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博主:揭秘为何博客如此迷人:背后的故事与策略解析,原创 千万销量只是序章 华为Pura 80系列携颠覆性影像技术“王者归来”!在《月亮与六便士》里,我看到毛姆的怯懦学术领域,《辛弃疾词?艺术歌曲九首》首发式暨作品演唱会将以现代音乐解构辛词韵律,“翰墨播芳”书法大讲堂则从笔墨间解读诗词意境;惠民活动方面,“稼轩百戏节”将汇聚戏曲、喜剧等表演,开心麻花团队更将带来沉浸式历史话剧,结合晚风市集的宋韵手作与非遗美食,让文化可看、可玩、可体验;教育传播方面,“声韵传情,共品辛词”活动将走进高新辖区中小学及幼儿园,联合泉城书房开展诗词诵读、书画比赛,让辛词在朗读声中薪火相传。
以下是关于为什么博客如此迷人的探究文章:
在数字化的今天,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就是博客这一种形式。相比于传统的媒体形式,博客不仅拥有丰富的内容多样性、即时互动性以及强大的用户参与度,其魅力不言而喻,以下是一些揭示博客迷人之处的背后故事与策略解析。
从内容上看,博客能够以最生动、直观的方式传递信息。博客的内容通常由作者自行撰写或编辑,涵盖了各种话题和领域,如科技、文化、教育、娱乐等。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阅读内容,可以深度研究某个问题,也可以轻松获取最新的行业动态和热点事件。无论是图文并茂的视觉呈现,还是丰富多元的语言表达,博客都为读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体验和学习机会。
博客的互动性强。与其他传统媒体形式相比,博客更注重用户的参与和分享。读者可以通过评论区、私信等方式与博主进行直接交流,表达观点、提出疑问、分享经验等。这种互动模式使得博客成为了人们交流思想、分享知识的平台,极大地增强了博客的魅力。博客也鼓励作者发布互动性强的文章,如问答环节、投票活动等,以此来吸引读者的关注和参与度。
博客的可定制性强。博客的界面设计和功能设置可以根据用户的喜好和需求进行个性化定制。例如,一些博客会提供自定义封面、主题颜色、字体样式等功能,帮助用户打造属于自己的博客风格。许多博客还会提供数据分析工具,如Google Analytics、Hootsuite等,可以帮助用户实时监控博客的表现和受众反馈,从而调整和优化内容策略。
博客的影响力大。由于博客的内容通常由知名人士撰写、分享,它们往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于希望推广品牌或产品、提升品牌形象的博主来说,通过发布高质量、有影响力的博客文章,不仅可以提高自己的公众形象,还可以引导更多的潜在客户关注和购买。随着社交媒体的发展,许多知名的博主已经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构建起了庞大的粉丝群体,形成了独特的社交媒体营销模式。
总结起来,博客之所以迷人,是因为它以其独特的内容价值、互动性和影响力吸引了大量的读者和博主。无论是内容创新、互动体验还是个性化定制,博客都为用户提供了一种全新的信息获取方式和社交平台。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变革,博客将更加深入地融入我们的日常生活,成为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无论是对于个人开发者还是商业机构,深入了解博客的魅力及其背后的策略规划,都是实现自我发展和业务拓展的关键步骤。
手机市场,似乎很久没有迎来一场真正意义上的技术狂欢了。当各大厂商还在像素、算法等领域“卷”得不亦乐乎时,华为却在准备再次扮演那个“破局者”的角色。随着6月11日华为Pura 80系列及全场景新品发布会的临近,一场关于移动影像的全新风暴,正在迅速酝酿。
千万销量为新机铺路,技术创新永远是硬通货
