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畜共生:共创繁荣之道:理解并实践人与畜Corporation的共生之路: 反映民生的事件,难道不值得大家关注吗?,: 变化要求的时刻,体现了怎样的内涵?
一、引言
在当今社会,人类和动物之间的关系日益密切。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畜共生已成为全球范围内的一种重要生态理念。这种理念强调人与畜之间相互依存、和谐共处,旨在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和消费模式,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共同发展。
二、人与畜企业的发展历程
1. 传统畜牧业:传统的畜牧业是人畜共生的一种典型形式,主要以家养猪、牛等为主。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能够保证充足的饲料供应和肉类产量,但其缺点主要是环境压力大,如过度养殖导致土壤侵蚀、水源污染等问题。
2. 现代农业和畜牧业:随着现代农业和现代畜牧业的发展,人们开始探索如何将人畜共生的理念应用到农业生产中。例如,利用基因改良技术提高畜类品种的抗病性和耐受力,推广精准农业技术,减少对土地和水资源的消耗;采用动物粪便堆肥技术,实现有机肥料的循环利用,实现环保无害生产。
3. 科学养殖和生态保护:近年来,科学家们提出了“人畜共生”的思想,并通过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发展出了更为先进的动物饲养方式。例如,使用智能养殖系统监测和控制动物生活条件,提高养殖效率和品质;利用生物工程技术改善畜类的生活环境,如建设生态养殖场,引入环保设施等。
三、人与畜企业实践与成效
人与畜企业通过实施人与畜共生理念,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经济效益上看,人畜共生模式下的企业实现了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循环利用,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从社会效益上看,通过建立和谐的人畜关系,减少了环境污染,维护了生态环境,保障了人民生命健康。人畜共生模式还可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如绿色食品、有机化妆品等领域,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四、未来展望和挑战
尽管人畜共生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实践中还面临一些挑战。如何在保障人畜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人畜的高效共生,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何将人畜共生的理念贯彻到政策制定和管理工作中,是推动人与畜企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再次,如何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引导消费者选择人畜共生产品,也是我们必须关注的重要问题。
人畜共生是一种创新而有益的生态理念,它揭示出人类与动物之间的深度联系和多元共生的可能性。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应该继续深入研究和实践人畜共生的理念,不断探索和创新人与畜企业的发展路径,共同开创一个和谐共生的美好时代。
南都讯 记者黄莉玲 6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为加强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同国家网信办研究起草《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7月10日。
《办法》分总则、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七章,共五十七条。
南都记者注意到,《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值得关注的是,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办法》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此外,《办法》还加强了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主体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系统治理。
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发展迅速,在促进消费、扩大就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直播电商行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虚假营销、假冒伪劣等乱象逐渐显现。
例如,直播电商行业相关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平台对直播带货商家资质和商品质量审核不严,一些商家和主播及相关机构质量意识淡薄,重营销、轻质量,重成交、轻售后,追逐短期利益,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可以看到,《办法》细化了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而言,《办法》明确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培训机制、分级管理、动态管控、信息公示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平台经营者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依法依规报送数据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权,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
《办法》还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办法》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直播间运营者建立健全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发布审核、信息公示、身份核验等制度,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直播营销人员培训、直播选品、直播纠错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准确、全面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不仅如此,《办法》还强化了监督管理手段。《办法》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监督检查、信用监管、约谈与整改等方面内容。《办法》规定,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部门对调查核实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网信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直播营销人员,依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采取处置措施制止的,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应当予以配合。
据南都记者了解,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完善《办法》内容,尽快出台实施,进一步健全直播电商常态化监管制度,推动直播电商健康发展。
官方回应:《办法》不会增加平台企业负担,规范与发展并重
《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我国直播电商行业即将迈入更为严格、规范的监管阶段。其中,《办法》着力落实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细化平台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平台经营者的合规管理,背后主要考虑是什么?
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指出,直播电商行业包括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等多方主体,形成一个涉及群体多、覆盖面广的庞大生态系统,而平台经营者在其中发挥着关键枢纽作用。《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压实平台企业的主体责任,并通过平台企业向其他主体层层传导合规要求,实现监管效率的最大化。
自4月官方释出即将出台《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后,外界的一大关注点在于《办法》是否会增加平台企业等相关主体负担?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相关负责人解释,《办法》严格依据《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从具体操作层面,对相关主体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予以进一步明确,对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监管要求进行整合细化,总体来看,符合上位法的要求,也符合直播电商行业特点,不会增加相关主体负担。
据他介绍,《办法》坚持监管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例如《办法》要求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核验登记义务,报送相关数据,《电子商务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又如,《办法》提出直播电商平台经营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在实践中,黑名单制度目前已经是直播电商平台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普遍做法。