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公交内水循环系统:从涓涓溪流到清水满箱的神秘过程,原创 50岁女性鞋子别乱选!这几双提升气质的,上脚效果事半功倍金监总局拟立新规,何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5月2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关于公交车内水循环系统的揭秘
公交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水循环系统的设计与运作为我们深入了解城市水资源管理提供了宝贵的视角。这个看似简单却复杂的系统在日常运行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从涓涓溪流逐渐变为清水满箱的过程,背后隐藏着科技、环保、节水等诸多科学原理和工程细节。
我们需要理解公交车内水循环系统的组成。公交车站、车厢内部和外部等各部分都设有排水系统,通过这些排水设备收集雨水、废水和其他污水,并将其净化处理后转化为可再利用的水资源。具体而言,公交车站的出水管主要负责收集车内外雨水,经过虹吸过滤器处理,去除大部分杂质后进入雨水池储存;车厢内部则设有各类洗浴用、清洁用或绿化用水专用的集水设施,将废水收集至污水罐中进行深度处理;而在外部,则有专门的污水处理厂或蓄水池对收集到的废水进行进一步处理,如消毒、沉淀等操作,最后转化为清彻的饮用水供乘客使用。
为了实现这一复杂的水循环过程,公交车内部设计采用了一系列先进的科技手段和技术方案。通过安装高效的虹吸过滤器和反渗透膜滤芯,可以有效去除雨水中的污染物和微生物,降低对环境的污染程度。污水罐的设计采用了多重隔绝技术,使雨水和废水能够相互隔离,避免混合导致水质恶化。公交车还配备了高效能的活性炭吸附系统,可以在处理后的废水中有选择性地吸附水体中的有害物质,确保净化效果的可持续性。
公交车内的水循环系统还实现了水资源的有效回收利用,比如利用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进行热水加热,既可以提高车内温度,又能减少空调制冷能耗,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通过设置不同类型的集水设施和供水方式,公交车内部还能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满足不同用户的需求和习惯。
虽然公交车内水循环系统在运营过程中实现了较高的效率和节能效果,但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随着汽车数量的持续增长和人口流动的加快,公交车站、车厢内部以及外部的排水设施负荷日益增大,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技术进行维护和升级。由于公交车内废水处理工艺复杂,对水质要求严格,若处理不当,可能会引发二次污染,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健康。在规划和建设新型公交车时,应充分考虑水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加强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优化水循环系统的设计和运行机制,以期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的绿色交通发展和公众福祉。
公交车内水循环系统的揭秘揭示了我们城市水资源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科学合理的水循环利用和废物处理策略,为推动公共交通行业绿色发展、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未来,我们期待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公交车内水循环系统能够更加完善,为构建一个更公平、更舒适、更环保的公共出行环境作出更大的努力。
50岁女性选鞋会面临进退两难的问题,既不想显老气,又担心穿了不合适的鞋子显的刻意或者不得体。
而且我能理解那种在鞋店试了一双又一双,但总感觉哪里不对的感受,其实,中年女性不是被“规则”束缚,而是随着阅历和气质的变化,有些鞋子相对就不那么合适了,这个时候挑选鞋子,健康、舒适、与个人气质场合的适配度比单纯追逐潮流重要十倍。
一,50岁女性不推荐选的鞋子
1,又细又高的“恨天高”尖头高跟鞋
随着年龄的变化,中年女性足部的承受力和平衡感大不如以前,选择过高的细高跟对脚踝、膝盖和腰椎非常不友好,因此,超过10cm以上的尖头低口高跟鞋就不要再选了。
长时间穿容易疲劳、一不小心还会崴脚,对普通素人的中年女性来说非常不友好,尖头高跟鞋过于尖锐,形象会显得非常刻薄,对中年女性追求从容端庄优雅的气质相悖。
为规范开展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计三十一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二是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与此同时,《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
何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暂行规定》明确,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以下行政处罚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业务许可证;取消或者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业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业。
金融监管总局拟立新规,
三类行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暂行规定》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共享、公示相关信息,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及信用修复。
哪些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一类是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三种行政处罚之一的主体,包括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业务许可证,取消或者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第二类是当事人未受前条所列行政处罚,但因下列行为之一,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从重行政处罚,或者限制市场准入、责令转让股权的监管强制措施,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是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二是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或者业务许可证;三是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四是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滥用股东权利或者不履行股东义务,导致严重损害金融机构、客户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五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第三类则是当事人在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影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被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对于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当事人,
监管可采取四项管理措施
在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前,应事先载明什么内容?《暂行规定》要求,应当制作载明以下内容的事先告知书: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拟被列入名单的事由和依据;失信管理措施提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拟作出列入决定的机构名称、印章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