在了解华为Pura 80系列之前,我们不妨先看下它的上一代产品——华为Pura 70系列所创造的辉煌成绩。
就在不久前,新闻媒体曝出华为Pura 70系列的出货量已超过惊人的1300万台。这一数字,不仅证明了产品在商业上的成功,还传递出了一个强烈的市场信号——那个凭借持续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引领行业的华为,已经强势回归。
辉煌的销量为历史背书,也是在为未来铺路。华为Pura 70系列的成功证明了,在消费者心中,真正的技术创新永远是硬通货。而今,当市场的聚光灯转向华为Pura 80系列时,所有人都对它抱有更高的期待——华为Pura 80系列将如何继承并超越这份荣耀?而从官方近期发布的一系列的预热动作,以及外围爆料中,我们或许已经能窥见答案的轮廓。
从官方预告到“外部爆料”,华为Pura 80系列未发先火
如果说华为Pura 70系列是以“先锋美学”和“瞬息之美”重塑了市场格局,那么华为Pura 80系列的目标,显然是重新定义移动影像的上限。
毛姆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试图让读者相信,他写的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如果他是写小说,他就会把故事说得更有来龙去脉,而不是像一道闪电那么突兀。
小说主人公斯特里克兰是伦敦一名证券经纪人,没有任何预兆地丢下收入丰盈的工作,温柔娴雅的妻子,以及一双儿女,跑到巴黎零基础学画画。
毛姆说,如果他是写小说而不是描摹真实,他会写斯特里克兰自小喜爱画画,由于父亲反对,或生活所迫,梦想破灭;写他在艺术的激情和社会的职责之间苦苦挣扎。他也可以将斯特里克兰妻子写得很讨厌,学画画是因为忽然受到某种启悟……
总之,毛姆说,他本来可以将这个人写成人所共知的那种典型形象的。
他当然不能这么写,一方面因为他是毛姆,总得对自己有点要求。另一方面,写一个人无缘无故就去追逐梦想,其实更能让大众产生代入感。
“缘故”是个门槛,“无缘无故” 取消了这种门槛,人人都有成为他的可能,所缺的只是那么一点冲动。当人们说“遍地都是六便士,只有他抬头看月亮”时,也像是在说平行空间里另一个自己。
毛姆这篇小说的成功,也因为他有一定的爽文性质吧。
这个形象的原型是高更,不过毛姆显然动用了他的想象力,将这个人写得更加不食人间烟火,没有人之常情,经常不说人话,不干人事,近乎AI——只有AI才能完全成为理念的产物,没有一丝令人意外的毛边。
比如说,在斯特里克兰悬崖撒手,丢下一家人奔赴他的自由新世界之后,叙述者“我”问他:“你想过没有,你的妻子非常难过?”他说:“她会想通的。” (引文出自中信出版社,徐淳刚译本)
对于孩子,他这样表示: “他们小的时候我确实喜欢,现在长大了,没什么好牵挂的。”
“我”说:“他们不是自己要来这个世界的,你弃之不顾,他们肯定会流落街头的。”
斯特里克兰最不怕道德绑架,他说:“他们已经好好生活了很多年。大多数孩子没这么舒坦。再说,总有人养活他们。必要时,麦克安德鲁夫妇可以供他们上学。”
麦克安德鲁夫妇是谁?他老婆艾米的姐姐和姐夫,两人都对他的做法很义愤。斯特里克兰的意思大概是,既然二位都那么有道德感责任感,不如随手把娃的学费付了。你看,他还绑架上别人了。
斯特里克兰的厉害就在于,他有特别强的信念感,非但不会被别人的逻辑带着走,还能用魔法打败魔法。人与人过招,有时候就是比谁信念感更强,不管你是无理取闹还是言之有据,只要你更坚定你就赢了。
好在后来斯特里克兰的老婆孩子过得还不错,艾米开了个打印店解决生计,居然还做大做强了。若是有女性作家从艾米的角度去写,差不多就是一部英国版的《我的前半生》吧。毛姆一再暗示她的人生价值不高级,但当时女性生存空间有限,又遇到这么个倒霉男人,好好活着就已经很成功,毛姆的苛求属于另一类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斯特里克兰更令人发指的,还是他对德克·斯特洛夫夫妇的所作所为,堪称狼心狗肺。
德克是个平庸的画家,却不幸生了一双能够识别天才的慧眼,他对斯特里克兰好到不能再好,到处推介他的画,斯特里克兰不领情他也不放在心上。斯特里克兰得了重病,德克把他请到家里,请求妻子布兰奇照顾他,然后呢,就引狼入室了。
