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泽心灵的恬静诗意:探秘涩丁香——大自然韵律中的瑰宝与魅力,原创 元春为何为宝玉定亲?宝钗真是她理想中的弟媳吗?题记|林贤治:青萝虽卑贱且柔弱,但自有它的方向从艺术表达看,毕赣肆意放纵,将电影这个永恒之物,拍成了属于毕赣的如梦之梦。
《涩丁香:探寻大自然韵律中的瑰宝与魅力》
在纷繁复杂的自然世界中,有一种芬芳弥漫的气息,它源自于深邃的森林、幽雅的溪流和绵延无尽的原野。这种气息,便是丁香。丁香作为大自然的一份子,以其独特的香气和美丽景致,在诗词歌赋、画作中占据着无可替代的地位。
从地理角度来看,丁香的生长环境十分多样。它们可以在高海拔的雪山顶,也能在温暖湿润的江南小镇上欣然绽放。丁香喜欢阳光充足的环境,能够充分吸收阳光的热量,使它的花香更为浓郁。丁香也适应较弱的土壤条件,喜欢排水良好的沙质壤土或黏质壤土,但不耐碱性较强的土壤。
在花卉学中,丁香被视为一种极具特色和价值的观赏植物。其花朵颜色丰富,有白、粉红、紫等多种色调,形状独特,宛如小喇叭、蝴蝶展翅等,让人不禁为之倾倒。丁香的花形优雅,散发出淡淡的清香,清甜而不刺鼻,给人以宁静而舒适的感觉,这也是为什么它被称为“恬静诗意”的原因。
丁香的魅力不仅体现在它的外貌,更在于它内在的情感表达。丁香的香气源于其花瓣内部的一种名为丁香酮的化学物质,当丁香花开放时,丁香酮便会挥发出来,形成馥郁的香气,沁人心脾。这种香气既有清新宜人的芬芳,又有持久悠远的韵味,让人仿佛置身于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世界中,感受到大自然的美好与和谐。
丁香的香气还与其品种有关。目前,市面上有许多种不同种类的丁香,如白丁香、红丁香、紫丁香等,每种丁香都有自己独特的香气和外观特征,使得丁香在不同的季节和场合下都能展现出丰富的色彩和情感。例如,春季的白丁香,清新淡雅,如同初恋少女的笑容;夏季的红丁香,则热烈而热情,象征着爱情的热烈与激情;秋季的紫丁香,深沉而又神秘,犹如岁月的沉淀,寓意着时光的流转与人生的深刻。
除了美丽的外表和独特的香气,丁香还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丁香被视为吉祥的象征,常常被用作婚庆和节日装饰品,具有浓厚的民俗文化内涵。丁香还曾被用来制作药剂和香水,被赋予了疗愈和美容的功能,对人体健康有着重要的保健作用。
丁香是一种富含灵性和魅力的自然景观,它以其独特的香气和美丽的外观,诠释了大自然的韵律之美。无论是在城市街头的绿化带,还是在乡村田野的角落,都能看到丁香的身影。当我们置身其中,不仅能感受到丁香所带来的宁静和诗意,更能感悟到大自然那份深沉而广博的智慧和力量,从而更加热爱生活,珍视生命。无论是欣赏丁香的美景,还是品味其独特的香气,都是一次深入探索和感受大自然韵律之旅,也是我们向生活致敬,追求内心宁静诗意的过程。
作为勋贵国公的元春,成功选秀几乎是万无一失的事情。在封建社會,贵族家庭的男性以进宫做侍卫为荣,能够在皇帝的身边侍奉,极容易获得快速晋升。举例来说,清朝的和珅就是因为给乾隆拉车而大受宠爱,迅速成为皇帝的宠臣。然而,女子进入宫中往往是家族的安排,少有人情愿成为那金丝雀。进宫不仅意味着失去自由,还会让生活的色彩减淡。真心疼爱女儿的家族,自然不愿意让她们选秀,一旦踏入后宫,苦难无尽。
然而,对于像贾家这样人才枯竭、权势迅速下滑的公侯之家,让女儿入宫成为了重振家声的最大希望。毕竟,若能成为皇亲国戚,将是家族翻身的关键。而薛家也不甘示弱,非常希望自己的女儿薛宝钗能够顺利选秀成功,这不仅能提升家族地位,更是商场中的强大护身符。然而,几年的精心谋划终究还是事与愿违,商人子女选秀的难度不言而喻。
