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控九百九十九种情感面:人前露笑背后的深意与奥秘: 蕴藏决策智慧的见解,难道不值得一读?,: 波涛汹涌的政治局势,这对我们有什么启示?
按题目要求,我将创作一篇题为《掌控九百九十九种情感面:人前露笑背后的深意与奥秘》的中文文章。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会以一种既喜又悲、既乐又忧的情绪状态来应对各种人际关系。真正的深度理解这些复杂的情感面,并从中探寻出它们背后的奥秘和意义,需要我们具备超乎表面的理解力以及丰富的洞察力。在人前露笑的背后,隐藏着一颗深藏不露的心思,每一个微笑背后都包含了丰富的情感信息。
从表面上看,人的笑容通常是一种积极情绪的表现,它可能代表着满足、快乐或轻松的感觉。当人们感到满足和喜悦时,他们可能会露出满意的笑容,这可能是因为他们完成了某个重要的任务或者实现了他们的目标。这种微笑往往源自于内心的满足感,因为他们在努力追求梦想的过程中,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和汗水,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从而获得了自我价值的认可和肯定。
但是,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即使一个微笑背后充满了满足感,也可能包含其他的情感元素。例如,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人们可能会因为心中的压力和焦虑而表现出悲伤或无奈的表情,这时的微笑可能更多的是对挫折的妥协和对未来的期待。这是因为,尽管面临困难,但通过笑一笑,人们可以暂时忘却现实的压力,释放出内心深处的压力,使自己在困境中找到一些安慰和力量。
人们的笑声还可能反映出他们的社交态度和性格特点。不同的社交环境和个人风格会影响其如何处理人际关系。比如,乐观开朗的人往往更容易给人留下欢乐和友好的印象,他们在公共场合的笑容更多地表现为友善和积极的。相反,悲观消极的人则更倾向于表现得内敛和压抑,他们虽然表面上保持微笑,但其实内心深处可能藏着更多的忧虑和痛苦。
人们的笑声还可能反映了他们在面对冲突和矛盾时的处理方式。当有人产生误解或冲突时,人们通常会选择以沉默或隐忍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情绪,以此避免不必要的争执和冲突。如果一个人选择在公众场合大声笑出来,可能是因为他试图以幽默的方式化解冲突,或者是在试图用笑声作为沟通的媒介,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接纳对方的观点和立场。
掌控九百九十九种情感面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需要我们在欢笑的能够深入挖掘其中的情感内涵,理解不同情境下人们为何会笑,以及他们为何会在笑后呈现不同的情感状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理解到人前露笑背后的深意与奥秘,学会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生活的种种挑战,不断提升自我,实现更加美好的人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培养敏锐的观察力和丰富的想象力,同时也需要有坚韧不拔的精神和豁达的生活态度,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掌控九百九十九种情感面,成为那些在人群中独树一帜、具有独特魅力的人。
▲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图/网络视频截图
曾多次猥亵、性骚扰女生的男教师又到学校保卫处任职了?
据贵州广播电视台“百姓关注”报道,6月3日,安徽芜湖多名网友反映,已被处分的安徽师大男教师又到该校保卫处任职。据安徽师大纪发〔2019〕1号文件,教师朱某某对个别女生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学校决定给予朱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行政上给予相应处分。
对此,该校纪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称,朱某某的工作安排已向相关部门报告,目前仅仅是在保卫处做些文字工作。该工作人员表示,“保卫处是把他借过去”,“等于学校就给他留了一口饭吃”。
给犯错之人重新生活的机会,体现了安徽师大作为一个教书育人的单位所拥有的温情底色,这本身并无不妥。但问题在于,留“一口饭吃”,也得讲规矩,尤其是涉及已经被官方定性为“多次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的人,更不宜以“留一口饭吃”为由,将其安排在自己的校园。毕竟,学校并不能确定他到底是否吸取教训而痛改前非了。
学校的回应应该是考虑到该事件的后续影响,所以才说“该教师的工作安排是经过了相关报告程序”。但程序合规之外,还得考虑这一安排的合理性。毕竟,保卫处虽不是直接的教学岗位,但同样是校园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其工作的特殊性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将有猥亵学生前科的人员安排在保卫处,即便只是从事文字工作,也难免会引发学生和家长的担忧。这种担忧并非无端猜测,而是基于对学生安全和心理感受的合理关切。
校园本应是最安全、最纯净的地方,学生在校园内学习生活,理应得到全方位的安全保障,包括心理上的安全感。让一个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在同一个校园内工作,无疑会让学生尤其是女学生产生不安感,这与校园安全保障的初衷背道而驰。
从师德师风建设的角度来看,这样的安排也值得商榷。在教育领域,师德是教师的立身之本,对于师德严重失范者,必须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这不仅是对学生负责,也是对教育事业的尊重。对有严重猥亵行为的教师,仅仅给予开除党籍、降职的处分,且后续还安排在校园内工作,会让人怀疑学校对师德问题的处理不够严肃,难以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
从法律规定的角度看,这样的安排一定程度上违背了我国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的“职业禁止”法律精神。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三年至五年”。
虽然该“男教师”并未受到刑法的惩处,但是,对于学校而言,这种犯有“猥亵、性骚扰行为”前科之人,也应该受该法律精神的制约。毕竟,该条款还有一个自由裁量权,“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其从事相关职业另有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由此可见,安徽师大的做法可能并未充分考虑职业禁止的内涵。
实际上,作为教书育人的特殊场所,学校在强调“给他留一口饭吃”时,也不能忽视自己肩负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对于有严重过错的人员,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给予帮助,但不宜以校园安全和教育环境隐患为代价。
总之,安徽师大应充分考虑学生、家长以及社会的关切,以更恰当的方式处理此事,让相关安排更能服众,以维护校园的安全与和谐,捍卫教育的尊严与公正。
撰稿 / 聂书江(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
编辑 / 柯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