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神秘的亚色影库:揭秘超大规模电影收藏与历史底蕴,游客发帖称预定的民宿“货不对板”,反被起诉索赔2.3万!律师回应上海多区街头出现“栏杆刺客”,女子崩溃:去医院也清理不干净针对美国政府滥用出口管制措施,不断推动在高科技上与中国脱钩断链,商务部新闻发言人22日下午再次对此表示“坚决反对”,强调将密切关注美方后续情况,并采取坚决措施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问题:探索神秘的亚色影库:揭秘超大规模电影收藏与历史底蕴
亚色影库,一个在好莱坞和全球范围内名声鹊起的大型电影收藏家,以其无比丰富的电影收藏、独特的藏品风格和深厚的电影历史底蕴,为世人所瞩目。这个庞大的电影档案馆犹如一座无尽的艺术宝库,汇集了从早期的默片时代到现代的数字时代的各种经典影片,包括科幻、动作、冒险、爱情、喜剧等多种类型,数量之庞大、质量之精良,堪称世界电影史上的奇迹。
亚色影库的历史可以追溯至上世纪二十年代初,当时的一位美国企业家,名叫亨利·德里克·费雷尔,他凭借敏锐的眼光和坚定的决心,在波士顿建立了第一座专门研究、展示和售卖电影的博物馆——费雷尔艺术与科学中心(Fellows Gallery)。这座博物馆以其独特的理念和独特的展览方式,吸引了大批热爱电影的人们,并逐渐发展成为了一座集学术研究、电影收藏、文化推广和社区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艺术机构。
随着时间的推移,亚色影库的规模不断扩大,收藏的作品涵盖了电影史上的各个重要时期,包括默片时代的《爵士乐时代》、《白鲸号》、《大都会》等经典影片;20世纪初至70年代的无声片《泰坦尼克号》、《乱世佳人》等众多奥斯卡最佳影片;以及80年代至90年代的超级英雄电影、科幻电影、动画电影等新兴主题。这些作品中,既有诞生于传统工业制作领域的经典之作,也有在数字化浪潮下崭露头角的新锐之作,每一部都承载着那个时代的精神风貌和审美趣味,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生动体现。
亚色影库还拥有大量的文献资料和手稿,其中包括了大量的剧本、导演的手稿、剪辑记录、剧本修改草稿、原始剧本剧本原稿、电影海报、获奖证书、演员工资单、演员签名照等珍贵的电影档案。这些档案不仅包含了电影的创作过程、拍摄地点、导演意见等内容,也为了解电影产业的发展历程、分析电影的艺术价值和社会影响提供了重要的史料支撑。
从亚色影库收藏的电影来看,它们不仅是视觉艺术的瑰宝,更是人类精神生活的重要载体。例如,电影中的经典角色如钢铁侠、蜘蛛侠、超人、蝙蝠侠等,不仅是娱乐业的代言人,也是人们对于正义、勇气、爱与和平等美好价值观的象征。电影的故事线、音乐背景、视觉效果等元素,都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观众的情感体验,引导他们理解和接纳不同的文化和生活方式。
亚色影库作为一座跨越时空的电影博物馆,其巨大的电影收藏量和深厚的历史底蕴,为人们提供了一个独特而深入的电影知识探索之旅。通过参观亚色影库,我们可以了解到电影产业的发展脉络,欣赏到人类对美的追求,理解到艺术的力量,更深刻地体验到人性的多元和丰富。这是一次对电影历史和文化的深度解读,也是一次对艺术和人类精神世界的独特感知。在未来,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亚色影库将再次引领我们进入一个全新的电影宇宙,带给我们更多的惊喜和启示。
近日,游客王女士(化名)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反映,她在阳朔旅游时通过网络平台预订某民宿“山奢独立庭院私汤复式亲子别墅”,不料入住时却发现房型与网络平台详情图严重不符。 虽经协商更换,但糟糕的体验促使她在退房后于网络平台发布了自己的真实感受,不料竟因此被民宿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索赔2.3万元。