说回元春,她是个才华横溢的人,懂得如何站队,亦不乏心机。她从女官一跃而升,封为凤藻宫尚书及贤德妃,在后宫中无疑是创造了奇迹,她的地位几乎等同于贵妃,可谓是皇后之下的第一人。难怪这一消息传来,让贾府上下都沉浸在无比的欢庆之中,似乎这是贾府的巅峰时刻。
在省亲时,元春召见了宝玉,对这个从小看大的弟弟关怀备至,姐弟之情令人动容。她劝导宝玉应读书进步,甚至在心中计划着为他物色合适的婚事。作为一个聪明人,元春在考验才学中敏锐地察觉到黛玉和宝钗在众姐妹中脱颖而出。她对这两位表妹的了解颇为深入。
比如在《红楼梦》第二十八回中,贾元春促成了端午节前的赠礼,她通过夏太监送出了120两银子,让贾珍带领家里的男子到清虚观打平安醮,同时也准备了端午节的礼物。对于宝玉的赏赐,元春准备了上等宫扇两柄、红麝香珠二串、凤尾罗二段及一领芙蓉簟。当宝玉看到这些后,询问礼物情况,袭人告诉他,只有宝姑娘的礼物和他相同,而林姑娘以及二、三、四姑娘都有的仅是相同的扇子和珠子。这让宝玉不禁感到疑惑。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元春几乎是在公开表达自己的心意。她心中最看重的,显然是宝钗。正是因为如此,在王夫人提及赐婚之时,元春能够如此爽快地答应。
站在元春的角度来看,两位表妹各有可圈可点之处,但宝钗在几个方面胜过黛玉。一方面,宝钗身体健康,不像黛玉那么多病,未来更能够相夫教子;另一方面,薛家的底蕴也能够缓解贾府的财政危机。综上所述,也许宝钗并不是完美的良配,但却无疑是最合适的选择。元春的赐婚并非只是出于王夫人的安排,而是她内心的真实意愿所致。
文/林贤治
平日读书喜读序跋。
新书每一到手,必先从边缘开始,翻看首尾两端,然后进入内文。序跋有一个好处,除了易于了解全书的内容、著者的履历,或是成书的经过等等之外,往往还可以掇拾一些散落的花絮、子实,不相干的碎屑,譬如即时的感兴、怀思,以及相随的笔调之类。对于这些近于多余的文字,说实在话,我尤为喜欢。
序跋可长可短,似乎没有严格的规范,短的寥寥数行,长的洋洋万字。梁启超为人作序,结果因为太长,序做不成了,只好单独成书,就是后来的那本《清代学术概论》。
一般说来,序跋是书的附属物,所叙应是书人书事;但也有离题万里,“顾左右而言他”的。惠特曼出版《草叶集》时,曾化名写过几篇书评,自吹自擂地给自己的书做广告。可是书中长达几万字的序言,说的是美国、美国人和美国诗歌。他为“伟大的诗人”制订准则,抽象地谈说创造与美,一派宣言的口气,庄严到极点,却自始至终没有一句话提到诗集本身。
鲁迅的杂文集:《伪自由书》和《准风月谈》各有一篇很长的后记,而且都是粘贴剪报做成的。批评者说,作者印书的本意“完全是为了一条尾巴”。鲁迅自承道,他的杂文“写的常是一鼻,一嘴,一毛”;只有加上“一条尾巴”,才使得全体的形象更见完整。
文字一经组织便有了灵魂。序跋虽谓是书中的有机部分,却并不妨碍它们各自的独立存在。
弄笔以来,出版过几十种书,编选的书大概也有上百种。因为需要,也因为喜欢,乃断断续续地写下一堆名为序跋的东西。倘是介绍经典或他人的著作,所写多少沾带些论文的气味;若是自家的著作,则少了许多顾忌,自说自话,或许算得是随笔式的写法。承蒙刘永光先生约编一个集子,便从中选出若干较短的篇什,凑成眼下的样子。
忽一日,瞥见阳台外的一丛青萝,不觉满心欢喜。青萝,卑贱且柔弱,需得依托他物,但是自有它的方向;倘若没有自由的意志不可能如此生长,穿越铁栅,追逐阳光,一直攀援向上。最可喜是遍身青翠的颜色,四时不凋。
由是,集子便有了一个很现成的名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