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高清无门槛:免费幼儿专享区域,为匮乏的超清幼儿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亟待重视的局势,身处其中还能有所作为吗?,: 需要关注的新闻,是否能成为重要话题?
九月阳光洒在公园的绿草地上,微风轻轻吹过,带走了夏日的炎热和喧嚣,带来了一份宁静与和谐。此时,一位年轻的妈妈带着她的小宝贝,走进了一家位于市中心繁华地带的幼儿园,享受着一场全新的、充满活力的免费幼儿专享区域的教育体验。
这个区域被设计得如同一个精心编织的艺术品,充满了童趣和创造力的空间,每一处细节都体现了对孩子们独特需求的关爱和尊重。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彩色的墙壁上挂着各种鲜艳的绘画作品,孩子们可以在其中尽情挥毫泼墨,表达自己的创意和想象。而一旁的多功能活动室则配备了各种新颖有趣的儿童游乐设施,无论是滑梯、秋千还是积木墙,都能激发他们的探索欲望,培养他们独立思考和动手操作的能力。
更重要的是,这里的教学资源是完全免费的,无论是在课程设置上,还是在师资力量上,都没有丝毫的限制。老师们都是经过专业培训和严格考核的专业教师,他们以独特的视角和科学的教学方法,引导孩子们在知识的海洋中畅游,快乐学习,健康成长。
这种普惠性教育资源的提供,既满足了孩子们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又打破了地域和经济条件的限制,使得更多的孩子能够享受到这所幼儿园带来的优质教育服务。尤其是对于那些生活在偏远地区或者家庭条件较差的孩子来说,他们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从零开始接受正规的学前教育,从而开启通往未来世界的道路。
在这个超高清无门槛的免费幼儿专享区域内,孩子们不仅学到了丰富的知识,更收获了宝贵的友谊和成长经验。他们通过玩耍、观察、探索,逐渐建立起自我认知和情感连接,学会了理解和接纳他人的不同,增强了自信心和独立性,同时也懂得了分享、合作和关爱的重要性。
这个区域并非完美的,它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困难。比如,如何保证课程质量、提高教师素质、吸引家长参与和支持等,这些都是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的问题。只有当每个角落都发挥出最大的价值,让每一个孩子的笑容和欢声笑语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我们才能真正实现“超高清无门槛”的教育目标,为匮乏的超清幼儿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超高清无门槛:免费幼儿专享区域,为匮乏的超清幼儿提供优质教育服务”是一项具有深远意义的公益事业。它为我们勾勒了一个崭新的教育时代,展现了现代教育理念下的包容性和公平性。让我们一起期待这一愿景的早日实现,为孩子们打造一个充满爱与希望的成长环境,让他们在未来的日子里,能够茁壮成长、超越自我,迈向成功的彼岸。
▲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图/网络视频截图
曾多次猥亵、性骚扰女生的男教师又到学校保卫处任职了?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6月3日,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文件,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学校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
对此,该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朱某某的工作安排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仅仅是在保卫处做些文字工作。该工作人员表示,“保卫处是把他借过去”,“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给犯错之人重新生活的机会,体现了安徽师大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单位所拥有的温情底色,这本身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留“一口饭吃”,也得讲规矩,尤其是涉及已经被官方定性为“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的人,更不宜以“留一口饭吃”为由,将其安排在自己的校园。毕竟,学校并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否吸取教训而痛改前非了。
学校的回应应该是考虑到该事件的后续影响,所以才说“该教师的工作安排是经过了相关报告程序”。但程序合规之外,还得考虑这一安排的合理性。毕竟,保卫处虽不是直接的教学岗位,但同样是校园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其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将有猥亵学生前科的人员安排在保卫处,即便只是从事文字工作,也难免会引发学生和家长的担忧。这种担忧并非无端猜测,而是基于对学生安全和心理感受的合理关切。
校园本应是最安全、最纯净的地方,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理应得到全方位的安全保障,包括心理上的安全感。让一个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在同一个校园内工作,无疑会让学生尤其是女学生产生不安感,这与校园安全保障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师德师风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也值得商榷。在教育领域,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对于师德严重失范者,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不仅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教育事业的尊重。对有严重猥亵行为的教师,仅仅给予开除党籍、降职的处分,且后续还安排在校园内工作,会让人怀疑学校对师德问题的处理不够严肃,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这样的安排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职业禁止”法律精神。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虽然该“男教师”并未受到刑法的惩处,但是,对于学校而言,这种犯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之人,也应该受该法律精神的制约。毕竟,该条款还有一个自由裁量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安徽师大的做法可能并未充分考虑职业禁止的内涵。
实际上,作为教书育人的特殊场所,学校在强调“给他留一口饭吃”时,也不能忽视自己肩负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有严重过错的人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给予帮助,但不宜以校园安全和教育环境隐患为代价。
总之,安徽师大应充分考虑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关切,以更恰当的方式处理此事,让相关安排更能服众,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和谐,捍卫教育的尊严与公正。
撰稿 / 聂书江(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编辑 / 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