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育生命:孕期H文探索:孕育过程中的生理与心理挑战及应对策略,上合组织成员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支持深化财金合作金监总局拟立新规,何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艾叶飘香、龙舟竞渡,端午佳节如约而至。在这个重要的传统节日里,粽子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文化符号。今年的端午市场,简约大方的“清新粽”让粽子回归节日食品本源;突破节令限制的“创新粽”展现着年轻化、多元化的消费新趋势;“粽”横四海、香飘万里,则传递了中华传统美食的独特魅力;信阳城阳城遗址发现的41个槲叶包裹,让我们得以寻根问“粽”。本报从4个角度,带您全方位感受粽子的独特韵味,“粽”享端午好时光。
八月的阳光透过云层洒落在孕妇的肚子上,母体和胎儿在一片金色的光影下,静静地享受着这温馨而充满力量的日子。在这个特殊的阶段里,孕育生命不仅是生理上的挑战,更是心理上的考验。本文将从生理和心理两方面探讨孕育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挑战以及相应的应对策略。
让我们从生理层面来审视孕育过程中的生理挑战。孕妇在怀孕期间的身体会发生一系列显著的变化,其中包括子宫扩张、激素水平升高、胎盘形成等。子宫的扩张是由于子宫内膜增厚并逐渐向子宫外扩展,以容纳胎儿的生长。激素水平的上升则会导致孕妇体内雌激素、孕酮等各种激素含量的增加,这些激素对胎儿的发育至关重要。随着胎儿的生长,孕妇的体重也逐渐增长,这不仅需要消耗大量的营养物质,还会引起身体压力增大,甚至引发妊娠期高血压、糖尿病等健康问题。孕妇的骨盆和关节承受了巨大的负担,这可能会导致孕妇在行走、站立、坐立、活动等方面出现困难,甚至影响到腹痛等问题。孕妇在孕育过程中必须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并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我们再来看看孕育过程中的心理挑战。怀孕期间的心理变化主要包括情绪波动、焦虑抑郁等。许多孕妇在怀孕初期会感到紧张和担忧,担心自己是否能顺利生产,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期待和恐惧。这种情绪可能会引发孕妇的情绪波动,如产后抑郁症、焦虑症等。孕期的压力还可能导致孕妇产生疲劳感,缺乏睡眠,这对胎儿的健康成长和母亲的身心健康都是不利的。孕妇需要学会正确面对和处理这些情绪,可以通过阅读书籍、参加心理咨询、合理饮食等方式进行调节,帮助自己保持良好的心态。孕妇也需要建立积极的家庭氛围,与家人共享喜悦,减轻精神压力。
为了克服以上生理和心理挑战,孕妇可以采取以下一些应对策略:
1. 健康饮食:保证摄入足够的蛋白质、碳水化合物、脂肪、维生素和矿物质,以满足胎儿生长发育的需求。避免过度饮酒和吸烟,因为这些都可能对孕妇和胎儿的健康产生负面影响。
2. 定期运动:适当的运动可以帮助孕妇保持身体健康,缓解孕期压力。可以选择散步、游泳、瑜伽、健身等轻松愉悦的运动方式,既能增强体质,又不会给孕妇带来过大的体力负荷。
3. 保持良好心态:孕妇应积极面对孕期挑战,接受自己的生理变化,坚信胎儿的发育是正常的。可以通过冥想、深呼吸、听音乐等方式进行放松训练,提高心理素质,降低焦虑和抑郁的风险。
4. 定期产检:孕妇应定期到医院进行产前检查,了解自身和胎儿的发展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也要关注医生的专业建议,遵循科学合理的孕期保健方案,保障母婴健康。
总之,孕期孕育是一种充满挑战的过程,但通过有效的生理和心理调适策略,我们可以有效地应对这些挑战,为即将来临的生命做好准备。每个孕妇都应该珍视这个特殊时期,努力让自己成为一个勇敢坚强的母亲,迎接属于他们的新生命。
新华社北京6月4日电(记者申铖)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3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各方支持采取行动深化区域财金合作,包括推进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建立上合组织财金智库网络等。
2025年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6月3日在北京举行。新华社记者李鑫 摄
会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由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和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共同主持。
会议深入讨论了全球和区域经济金融形势和挑战,分享了各国在财政货币、绿色转型、金融发展等方面的政策实践。各方支持采取行动深化区域财金合作,在推进成立上合组织开发银行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同意建立上合组织财金智库网络,并探讨了完善本币结算安排和深化数字普惠金融合作等议题。
蓝佛安在会上表示,当前百年变局加速演进,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趋势为上合组织成员国提供了新的合作机遇。同时,贸易保护主义、全球化逆流、地缘冲突、气候变化等多重挑战交织叠加,给全球和地区经济金融稳定带来严峻考验。
蓝佛安称,各成员国应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加强宏观经济政策协调,持续深化财金务实合作,弘扬“上海精神”,不断开创上合组织财金合作新局面,为构建更加紧密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为规范开展金融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工作,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金融监管总局近日起草了《关于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暂行规定》共计三十一条,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审慎界定名单列入范围;二是明确对严重失信主体的管理措施;三是严格规范名单管理程序;四是建立信用修复机制。与此同时,《暂行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
何种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暂行规定》明确,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以下行政处罚之一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包括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业务许可证;取消或者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业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业。
金融监管总局拟立新规,
三类行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暂行规定》明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等,性质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的,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共享、公示相关信息,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及信用修复。
哪些行为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第一类是当事人违反法律法规,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三种行政处罚之一的主体,包括法人机构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者业务许可证,取消或者撤销终身任职资格,终身禁止从事工作或者终身禁止进入保险业。
第二类是当事人未受前条所列行政处罚,但因下列行为之一,受到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从重行政处罚,或者限制市场准入、责令转让股权的监管强制措施,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一是以欺骗、贿赂等不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二是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或者业务许可证;三是采取欺诈手段骗取贷款;四是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滥用股东权利或者不履行股东义务,导致严重损害金融机构、客户或者其他股东利益;五是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金融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或参与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金融业务;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
第三类则是当事人在金融监管总局或者其派出机构作出行政处罚等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影响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被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裁定的,应当依照本规定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对于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当事人,
监管可采取四项管理措施
在金融监管总局及其派出机构作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决定前,应事先载明什么内容?《暂行规定》要求,应当制作载明以下内容的事先告知书: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拟被列入名单的事由和依据;失信管理措施提示;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拟作出列入决定的机构名称、印章和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