游客:预订“山奢别墅”货不对板,发帖“吐槽”反成被告
“我订的房型主图是大花园加圆形泡池,详情页写着110平方米。”王女士回忆,4月14日她以1100元通过旅行社预订了网络平台标价1213元的房型。次日抵达,前台带看的29号房却让她“大跌眼镜”:“泡池是正方形的,所谓的院子只有三五平方米,入户门旁边就是破旧的铁顶棚,和宣传图完全不一样。”她当场拒绝入住。
面对王女士的质疑,前台管家坚称“房型一致”。王女士拿出手机展示平台图片:“我打开平台的预定页面问他,'29号房的照片哪一张出现在这个房型里?'她却始终拿不出对比依据。”僵持近半小时后,前台才把他们带到与图片中一致的房型并告知他们“房间正在打扫,需等待清洁”。最终,在王女士一家人等待了近一个小时后,才成功办理了入住。等待期间,王女士更目睹了令她不安的场景:“清洁阿姨用发黑的抹布擦完桌子,直接去擦地板,没有任何更换。我女儿穿的白色袜子踩在地上,几分钟就黑了。”
王女士在社交平台发的帖子
次日王女士退房后,她认为商家的一系列行为严重影响了她的入住体验,遂在社交平台发帖,描述了这次入住时的房型差异与卫生问题。 不料,次日民宿老板便致电,称其“为流量造谣诽谤”,并威胁起诉。王女士透露,她在电话中质问老板为何详情页没有展示29号房图片,通话后发现老板迅速修改了网络平台上该房型的详情页,将29号房的图片加入原1213元房型,并将原宣传主图移至末位。
从王女士提供的截图,记者注意到,原先在标价为1213元的房型详情页第一张图片为一个圆形的泡池图片,而在第二张截图中,该图片的确是被放在了第14张。记者就此事咨询了该网络预定平台,平台客服表示,商家提供的房型详情图平台会审核,修改亦需申请审核,且每次内容变更平台均有记录。
王女士收到的起诉状
王女士称,她曾通过律师提出和解方案,只要老板向她道歉,她便删除帖子,但遭到对方拒绝。5月22日,她收到了民宿的起诉状,民宿方诉求包括:赔偿2万元、承担3000元律师费、在当地报纸连续30天刊登道歉信。更让她不解的是,民宿还在她的帖子下公开了其一家三口入住的监控截图。“我所有发帖都基于订单记录、现场照片和其他消费者评价,没有一句夸大,”王女士表示,“互联网不是商家的‘一言堂’,消费者有权分享真实体验。”
根据王女士提供的诉讼状显示,该案将于7月2日开庭审理。同时,她表示已请律师应诉,并称“一切交给法律,相信会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
民宿:房型无误仅“视角”不同,已尽力协调
5月25日,记者就相关争议咨询该民宿。店长回应称,王女士的体验争议需结合民宿的设计特点来看。“我们是桂北式园林设计,每间房的院子和泡池都有独特布局,不像酒店那样千篇一律。”店长解释,平台明确标注了不同价格房型的差异,“800多元的房型基本无独立院子、仅含泡池,1000多元的房型配备院子,客人下单前完全可以通过价格和图文描述判断。”针对“图片不一致”的质疑,她说明:“详情页有十几张图片,不同角度展示房型,可能客人没往下翻,只看了第一张。我们三年都没换过房型图片,不存在临时改图误导的情况。”
王女士此前看到的详情页顺序
对于王女士反映的“29号房被降级”指控,店长语气坚定:“我们开业至今从没给客人降过级,淡季时反而经常主动升级,这点点评里都有记录。”她介绍,王女士入住时正值旺季,民宿按流程安排已打扫好的同房型房间,“游客2点到店时很累,我们优先安排入住是想让他们尽快休息。如果她想等大院子的房间,我们也说明过需等到前一位客人退房,但旺季退房时间不确定。”她强调,民宿可提供监控视频证明所安排房间属于预订房型,“29号房本身就属于她预订的房型,我们房态系统里清清楚楚。”
王女士称被修改后的详情页顺序
谈及卫生问题,店长坦言:“地板没干透时客人来回走,鞋底带的灰尘确实会显出来,但楼上木地板绝对干净。”她解释,复式楼客厅因清洁流程未全部完成,在未干透时客人提前进入,来回进出肯定会有一些灰尘。针对评论区发布监控图片的争议,店长澄清:“图片都打了马赛克,脸都看不清,就是想让大家看看房型结构,没别的意思。”
律师说法:“差评权”与“名誉侵权”的边界何在?
