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青少年!暴力视频内容危害及防范措施: 有待讨论的彷徨,如何找到明确的方向?,: 震撼灵魂的故事,这背后是否隐藏着理想?
标题:青少年安全与暴力视频内容威胁与防范对策
在当今社会,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普及,青少年的教育环境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网络世界的丰富资源为他们提供了广泛的学习渠道,但也伴随着一系列问题,其中之一便是暴力视频内容的侵入,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和社会价值观构成严重的潜在威胁。
从心理层面来看,大量暴力视频内容会引发青少年的情感冲突和焦虑,可能导致他们产生对自身价值怀疑和自我认知扭曲,甚至产生自我伤害的冲动。长时间接触暴力画面不仅会使青少年面临内心冲突和行为压力,而且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支持,容易导致他们在面对困难或挫折时选择暴力手段以解决问题,形成恶性循环。暴力视频内容往往具有高传播性和广泛的吸引力,对于未充分理解其真实含义、缺乏相应防护机制的青少年来说,很容易被其中的价值观所吸引和模仿,进一步加剧了不良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我们应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青少年免受暴力视频内容的侵害:
1. 教育引导:学校和家庭应通过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向学生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伦理观念,增强他们的自我认知和法律意识,让他们明白暴力行为的危害,拒绝接受不良信息,并倡导正确看待生活中的矛盾和冲突,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提高情感应对能力和抗压能力。
2. 提供网络素养教育:加强家长和教师在网络空间的网络素养培训,提升他们的网络安全意识,指导他们合理使用网络资源,引导孩子形成健康的上网习惯,抵制不良诱惑,确保自己在观看暴力视频内容时处于高度警觉状态。
3. 制定并执行预防规则:学校应建立完善的信息技术管控机制,实时监控和记录学生在社交平台上的浏览行为,明确禁止发布暴力视频或相关有害信息,实施严格的审查制度,一旦发现违法信息立即进行删除或屏蔽处理,形成全方位的网络防护屏障。
4. 鼓励多元文化学习:推广以尊重多样文化为导向的素质教育,帮助青少年认识到不同文化的差异和美好,理解和接纳各种文明的价值观,从而减少暴力视频内容的影响,培养他们的包容性和开放心态。
5. 社区合作共同应对:社会各界应密切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多领域的反暴力工作,如联合媒体、教育机构、社区服务机构等力量,共同塑造一个健康的网络环境和青少年的成长环境。
总之,青少年的安全和健康是全社会关注的重要议题。通过对暴力视频内容的防护措施,我们可以有效降低这一负面影响,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只有当每一个家庭、每一个学校、每一个教育部门和个人都切实担负起责任,携手并进,才能为我们的青少年创造一个更加安全、健康和充满活力的生活环境。
近日,有网民反映江西赣州“人躺在ICU居然写下欠条法院判还钱”一事引发关注。
5月23日晚,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公众号上发布情况通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朱某明与胡某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宣判后胡某青上诉至赣州中院。经调查核实, 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法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当天, 真正的借款人胡某青的身份明确系胡显青,借款时他是交警部门的一名辅警,此后离职在外务工。
据上游新闻此前报道,2025年4月4日,江西省赣州市经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市上犹县东山镇南河村村民 胡显青偿还朱才明两万六千元及利息。法院判案的主要证据是当事人提供的原、被告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胡显青所写、落款时间为2010年1月8日的借条。
然而,记者从多个渠道交叉得知:2010年1月8日,东山镇村民胡显青躺在ICU病房内处于昏迷状态;出借人朱才明和介绍人刘源文查看胡显青照片后明确表示,他们不认识东山镇村民胡显青,东山镇村民胡显青不是借钱的胡显青。
该案一审宣判后,胡显青的妻子黄香莲向赣州中院提出上诉, 警方进行调查谁是借钱的胡显青。
5月23日晚7时52分,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情况通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期审理了朱某明与胡某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宣判后胡某青上诉至我院。经调查核实,上诉人胡某青并非本案借款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我院将依法纠错,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出借人朱才明告诉记者,他认识的胡显青是赣州市交警部门的公职人员,“我愿意借钱给胡显青,是当时找他给我老婆办驾照。” 朱才明介绍,5月22日上午,他接到赣州市公安局蟠龙派出所通知。赶到后,民警让他辨认了两张照片。 经辨认,他认出了找他借钱的胡显青,“两个人同名同姓,年龄不一样,是我和律师搞错了,我真诚地向东山镇的胡显青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