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聚一堂过大团圆:高敏与王芳深情亲情会盛大召开,痛别!邱金凯将军逝世,系歌曲《十五的月亮》原型男子起诉追债胜诉后称“告错了人” 江西赣州中院:一审错误,依法纠错并追责多只强势股受追捧
《欢聚一堂过大团圆:高敏与王芳深情亲情会盛大召开》
近日,中国著名物理学家、国际知名女科学家高敏和著名演员王芳在他们的家乡——北京举行了一场盛大的亲情会,共同庆祝他们之间的深厚情感。这场特殊的聚会以一场别开生面的高敏与王芳深情亲情视频连线的形式展开,跨越时空的界限,让他们得以面对面交流,共享喜悦。
在这场亲情会上,两位科学巨匠展现了对彼此无尽的爱意和尊重,他们分享了各自的研究成果,展示了他们对于世界的深刻理解以及他们对家庭的深深眷恋。高敏从物理学的角度详细介绍了她的科研成就,阐述了她如何通过科学研究推动科技进步,为人类社会带来福祉。而王芳则以其演艺事业中的精彩演绎,向大家生动地展示了她的人生百态,讲述了她在演艺道路上的成长过程及与高敏之间的情感纽带。
亲情会现场还特别设置了互动环节,嘉宾们纷纷用各种方式表达了对高敏和王芳的祝福和感谢。有的观众现场献唱歌曲,表达对这对夫妻的支持和祝福;有的观众则通过直播镜头和电话连线,表达了他们对高敏和王芳的理解和支持;更有现场观众邀请高敏和王芳进行深度对话,探讨他们如何在学术领域和演艺事业中取得成功,并互相鼓励对方继续前行。
此次亲情会不仅是一次传统的庆祝活动,更是高敏与王芳两人对彼此深深的思念和对生活的热爱的集中展现。他们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实现了跨越千里的心灵沟通,让观众看到了一个充满智慧与才情的科学家和一位深受喜爱的演员之间的动人故事,也让我们对他们的爱情精神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敬仰。
高敏与王芳深情亲情会的成功召开,不仅是他们对过去岁月的美好回忆,也是对他们未来美好生活的美好祝愿。这是一次集情感交流、科技展示和公益倡导于一体的盛会,它既体现了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也展示了现代科技的力量,同时也传递出了一种积极向上、温暖和谐的家庭氛围,值得我们所有人珍视和学习。
据澎湃新闻消息,原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北京卫戍区司令员邱金凯将军,因病医治无效,于2025年5月21日在北京逝世,享年79岁。
邱金凯,1946年7月出生,河北南皮人。1965年8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6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邱金凯历任守备1师师长、第69军参谋长、第28集团军参谋长、贵州省军区参谋长、第27集团军副军长、第27集团军军长、北京军区装备部部长、北京军区参谋长、北京军区副司令员兼北京卫戍区司令员。
邱金凯于1993年7月晋升为少将军衔,2006年6月晋升为中将军衔。
据内蒙古化德县当地媒体介绍,提起《十五的月亮》这首歌曲,人们耳熟能详。优美的旋律唱醉了多少军人伉俪的心,不仅唱出了戍边卫国战士守卫祖国的无上荣光,也唱出了无数位军嫂为了支持丈夫“舍小家为大家”而付出的汗水和艰辛。然而很少有人知道,歌词背后的故事,正是发生在一支曾驻防在内蒙古化德县境内的英雄部队。原北京军区守备一师参谋长、后出任师长的邱金凯将军和其妻李友霞,就是《十五的月亮》中的夫妻原型。
上世纪80年代初,这首军旅歌曲传遍军营内外、大江南北。虽然已经过去了近40年,但《十五的月亮》背后的故事却从未停止过。
来源 | 极目新闻、澎湃新闻等
监制 | 李金锋 李洁敏
主编 | 彭丹
编辑 | 蒋黎明
象象留言有奖活动来啦!
(每周好礼:小象玩偶、大象文创袋、象象定制笔记本,三选一)
获奖名额:
最有态度奖:当周留言总数前5名
封面新闻记者 石伟
“我爱人中风进了ICU,之后瘫痪至今,怎么可能在入院几天后跑到上百里之外写欠条借钱?”5月23日,江西赣州上犹县的黄女士说,瘫痪15年的丈夫胡某青突然收到法院传票,称他15年前借了别人两万六,被借款人起诉。
不久前,胡某青一审败诉。胡家人认为没借过这笔钱,也不认识起诉者,借条上的字迹不是胡某青所留,由此提出上诉。
23日下午,出借人朱某告诉记者,此案是律师“告错了人”,将两个同名的人弄错对象,“我们已经提出撤诉。”
黄女士对此说法不认可,表示一审判决已生效,“我要一个清白结论,不然过几年他再起诉,我们咋办?”