王女士的遭遇,究竟是正常的消费者吐槽,还是对商家名誉的侵犯?这起2.3万元的索赔案,也引发了公众对于网络“差评”与“侵权”边界的深思。那么,正常网络“差评”和侵害商家名誉权应如何界定?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陆凤云律师告诉记者,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关键在于评价是否基于客观事实、是否存在主观恶意、是否造成实际损害等。
陆凤云律师认为,正常差评通常基于客观事实与个人观点,而侵害名誉可能涉及捏造、歪曲事实、诽谤他人,导致受害方声誉受损。正常差评应有一定证据支持,如文字、照片、录音等,对实际消费经历和对商品或服务的评估,倾向于公正地表达不满;侵害名誉则可能存在捏造证据、提供虚假图片和证明材料等情况进行恶意攻击。
实际上,司法实践中也常有对此类边界的厘清。例如,2004年3月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消费者唐某因宠物猫在某宠物公司接受绝育手术后感染猫瘟并最终死亡,在网络平台发布了包含“欺骗消费者,隐瞒病情,蔑视生命”、“三流医生”等激烈言辞的差评。宠物公司认为其名誉受损,遂将唐某及平台诉至法院。然而,法院经审理认为,唐某的评价虽用语激烈,但其陈述的就医经历具有明确事实基础,并非捏造;其评论内容虽尖锐,但结合其宠物死亡的经历,并未超过消费者负面评论的合理范围,且不构成侮辱。因此,法院最终驳回了宠物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并指出经营者对消费者在合理限度内的负面评价应予必要容忍。
对于不同主体(消费者、测评机构、同行)的评价,被评价者应尽的容忍义务是否相同?陆凤云律师认为,法律对评价主体的责任区分不明显,但专业机构或同业经营者因其专业性,其评价时的注意义务要求更高,需更加谨慎。若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被评价者可依法维权。
那么,作为普通消费者,在消费“踩坑”时如何正确给出“差评”? 陆凤云律师建议,评价时应以事实为依据,客观理性,不歪曲或捏造事实进行恶意评价,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近日,有上海市民在社交媒体上发帖反映,位于浦东新区的张东路张家浜桥栏杆表面有玻璃纤维裸露。她带孩子出门遛弯,回家路上孩子表示“手痒”,随后发现应是触摸栏杆后有玻璃纤维扎进手中,去医院也无法完全清理干净,只能等待自然脱落。而在帖子评论区记者发现,被街头栏杆“刺客”扎伤的市民并不在少数。
在沪宜公路马陆段工作的王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今年3月,他骑车途中随手触摸了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的护栏,手被意外扎伤。观察后才发现,道路栏杆上“长满”玻璃纤维。王先生向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反馈后,扎伤他的栏杆被拆除。然而,在他的上班路上,还有许多类似的栏杆仍在“服役”。
道路栏杆为何突生玻璃纤维?公共设施出现类似状况由谁来负责?记者前往实地调查。
栏杆表面玻璃纤维多到“亮晶晶”
5月14日晚,记者来到市民反馈的张东路张家浜桥。这是一座全长150米的跨河桥,出现玻璃纤维裸露现象的栏杆与桥等长,位于桥的两侧,主要起到防护作用。记者仔细查看后发现,此处几乎所有栏杆表面都有表层老化的现象,玻璃纤维裸露了出来。除了手通常会触碰的部分外,栏杆下部的防护横杆以及立柱表面也可见细小的玻璃纤维。
张东路张家浜桥栏杆多处出现玻璃纤维裸露。
虽然是夜晚,但桥梁灯光条件较好,顺着桥一路走过去,远看栏杆上的玻璃纤维甚至在闪光。“这边栏杆出现这种情况好久了,看着亮晶晶的,手扶上去要痒的”,一位遛狗的市民告诉记者,她已经习惯遛狗的时候避开栏杆休息,栏杆下部甚至“狗也不理”。但在记者停留的半小时内,仍有不少路过的市民随手扶上栏杆或倚靠在栏杆上,经记者提醒后才注意到玻璃纤维裸露现象。
栏杆表面能看到“亮晶晶”的玻璃纤维。
沪宜公路南翔至马陆段的栏杆也是类似情况。5月19日中午,记者来到沪宜公路马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附近,此处的“问题栏杆”位于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据沪宜公司的养护单位上海盈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条公路上的栏杆主要出现在路口位置,用于分隔行人和车辆。
沪宜公路问题栏杆主要位于路口人行道与非机动车道间。
