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建共享,众志成城——揭秘我为人人社区:以实际行动践行普惠理念的社交平台探索: 深入人心的倡导,真正意义是什么?,: 清晰明了的分析,难道不值得思考其中的含义?
一、引言
我为人人(MyPeople)是一个致力于创建一个以共建共享为核心理念,以人为核心要素的社会化网络平台。这个平台自成立以来,就以其独特的公益普惠属性吸引了众多用户的关注和参与,从而成为一座连接社区成员、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桥梁。本文将从共建共享、众志成城的角度,揭秘我为人人社区是如何通过实际行动践行普惠理念的。
二、共建共享,众志成城
1. 以人为本:我为人人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护每一个用户的基本权利和利益,营造一个平等、公正、和谐的社区环境。在平台上,我们设置了包括但不限于隐私保护、数据安全、举报反馈等多个机制,确保每个人的信息和权益都能得到充分保障。
2. 共享服务:我为人人以提供丰富多样的线上服务为主要目标,这些服务涵盖了各类生活必需品的购买、使用、分享等环节,如餐饮、购物、娱乐、教育、医疗等,旨在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促进社区成员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3. 共建共治:我为人人鼓励和引导社区成员积极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通过建立社区论坛、志愿者团队等方式,形成了一种互助共赢、共同参与的社区文化氛围。用户不仅可以在平台上发布自己的需求信息,还可以参与到社区的发展规划、公益活动、公共事务等决策过程中,共同参与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三、众志成城,共建共享
1. 深度参与:我为人人鼓励并倡导每一位用户积极参与到社区建设和发展中来,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无论是个人用户还是企业用户,都应积极响应平台号召,履行社会责任,为构建更美好的社区贡献一份力量。
2. 拓宽视野:我为人人注重培养社区成员的跨领域知识和能力,提倡开放包容的学习态度,鼓励用户在学习交流中发现和解决问题,从而提升自身的价值和社会影响力。
3. 创新合作:我为人人倡导社区成员之间进行深度合作,共同搭建社区服务平台、联合开展公益活动等,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增强社区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四、结语
我为人人社区作为以共建共享为核心理念的社交平台,其实践证明了普惠理念在我国家庭、学校、企事业单位以及整个社会中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这一平台的成功经验,为我们树立了一个新的社会典范,引领更多的人们参与到社区建设、公共服务、科技创新等领域,共同实现全民共享、共建共治的目标。在这个共享经济时代,我为人人社区将继续秉持开放、透明、包容的原则,以更加实际行动践行普惠理念,努力打造一个充满活力、和谐共生的未来家园。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