这个说法不算十分准确,是布兰奇爱上了斯特里克兰,他不过是被动地享受她爱的供养罢了。这个供养包括,他有时需要的性。
在毛姆笔下,天才性张力也是十足,他的形象是这样的:“相貌粗野狂放,眼神超然不群,嘴唇肉欲性感,身材高大健壮,这些都给人野性激情的印象。”所以总有女人愿意供养他。后来那位女土著也是自带资产一心要侍奉他,与他生儿育女。布兰奇却没有这么幸运,斯特里克兰满足之后,希望她能自行消失。
布兰奇绝望中自杀,过程漫长惨烈,但斯特里克兰不以为意,他说:“布兰奇·斯特洛夫自杀,并不是因为我离开她,而是因为她太蠢,精神有些错乱。但是我们说她已经够多了,她是一个完全不重要的小人物。走吧,让你看看我的画。”
这意思就是,布兰奇的生死没有让叙述者看他的画重要。一个人能自我到这个地步吗? 他所有惊人之语背后像是有个单一的指令,要他不要有人类的感情,只有AI才可以这样不折不扣地完成。毛姆在小说开头就说,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他自己何尝不是如此。你看斯特里克兰的转变是如此彻底,证券经纪人这个职业就没一点职业病。
斯特里克兰与高更的人生轨迹有很多重合之处,高更也是股票经纪人,也是35岁之后开始画画。为了寻找原始纯粹的艺术灵感,他辗转于马提尼克、塔希提岛等地。
但看高更写给他妻子梅特的那些信,他对老婆孩子不要太依恋,他会对梅特谈自己的创作,说:“我想等我们白发苍苍的时候,可以快乐地在一起。”他一直梦想着发财,把子女也带到塔希提定居。
但这丧偶式婚姻令梅特厌倦,高更感到委屈,他说:“你永远谈钱,从不用心……不管到了任何地方,我都是一个身有负担的野兽,为谁呢?还不是为了我一辈子无法相见的妻子儿女!我无怨无悔地付出,我要先付出爱,你才给我少许。我要先写信,你才回复……”
同时他也会做一些和家庭利益不相干的事,最终死于梅毒并发症。
在高更那些书信里,你可以看到一个普通人,爱钱,爱家人,更爱自己。这和他能画出绝世之作并不矛盾,倒是毛姆非要把他从凡人的队伍里拽出来,拍掉所有世俗的尘土,让他变成一个不食人间烟火没法正常沟通的人是媚俗或者说刻奇的。
世人对于创作者总有些离奇的想象,胡兰成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说她的表现让我不能想象她是个作家。他想象中的作家长啥样呢?是意态悠远还是水袖曼舞?总之要有点舞台腔吧。当他看到张爱玲像个女学生一般高大但生涩地坐在他面前,他感觉很违和。
毛姆笔下的人物也大多很戏剧腔,比如《刀锋》里的拉里一路苦修,《面纱》里的瓦尔特做不成一流人物就要去死,还有《寻欢作乐》里的女主人公罗西,特别乐于跟人发生关系,不管老少,有求必应。
叙述者解释为“她生来是一个有爱心的人。当她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她觉得和他同枕共衾是很自然的事……她把自己的身体交给别人,好似太阳发出热量、鲜花发出芳香一样的自然。”(《寻欢作乐》译林2021年版,叶尊译)
我自以为不算特别保守的人,还是难以想象。但想到毛姆对于偏执狂的偏爱,就好理解了。
毛姆是个分裂的人,一方面他善于和这世界敷衍周旋,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他说过“作家的首要职责是取悦读者”这样的话。但同时,他又向往那种决绝坚定一往无前的灵魂,那是他心里的最高级。所以他说自己是二流作家,不过是二流作家里比较好的。
内心的两个自我形成了他的存在焦虑,这种焦虑投射到创作中,就催生了斯特里克兰式的绝对性。
高更书信中流露的世俗温情被他刻意剥离,他给斯特里克兰安排的结局也格外煽情——天才必须死在隔绝文明的岛屿,作品必须付之一炬——毛姆用近乎偏执的纯粹性构筑艺术圣殿,实则是为自己无法挣脱的金色牢笼寻找替身。当现实中的他住着别墅、享受华服美食时,小说里的人物就愈发要像苦行僧般赤脚行走在精神的荆棘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