rosa)所说的“共鸣敏感度”,深耕语言细节,重视倾听和旁听,掌握适时停止的能力,将技术工具转化为深化人文洞察的桥梁。

2025年6月6日,第九届世界汉学大会在广东深圳开幕,著名汉学家施寒微(右)倾听嘉宾提问。记者 陈楚红 摄

施寒微:章学诚提出的“恕”是建立信任与文明的基础,需基于个人命运与文化归属感。当前,AI可模拟基础情感反馈,但无法实践德国哲学家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要求的“敏锐相互换位思考”,即在话语中权衡所有受影响者的利益并自我调整。

AI可作为增强工具辅助文化体验(如实时翻译学术讲座),但真实理解仍依赖“精读”训练。而精读《论语》需结合自身社会关系,实践“仁”。这是目前机器尚未抵达的领域。

施寒微:借助科技建设更包容的世界,不是对AI进行简单数据输入,而是以文明互鉴重塑技术哲学。从不同文明中寻求智慧,转化为AI的伦理架构。

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辩证训练,将《浮士德》《庄子》等多元经典纳入机器“集体记忆”,提升文化互补性,培育多维价值判断。此外,通过建立冲突预防机制,比如借鉴澶渊之盟的和解智慧,训练AI模拟文化冲突的谈判路径,使机器成为“第三个轴心时代”的伦理伙伴。

施寒微:“第三个轴心时代”的思想主要集中在技术对人类认知和精神世界的重塑。在这种情况下,人文研究更有探讨价值。在人生意义层面,如有学生阅读《红楼梦》是为“理解人类本身”,其生命困惑无法被AI答案消解。在文明存续层面,“轴心时代”的伦理遗产(孔子、苏格拉底等人的理论)需人类在技术狂潮中主动抉择——例如用章学诚所提到的“恕”,平衡AI效率逻辑。在批判自由层面,AI论文依赖既有数据,而人类可挑战传统,甚至质疑AI自身(如哈贝马斯反对“技术代理冲突”)。

2025年4月29日,“2025梦想天堂:AI机器人酷玩乐园”在浙江杭州开园。小朋友体验与“苏东坡”时空对话。记者 吴君毅 摄

汉学研究的本质是“理解转型中的中华文明”,其反思性、批判性与创造性,使人类在技术革命中保有定义自身价值的主动权。如今伴随着技术的进步,AI也能写论文,恰证明人文教育更需聚焦提问的勇气与共情的深度。唯此,人类才能在机器时代守护“人之为人”的尊严。(完)

施寒微。  记者 陈楚红 摄

施寒微(Helwig Schmidt-Glintzer),德国汉学家、德国哥廷根大学东亚文学与文化荣休教授。截至2023年底担任德国图宾根中国中心主任、资深教授。其著述颇丰,专著多达几十部,涉及中国思想、宗教、历史、文学、语言等诸多方面。

文丨布丁

又见群体哄抢事件。

据新京报报道,来自广西南宁的瓜农韦先生近日表示,他在当地某村租地种了280亩西瓜,采摘过后仍有部分尾瓜留在地里,前两天有很多村民未经允许进入瓜园摘西瓜。韦先生说,他们阻拦时和摘瓜者发生肢体冲突,随后报警求助,预计损失2万元。

网传视频显示,很多人拎着麻袋来,还有人开车来拖西瓜。事发地村干部回应称,村民以为韦先生的瓜园已采摘完,尾瓜向村民免费开放才采摘的,事发时韦先生未向村委会反映此事。对于这个说法,很多网友并不认同,毕竟韦先生就在现场阻拦,难道所有的摘瓜者都没看见,从始至终都认为瓜是免费的?

当地派出所表示,事发时有民警前往现场处置,事件正调查中。事情真相到底如何,有待警方的调查。

以往其他地方发生过多起哄抢事件,哄抢的作物包括中药材、玉米、土豆等,农户损失多在数万元之间。起因一般是某位“热心村民”在社交平台发文称,东西可以随便拿,一传十十传百,只要有人踏出第一步,其他人跟着一哄而上。中间鲜少有人找种植户求证,哪怕后者在场,村民们也不听劝阻,更相信“热心村民”的说法。

事情闹大后的后续处理,也有相似的流程——为了维护地方形象,派出所和村干部上门做工作,说服村民交出“捡”来的东西,或者以市价买下,尽量帮物主挽回损失,减少负面影响。

反正很少听闻,有村民因为哄抢农作物承担了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第286条规定,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尚不够刑事处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并处200元以下罚款。

村民在田间的哄抢所得,一般价值不大,够不上刑罚,但接受治安处罚并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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