23日晚,赣州中院发布通报,称一审法院判决错误,该院将依法纠错,并对相关人员追责问责。
村民瘫痪15年后被起诉追旧债
妻子称“借条上的时间段他在ICU”
黄女士介绍,她家住在上犹县某村,丈夫胡某青今年60岁。
2004年前后,胡某青在县城当锅炉工,2010年1月突然中风,抢救20多天后成为偏瘫,被定为二级残疾,十几年无法出远门。这期间,黄女士一边照顾丈夫,一边务农,还要在周边打工补贴家用,生活过得比较清苦。
年初,黄女士收到法院传票,称胡某青15年前向朱某借款26000元,因长期不还,朱某对胡某青起诉追债。
2025年4月,江西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
判决书显示,朱某代理律师向法庭出具了借条,以及律师对案外人刘源文的调查笔录。笔录中,刘源文称与朱某是朋友,办业务时认识了公职人员胡某青,后介绍朱、胡两人认识。胡某青曾向朱某借过钱,朱某事后都告诉了刘源文。
朱某手中的借条(受访者供图)
胡某青因身体不便未出庭,妻子黄女士作为代理人辩称:胡某青中风后瘫痪,生活不能自理,借条内容不是其所写;胡家人一直住在户籍所在的村里,不认识刘源文和朱某,也从未被朱某催过债。
法院审理查明,朱某与胡某青通过案外人刘源文相识,2010 年 1 月 8 日,胡某青向朱某借款 26000 元现金,并出具一张 26000 元的借条。胡某青后来分文未还,朱某多次催告无果,故诉至该院。上述事实由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借条等材料证明。
法院认定朱某所诉债务存在,判定胡某青判决生效15日内向朱某偿还26000元,并支付2024年12月16日之后产生的利息。
黄女士称,丈夫瘫痪不能出门,未能当庭对质。法院曾经通知她可以申请签名鉴定,但胡某青文化低,以前没写过啥字,没留下旧字迹,瘫痪后写不了字,做不了笔迹鉴定。“家里困难,我没请律师,怪我没足够重视鉴定这件事。”黄女士说,但她提供了住院资料,胡某青2010年1月4日因为中风住进医院,借条落款的1月8日,他在ICU抢救,之后就偏瘫到现在,不可能跑出去借钱。
借款人胜诉后称“告错了人”
法院通报:一审判错了,将追责
黄女士一家遭遇的蹊跷案件,让村子里的人很同情。5月20日,村委会出具了书面证明材料,称其家庭为贫困帮扶家庭,村委会驻村干部陪同前往保险公司,调取了胡某青的保险报销信息,证明胡某青2010年1月4日因脑出血住院20多天,后诊断为脑偏瘫。
村委会出具的证明材料(受访者供图)
借钱的到底是谁?23日下午,记者联系到借款人朱某。朱某表示,该案件是一起误会,是律师找错了人、告错了人。
朱某称,向他借钱的胡某青是一名公职人员,后来多年未联系。他只知道对方的姓名、大概年龄及大概户籍信息。“将起诉事宜委托给律师后,是律师通过他的方式找到的胡某青具体信息。开庭的时候胡某青没出庭,我也始终没见过黄女士的爱人,没能进行辨认。”
朱某称,23日下午已经前往法院对案件提出撤诉,并向黄女士赔礼道歉。“我们到派出所调取资料,民警找到上犹县有两位胡某青,同名同姓,相互只差两岁。民警将两人的照片给我看,借我钱的人确实不是黄女士的爱人。”
记者联系黄女士核实上诉信息,黄女士表示:“一审判决都生效了,我已经上诉了,他们怎么可能撤诉?没有人找我赔礼道歉。”
黄女士称,对朱某的说法不认可。她说,案外人刘源文的证词中,说明了借钱的人是当地公职人员“胡某青”,朱某对此清楚,这与一个瘫痪15年的农民身份反差太大,朱某也应该清楚。“我要坚持上诉追一个清白结论。不然过一段时间又起诉了,我们怎么办?”
朱某则表示,这起案件也让他花了钱还受了惊,虽然找到了真正借钱的人,但派出所只给他看了照片,没给他看具体信息。
记者联系朱某的代理律师,对方表示确实向法院提出了撤诉,其他情况不便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