记者实地观察后发现,这里栏杆的老化程度较上述桥梁更为严重,表层的玻璃纤维已裸露呈网状,甚至可以看到形状狭长的玻璃尖刺从栏杆表层突起。记者尝试触碰栏杆表面。发现表层的玻璃纤维只要轻微拂过就会沾上手指,用手一捏就可以夹起独立的条状玻璃纤维。而沪宜公路途经上海及江苏多地,仅记者调研的小范围路段便有百米以上“问题栏杆”。
栏杆表层出现成片网状玻璃纤维。
10年前曾是“优选”,但“易老化”
原本起到安全防护作用的栏杆为何成为扎伤市民的“刺客”?记者先后致电两处地点的维保单位和管理单位寻求答复。
出现玻璃纤维裸露的栏杆均采用玻璃钢材料。负责张东路张家浜桥维保工作的上海浦东新区东宝市政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玻璃钢材质凭借其轻质高强、耐腐蚀和设计灵活性等特点,成为桥梁工程中的栏杆设计优选材料。并且,在桥梁建设之初,通过合理的结构设计、表面防护和工艺优化,可有效弥补材料刚性不足、易老化等缺陷。此处桥梁的管理机构浦东建交委则表示,张东路张家浜桥在建设之初,是出于景观效果的考虑,选取此类材质用于护栏建设。而这座建成通车于2013年的桥梁,在长期紫外线照射的情况下出现表面粉化的现象,也就是市民反映的“玻璃纤维裸露”。
针对沪宜公路的“问题栏杆”,上海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路科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栏杆开始投入使用也是十余年前。在那段时期,玻璃钢材料因其强度大、性价比高等特点,在公共设施建设中被推广使用。因其耐久性高于普通钢材,不易出现生锈等问题,使用初期反馈良好。如今经历十余年风吹日晒,材料已经严重老化。
养护单位盈路相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以他的经验来看,玻璃钢材料通常七八年就会出现老化,具体的老化程度和时间需要根据环境和天气判断。因而,这种材质使用前些年优点明显,但后期暴露出问题后维保难度也较大。
沪宜公路多处栏杆均为图片状况。
不仅如此,使用玻璃钢材质的护栏,在维保上也普遍未跟上材料老化的节奏,原因在何?
记者调查中发现,无论道路还是桥梁的维保,涉及范围都很广,栏杆并不属于维保工作关注的重点。以张东路张家浜桥为例,养护巡查分日常巡查、经常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三种类型,频次为每日一次、每月一次及三年一次(特殊桥梁一年一次)。尽管频次固定,但检查的重点为桥梁的安全通车及过人,针对栏杆主要查看是否出现缺损影响安全性,栏杆表面的状况仅通过车行目测检查很难发现。沪宜公路也安排有日常巡检,但路面、绿化、清洁等都在每日巡检范围内,对栏杆的关注度有限。养护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几年的维保记录显示,在这条路上报的维修动作中,栏杆仅占非常小的比例,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也较小。
正因如此,目前栏杆“刺客”现象主要依靠市民发现和反馈,不少市民表示通过上海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后,相关栏杆会被修缮或拆除。
隐患栏杆不少,亟待统一排查维保
记者反馈后,目前张东路张家浜桥管理单位已安排护栏维修计划,称可打磨后重新涂覆面漆,预计6月完成。
而老化更严重的沪宜公路栏杆,由于内部结构为玻璃纤维层层粘连,和桥梁栏杆使用的弧形护栏不同,这里的栏杆无法通过打磨刷漆实现“焕新”,老化后只能更换新的栏杆。养护单位表示近两年陆续接到市民投诉,由于更换工程量大,出现市民投诉的路段栏杆均已拆除处理。去年年底,养护单位已将大修计划上报管理机构,管理机构表示已立项进行全线更换,目前进入招投标阶段,预计今年下半年实施,据称此次计划更换栏杆材料,不再使用玻璃钢。
但除了记者调研的两处之外,上海全市存在隐患栏杆的地方不少。浦东新区道路管理机构在2024年的日常巡查中发现华夏路、张东路沿线受阳光照射集中路段的桥梁(防撞墙)上玻璃钢材质护栏扶手不同程度出现老化、玻璃纤维暴露的情况,目前华夏路防撞墙护栏已完成养护。同时据市民反馈,宝山区、嘉定区、长宁区等地都有不少栏杆出现玻璃纤维裸露的状况,一旦触碰,轻则发痒,重则需要去医院处理,严重影响市民的正常生活。
上述路段管理单位的介绍也能印证,全市多处使用玻璃钢材质的栏杆目前都已经进入老化阶段。依靠市民的“教训”来逐一维保,既不及时,也不够有效。
栏杆材料老化成“刺客”,理应得到养护单位及管理机构的重视。针对当年使用玻璃钢材质的栏杆,应开展大面积排查养护,并在日常维保中需要进行重点监管,在养护中对栏杆表层状况给予特别关注,能修则修、能换则换。此外也有市民呼吁,若暂时无法拆修,也应在栏杆附近设置警戒牌,用以提醒过路市民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